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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體被賣15萬元,揭秘你不知道的冥婚交易

這是一種延續了千年的陋習,時至今日卻隱藏著巨大的商機,且孕育出催生犯罪的動機。

沒能見到冥婚現場,黃景春覺得課題還沒有圓滿,儘管他已經做了15年的田野調查。

黃景春在上海大學教民俗學、民間文學。從2003年開始,一到寒暑假,他便會跑到冥婚十分盛行的省市縣城,提兩瓶酒拉著當地知名的風水先生或者能說上一兩句的村民談冥婚儀式。

十年時間,黃景春到過山東、山西、陝西等省市,他發現冥婚已經形成巨大的市場,在供需不平衡的現狀下,女屍價格一路上漲,「優質女屍」的「聘禮」甚至高達十五萬。正因如此,有人將冥婚當成商機運作,更有不法份子開始盜墓,甚至殺害女性,以賣屍獲得豐厚的收益。

「如果當地有未婚的男孩去世,家裡是肯定要為他做冥婚的。」黃景春說:「我調查的時候,發現當地人認為冥婚很正常,沒有人遮遮掩掩的不告訴我,反而很驚訝的問這也能拿來研究啊。」

黃景春說,等見過現場後,他會將寫好的書稿再完善,然後出版,不然怕留下紕漏和遺憾。

張羅

配冥婚的對象除了剛剛過世且尚未結婚的男性,還有已經去世多年但生前同樣沒結婚的人。

冥婚,又稱陰婚,指為死了的人找配偶,從而避免祖墳里出現形隻影單的孤魂。多數情況下,冥婚以男方家庭為主導,通過中間人尋找到合適的女性死者,在付給女方家庭約定的「聘禮」之後,擇日為兩人合葬完婚。

「誰家沒結婚的男人死了,肯定是要配的。」在山西洪洞縣打車,聊起冥婚,幾名土生土長的司機都能說上幾句,即便自家沒有做過,也能談談他們的鄰居或者操辦過冥婚的朋友,「要找(做過冥婚的家庭)起來我們這個地方很多的。」

冥婚的時間一般選在死者忌日,對於給祖先做的冥婚,多選在清明節和中元節等民間所說的「鬼節」,遺憾的是寒暑假出去調查的黃景春,從未碰到過一次冥婚現場,每次離開一個地方,他總要囑咐新認識的風水先生:「如果下次哪裡操辦,一定要記得通知我啊。」

兩年前,山西一家縣級醫院的太平間很少有女屍,一旦聽說有年輕女性病危,便會引來十幾個喪子家庭的爭搶,女方家從中挑選出價最高的,待該女性死亡後,便由男方直接抬走。該說法得到了黃景春及周才貴的確認。周才貴是山西陽泉市一名十分知名的風水先生,在他從業的二三十年間,每年都會參與十幾次冥婚,「姑娘一旦不行了,消息就會被傳出去,總有人愛操這份心,有女方的親戚也有醫院的工作人員,不擔心沒人要的。」

配冥婚的對象除了剛剛過世且尚未結婚的男性,還有已經去世多年但生前同樣沒結婚的人。周才貴曾經參與過一個三歲孩子的冥婚,這個孩子的家人在同一年陸續生了重病,當時親戚們都覺得一定是哪位去世的先人因為沒人給他配冥婚而作祟,想來想去便只有這個在60年前就已經過世的孩子,為了避免出現更多的不幸,這個孩子的家人便張羅了一場冥婚。

「聽別人說,辦完冥婚,這個家才好起來。」周才貴坦言:「一旦這兒那兒出了點事,大家都會聯想到冥婚,是不是祖上還有人單著。」

黃景春將這樣的現象稱為「補課」,也就是之前因為很多原因沒能給過世的先人配冥婚,一旦碰到某個觸發點,這個觸發點有可能是條件好了,也有可能是多病多災的時候,死者的親戚就會想起來,並且千方百計的要替先人補上。

