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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違法卻拒交罰款 被列為老賴慌忙履行

記者張波 通訊員王和慶 杜廣軍

本報新鄉訊 12月22日早8點,輝縣市法院執行局幹警杜廣軍剛剛來到辦公室,手機即傳來信息提示音。一看,原來是微信上有450元到賬——河北男子戚某將執行款400元和執行費50元通過微信轉了過來。至此,一起案款僅400元的交通違章罰款非訴執行案件,輾轉幾個月,終於執結。

原來,河北臨漳縣村民戚某在去年6月12日因在輝縣市交通違章,被交警部門罰款200元。戚某收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後,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也未向公安機關提起複議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輝縣市交通警察大隊多次催告,其仍未繳納。2017年4月20日,輝縣市交通警察大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求對戚某徵收罰款200元,並徵收加處一倍罰款200元。經法院審查,依法下達對輝縣市交通警察大隊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准予強制執行的裁定書。

在送達執行通知書等執行手續後,戚某仍未主動繳納。因輝縣距離臨漳200餘公里,因400元案款前往劃撥,司法成本過大。其間,辦案幹警幾次與被執行人電話聯繫,戚某聲稱執行幹警意欲詐騙錢財。11月23日,戚某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成了一名老賴。12月20日,戚某在購買火車票出行時受阻,才意識到這400元案款必須繳納。

原標題:

交通違法卻拒交罰款 被列為老賴慌忙履行

轉載自: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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