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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誰的錯,都是警察的錯!

隻身攔高鐵的女士火了,然而,同時被火的,還有和這位女士站在一起的鐵路警察。

很多人都在說,那麼多執法人員在場,都制服不了一個女人,任由她……

呵呵,在中國,有一個定律,那就是:不管誰的錯,最後都是警察的錯。

放在二十年前,也許鐵路警察一聲吼,就管用了,但是現在不行。

中間女士倒地一次,後來她又堅強的爬了起來,看似平平常常,其實在基層待久了的人,會忍不住後怕

萬一該女士是特殊體質,一倒地就觸發疾病死亡,輿論的聲音會立即轉向,不再是譴責不遵守規則,而是「罪不至死」。只要有1%的人存在這種認識,再加上家屬的纏鬧,就足以把動手的人送進監獄。

萬一該女士是個暴脾氣,倒地之後就把怨氣撒到了鐵路警察身上,我們知道這種人大有人在,她狠狠地抓住了鐵路警察的襠部不松,那鐵路警察該怎麼辦?制服她嗎?這麼耿直的人,是至死都不會鬆手的,擺脫之時就是犯罪之日。

退三步講,該女士很正常,很通情達理,但是,風險依然存在。比如:為什麼不用女警?為什麼不避開孩子?為什麼不按書上說的有效控制而是讓女士倒地?……

任何一個問題,一旦發酵,誰都承擔不起?

有人會說了:瞻前顧後,怕這怕那,當什麼警察?

呵呵,我當警察是為了養家糊口,而不是為了身陷囹圄。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人民安居樂業,這當然是我的信念,我為了這份事業願意奉獻我的全部精力。但是如果有一天,這份事業要以我失去自由、拋妻棄子、難以盡孝為代價,那我真的無法那麼決絕。

千錯萬錯,都是執法者的錯。不管誰的錯,總歸都有警察的錯。不得不承認,這就是現在的常態。

生物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在這種常態之下,謹小慎微一些,盡量不讓事態發展太過激烈,寧肯百分百的犯錯,也不願萬分一的犯罪,這是執法者的必然選擇。

雖然誰都不願意這樣,但是,這就是這些年來辱警、黑警、仇警之風盛行的必然代價。

所謂的負重前行,一半負重是犯罪分子給的,另一半負重是那些參與和煽動辱警、黑警、仇警的群體給的。

一句話:沒有警察的權威,絕不會有社會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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