一般意義上,需要配冥婚的是因為橫禍去世且生前尚未結婚的年輕人,但因為許多地區還有不能守孤墳的觀念,要配冥婚的人就不局限在年輕人身上,廣義上只要生前沒有配偶,死後也都可以找冥婚對象。

黃景春在田野調查期間碰到件有意思的事。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死的時候沒娶,生前給自己買了副女性屍骨,裝在陶缸里,然後在院子里埋了。等到快死的時候,老頭指著院子跟侄子說:「我死後就跟你這『嬸子』結婚,你把我們兩個埋在一起,不埋是不能繼承我的家產的。」為了讓侄子順從自己的意願,他將這件事告訴了村裡人,「埋在一起才能繼承窯洞。」

在黃景春的調查里,也會有後輩主動問臨去世的長輩是不是要舉行冥婚,「六十多歲的侄子要給姑媽做冥婚,因為姑媽有宗教信仰,在姑媽生前侄子就徵詢她的意見,姑媽就是不同意,結果姑媽死後,侄子還是按照當地的風俗,給姑媽找了個已經去世好幾年的老頭。」

根據周才貴的描述,因為受到冥婚的影響,山西許多地方夫妻離婚要講清楚是生離還是死離,如果不講清楚,即便女人已經離婚,等她死後,她和前夫的孩子也會來爭搶女人的屍骨,除了希望母親和自己的父親埋在一起,「也有買屍骨負擔太重的原因,所以他們反過來搶已經離了婚的媽媽,這種案例太多了。」

根據黃景春的研究,「冥婚可以追溯到殷商時期,歷史非常悠久,並且覆蓋範圍也非常廣泛,但是現在興辦冥婚的地區主要集中在山西臨汾、大同、長治、呂梁等地和陝西榆林,山東、浙江、台灣、香港等地也還有,但不多。」

牽線

在黃景春的調查中,充當牽線搭橋中間人角色的通常有三類人,第一類是與死者家相熟的人;第二類是風水先生;第三類是專門從事為死者配對的鬼媒。

張鑫的家人給表哥何靖配過冥婚。那是多年前,全家都住在晉中市靈石縣的時候,剛滿19歲的何靖被綁匪殺害,過了很久等到破案後,警察根據兇手的供述在一條廢棄的坑道中找出了屍體。原本就是慘死,家人不想孩子走了還孤孤單單的,於是何靖的爺爺決定要給孫子做冥婚,事情就交給何靖的大伯執行。

大伯找來處理何靖喪事的風水先生:「您看能不能幫忙打聽打聽誰家有剛去世的姑娘,給孩子配冥婚。」風水先生收到委託後,便將情況告訴了相熟的鬼媒(專指給死人牽線搭橋的人),沒過幾天,他們就為何靖找來了隔壁霍州市一個因車禍身亡的年輕姑娘,姑娘和何靖年齡相當,在委託風水先生付完「聘禮」後,很快何家便抬回了何靖的「新娘」。

山西洪洞縣的魏愛梅曾為兩個橫死的年輕人做過媒。魏愛梅是受小姨的委託才操起了這份心,當時她在縣城辦事,和朋友說笑間,小姨的電話打來問她知不知道哪裡有剛去世的男人,小姨告訴她鄰居家的姑娘因為車禍身亡,等魏愛梅放下電話,一邊的朋友便將自己知道的消息告訴了魏愛梅。

找冥婚對象的過程大抵如此。由男女雙方的家長主動,家長不一定是父母,可以是家中年齡最大的長輩,可以是平輩人,也可以是小輩為死去的長輩配冥婚。絕大多數冥婚都是由男方主動,因為市場上男多女少的情況,所以女方家多是待價而沽。

在黃景春的調查中,充當牽線搭橋中間人角色的通常有三類人,第一類是與死者家相熟的人,比如親戚、鄰居、朋友,他們會通過自己的人脈關係幫忙打聽;第二類是風水先生,由於他們常年處理喪葬事宜,獲得屍源消息的渠道也非常多;第三類是專門從事為死者配對的鬼媒,鬼媒多和打墓者、喪葬鼓樂、棺材店老闆、醫院太平間管理人員相熟,這是他們獲得消息的重要來源。作為風水先生的周才貴經常收到一些鬼媒的電話,這些人希望周才貴能夠提供屍源,並許諾他一定的抽成,鬼媒牽線和前兩類最大的不同就在於非常強的盈利目的。

