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公考者眼中的「雷同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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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作為一個公考了四年多的資深考生,看見「雷同試卷案開庭」的消息,覺得有必要說幾句。
考過公務員的都知道,公務員筆試有兩門,一門是行測,一門是申論。
行測全是選擇題,時間120分鐘,題量在120-135之間。申論是客觀作答題。
所以,能出現雷同卷,多是出在行測上面,因為全是客觀題。
此「雷同試卷案」也是出在行測上面。報道上說,該考生與另一名考生的「錯同率」為0.81-0.88。
錯同率,就是錯的相同地方的機率,不得不說這個機率實在有點高。
要在120分鐘做完130道左右的題目,這是非常考驗人的。事實上,很多人都做不完,比如我,行測里的數量關係中15道題,我都是放棄的,最後直接蒙的。
可能有人會說,這兩個考生的解題思路一致什麼的。我承認有這種巧合,但也相信這種巧合非常的低。
如果沒有作弊,錯同率還這麼高,拿「巧合」來說,真得說得過去嗎?
不過此案有一點值得說一下,那就是該考生的試卷在5月3日就被認定成了雷同卷,按照規定應該取消這門考試成績的,然後,5月12日,她還是查到了自己的行測分數65.1分。更離譜的是,她還參加了面試,通過了政審等環節。眼看著就要錄用時,結果出現了「因筆試出現試卷雷同,成績無效」的通知。
而被告表述稱「公務員招錄考試的法律法規不是特別健全,我中心在履職程序上沒有嚴重的瑕疵。」這個說法也十分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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