在找到滿意的女屍後,接下來就是通過中間人同女方議價,議價談論的主要內容就是「聘禮」的額度,也有人家提出特殊要求,比如還要給女兒買新衣服或者新棺材之類;議價完成,便由風水先生擇日,男方在選定的那天過來抬走女屍。

黃景春雖然沒有親歷冥婚的「婚禮」現場,但因為聽過許多人描述,他倒也十分清楚。「誰也不會把女屍抬到家裡,都是在外面另搭靈棚,上午是婚禮,掛的都是紅彤彤的喜布,下午葬禮場面就換成了黑白色,」黃景春說,「和活人結婚絕對喜慶不同,冥婚沒有人談笑,大家都是比較悲傷的,即便是上午的婚禮也高興不起來。」

根據周才貴的描述,很多時候女方家人並不會出席冥婚婚禮,「男方把女屍抬回去就算完了,就是賣了嘛。」但也有捨不得的人家,他們認為結了冥婚後和男方就算是親家了,於是兩家商定婚禮後以親戚的方式走動。

「可能女方要錢太多,兩方在談這個事情的時候不是太痛快,於是就不走親戚了。即便是走動,走動的時間也都會比較短,沒那麼密切,和活人結婚不一樣,兒子女兒不斷地將雙方勾連起來,冥婚呢,死人就起不到這個作用了。」總結這些年的調查,黃景春的結論如是。

「聘禮」

能被炒到15萬元的女屍一定是在死去時間、年齡、樣貌、學歷、家庭背景等方面都是上乘的,同時進行女屍買賣的地方冥婚市場也得非常火熱。

「屍體被賣到15萬元也不是沒可能。」

能被炒到15萬元的女屍一定是在死去時間、年齡、樣貌、學歷、家庭背景等方面都是上乘的,同時進行女屍買賣的地方冥婚市場也得非常火熱。

黃景春在調查中發現地域性決定女屍價格的平均水平,「陝西、山東、河北邯鄲唐山一帶價格不高,最高的就是山西。」魏愛梅所在的山西臨汾市,女屍價格在8萬元左右;在周才貴的老家陽泉市價格則在5萬元左右,這些是剛去世的年輕女屍價格。而十年前黃景春在山東時發現當地並不要「聘禮」,「一個農民跟我說,兩個人能埋在一起都是緣分,我們不要錢,山那頭(指山西)才要。」

黃景春將女屍分為三類:鮮屍,指剛剛死去並未下葬的女性;濕屍,指已經死去一段時間,但尚未化成干骨的女性;乾屍,死去多年只剩下骨頭。屍體的新鮮程度和去世時的年齡是影響價格最重要的兩個因素,如果一個女屍在20歲過世,至今有30年,中間人可以狡辯稱這副屍骨只有20歲,在這樣的前提下,屍體的新鮮程度幾乎決定了屍體能賣到的價格。

魏愛梅介紹說,當地鮮屍的價格以8萬元為標準,濕屍和乾屍呈梯度下降,前者約5萬元,後者2萬元左右。在這基礎上,死亡時的年齡、家庭背景、教育程度、容貌等因素被考慮在內,價格也隨之小幅上漲或者下降。

據張鑫透露,表哥多年前的那場冥婚,從買屍體到婚葬全程下來用了6500元,而當時晉中市全套的價格在5000元左右。說到瘋狂上漲的價格,黃景春感慨:「這些年價格一直上漲,十年前我去山西調研,那時候干骨1萬元左右就能買到。」

這些高昂的「聘禮」並非全都落進女方的口袋。「如果中間人是鬼媒,可能跟女方談好價4萬元,跑到男方那兒卻要5萬元,多出的1萬元就作為自己的抽成,如果女屍的消息是別人告訴他的,還要在1萬元的抽成中拿出點錢分給人家,之前有個鬼媒找我要消息,說事情成了可以分給我一兩千,不幹,」周才貴嫌鬼媒賺死人錢不道德,「他們抽成最多不會超過1萬元,之所以敢這麼做就是因為冥婚一次搞定的多,以後雙方基本不走動,甚至也不認識。」

忽略鬼媒的暗箱操作,中間人在牽線後會得到男方給的報酬。在黃景春的案例中,中間人一般不開口要錢,由男方根據當地行情和家庭情況出點錢,「都是意思意思,不多的,你想想我當時調查的時候風水先生主持3天的冥婚,多的拿到四五百元,少的一兩百元,中間人能多拿到哪兒去,就是這樣的行情。」周才貴告訴記者,就算是現在還有不少人只給幾百塊。

上述所有的錢都是由男方出,始終是兩家人的事花一家人的錢。偶爾也會有女方拿出陪嫁物品,比如燒給冥婚夫妻的紙做的電視、冰箱之類,這些陪嫁物品的錢都是在男方給了聘禮之後準備的,用周才貴的話說,「都是從男方給的錢裡面拿出來的。」

心魔

「做冥婚最大的原因就是讓活著的人求得心理安慰。」

「如果不幫我表哥做冥婚的話就會覺得很對不起他。殺我哥的人是他在外面認識的狐朋狗友,這些人知道我們家情況,而早前在交友問題上家裡人沒有進行干涉,家教不嚴,所以從我們家人來看,給自己買個心安。」張鑫說。

做冥婚的年輕人不是像張鑫的表哥一樣是橫死就是病死,年紀不會太大,父母對年輕早逝的孩子抱有極大的愧疚和悲痛,如黃景春所說,這樣就需要通過做冥婚宣洩情感。加之,在許多地方沒有子嗣的男子不被允許葬進祖墳,而未結婚的女子也不被允許葬在娘家的祖墳里,導致家長為孩子尋找冥婚對象,給去世的男女結冥婚後過繼孩子在他們的名下,這樣男方和女方就都有了著落,儘管現如今找孩子過繼已經沒有人再去實施。

黃景春提出,做冥婚的另一個原因在於對家庭成員的死懷有極大的恐懼。許多人相信人死後會去一個區別於人的另外世界,那個世界和人世一樣需要伴侶,如果沒有給死去的人配冥婚,死了的人就會回到人世索取,從而給後代帶來災難和不幸,求平安的心理導致人們對做冥婚趨之若鶩,甚至為死去的先人「補課」。

之前提到周才貴曾幫一個3歲孩子做冥婚,這戶人家之所以如此迫切和篤定,除了接二連三有人生病外,還因為他們夢到了這個孩子,夢裡孩子詢問家人為什麼不給他做冥婚,於是夢醒後這戶人家才加快步伐,「一旦有人遇到什麼,他們便會聯想到是不是沒給誰做冥婚導致的,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周才貴解釋。

「做冥婚最大的原因就是讓活著的人求得心理安慰。」黃景春總結。他在調查期間聽聞,一個開發區內由於建商場要處理許多無名墳墓,於是當地人便跑去將屍骨挖出來,並拿麻袋裝回去賣,「有的碑可以看出骨頭是清朝同治年間的,這種他們也要,說是可以賣個兩三千元,比打工掙錢容易。男性屍骨和女性屍骨比較大的區別在盆骨,當地人就將男性的盆骨砸爛,裝成女性骨頭賣,其實不管男屍還是女屍,只要家屬相信了,就能起到一個做冥婚的作用,安慰功能就達到了。」

正是基於這些心理因素,即便是面對高額「聘禮」的壓迫,許多經濟不富裕的人家還是堅持要做。這些年,他們也不窮極家產了,開始尋找起女屍的替代品。他們用小麥麵粉捏個面人,給它穿上花衣服,再取個名字,然後請風水先生幫忙將其與男性合葬,這些年出現了許多替代品,比如路邊撿個磚頭,取名陸氏(象徵在路邊撿到);弄個蘿蔔,取名羅氏;前陣子,周才貴幫助巨鹿鎮的一名男性做冥婚,用拜佛的香組裝成小人,再拿銅錢當做心,最後將小人與男子合葬,「香才幾塊錢,這樣算下來沒花多少錢。」

「如果有錢,他們還是會選擇女屍的,替代品的心理安慰作用畢竟有限。」周才貴說,在女屍買賣市場不乏貧窮人家,他們多是煤礦工人,因為礦場支付的巨額賠款,讓這樣的人家有了能力買屍體為不幸過世的孩子做冥婚。

黑手

在當地,屍體被盜並不稀奇。由於冥婚風俗的盛行,村民紛紛猜測應該是被偷去配了冥婚。

需求旺盛的買方市場,催生出不少的犯罪事件。

聊天間,洪洞縣的司機李師傅告訴記者,前兩天他們村子裡的一具屍體被盜。在下葬的時候,家屬為了防止屍體被盜給墳墓澆上了水泥,澆上了石子,原本以為萬無一失,結果還是被偷走了,「村裡的人都懷疑是被賣掉配冥婚去了。」

在當地,屍體被盜並不稀奇。此前在2016年,就有媒體報道洪洞縣3年間被盜27具女屍,甘亭鎮董堡村丟失15具、曲亭鎮侯村丟失1具、興唐寺鄉深溝村丟失11具,由於冥婚風俗的盛行,村民紛紛猜測應該被偷去配了冥婚。屍骨被盜,導致村民們人心惶惶,再有女性死亡,他們便將屍骨埋到村子附近,漸漸地形成了「墳墓圍村」的格局,為了能夠看顧屍體,更有甚者直接將墳墓修建在了村裡。

盜墓賊不僅盜掘當地人的墳墓,為了巨大利益,甚至不惜跨省盜墓,再將屍骨運往冥婚盛行的地方。根據早前媒體報道,犯罪嫌疑人李某因聽說山西有人找屍體配冥婚,覺得是個「生財之道」,便回到位於陝西韓城的老家偷了一具女屍,賣了後獲利3萬多元。

即便鬼媒抽成的數額不小,但收益仍遠遠低於拋開家屬自己賣屍所得,這就是許多人鋌而走險的原因。對於絡繹不絕的偷盜,黃景春說:「有犯罪分子意識到埋了很多年的干骨不新鮮,且來歷不明,所以不是很值錢,於是他們就轉而去殺人,剛死女子的屍體價值最高,這其實是挺可怕的。」

2016年,甘肅男子馬崇華將兩名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從家中騙走後殺害,並跨省將屍體賣到陝西榆林配冥婚。這些年被曝出的案例中,犯罪分子多將目光盯上偏弱勢一點或者和家族聯繫不多或容易約出來的女子,比如精神病患者、小女孩等。

黃景春坦言:「由冥婚所帶來的犯罪不能不高度重視。」當人們越致力於做冥婚,買賣市場就會越加繁榮,而在有利可圖之下便是不斷的犯罪,最終致力於做冥婚的人又會被這冥婚所累。

魏愛梅指著房子後面的虎頭山說,這山上埋的都是男人和老婦人的屍骨,年輕女孩一死不等到埋葬就被賣到了男方家配冥婚,如果誰家年輕媳婦去世,為了不被盜墓的盯上,就會花上幾百塊把屍體埋在有人看的地方,比如說不遠處火葬場旁邊的一塊空地,不管是火葬的骨灰還是土葬都可以寄存,等到幾十年後再和丈夫合葬,「骨灰也有人盜,不影響,求心安都要找人看著,實在不願花這個錢,就埋在家附近,左鄰右舍也能幫著看。年輕小媳婦可不敢埋遠,連老太太的屍骨都有人偷呢。在這裡,倘若誰家媳婦死了,還在世的家人便會陷入無盡的惶恐與不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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