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Notebook》
戀戀筆記本。
起初,這本書的中文翻譯並不能引起我太大的興趣,我甚至覺得聽起來不太舒服。不過,看完電影之後,還是決定寫一點有關這本神奇筆記的東西。
頭一晚剛為《芳華》打動的我,見到《The Notebook》的第一景時,便情不自已的感嘆20世紀東西方文化的巨大差異。不過落日孤舟邊流過的動人旋律很快讓我平靜了下來,這樣的心情真的很適合接著看下去。
與很多一見鍾情相似,在遊樂場Noah初見Alley時便愛上了她。Noah像個瘋子一樣衝上摩天輪,單手吊在空中,請求Alley同意約會。Alley被嚇得面紅耳赤,覺得Noah精神不正常,雖然很討厭Noah,但是善良的Alley又害怕他鬆手掉下去,所以撒謊同意了約會。換作是我,我也會討厭Noah那樣的搭訕方式,畢竟太過魯莽。但是不得不說,那樣的方式,的確能給她留下很深很深的印象,也許,好或壞都顯得不重要了。
其實,最打動我的地方,是Noah和Alley躺在十字路口中央的時候。Noah是一個真正懂得生活的人,Alley在那之前,只做應該做的事,卻幾乎沒做過自己想做的事。看到這兒讓我腦海中浮現出了Jack和Rose,沒錯,在上泰坦尼克之前,Rose也是這樣。
Noah不羈地躺在馬路中央,告訴擔心被車碾死的Alley:「Do what you want,not what you have to。」————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而不是應該做的事。也正是這一句話,在後來的故事中,使Alley完全克服了「門當戶對」的限制,再次回到了Noah身邊。
那個相戀的夏天,Noah和Alley點燃了只屬於他們的美麗煙花。
但是美好常常是短暫的。
Alley是上流社會的美國女孩,她不得不遠赴紐約上名牌大學。而以伐木為生的Noah留在了那個小鎮上。分別的那一晚,Noah徹夜未眠,Alley更是哭得不可收拾。Alley臨走前讓Noah的好友,呃,原諒我突然把名字給搞忘了,就叫他Ray吧,Alley讓Ray轉告Noah:我永遠愛你。
然後Alley與Ray輕輕擁抱,含淚分別。Ray複雜的眼神中帶著為Noah感到的一絲失落。
在紐約,Alley很快適應了新生活。並且在兼職護士的時候,認識了在戰爭中受傷的Long。Long很快便愛上了Alley,在重傷期間便向Alley提出約會的請求,並在傷痊癒之後開著車停在學校邊向Alley表白。身世不俗的Long立馬博得了Alley全家的芳心,儘管Alley還惦念著Noah,但是「做應該做的事」依舊束縛著她,Alley這次決定與有錢有勢的Long結婚。
之所以Alley會變心,是因為Alley的母親做了特別狠心的事。分別後的那一年,Noah給Alley寫了365封信,遺憾的是,這些信全被Alley的母親給沒收了,而天真的Alley對此毫不知情。時間永遠是消磨一切熱情的惡魔,Alley逐漸淡忘了Noah,並以為Noah不再愛她,而Noah也寫下了最後一封信。
Long對Alley非常非常寵溺,可以說是如周幽王寵褒姒一般,一個普通的女孩幾乎是決不可能為任何事而放棄Long這樣的一個魅力無窮的男人。而就在Alley準備與Long結婚的前夕,Alley在報紙上看到了Noah與一棟很精美的房子的合影——這棟房子是Noah按與Alley曾經的約定親手建造起來的。Alley在試婚紗時突然暈了過去,畢竟Noah是她的初戀。對於一個女孩來說,初戀的意義遠比我們想像的大。Alley想了很久很久,最終決定回那個小鎮去看看Noah——當然只是單純的去看看,去之前,Alley並沒有想過會放棄與Long的婚約。
Noah還是和從前一樣,眼神里充滿了溫暖與不羈。Noah划船帶Alley去了一個很美很美的地方。他倆那種熟悉而又陌生的對視,甚是令我回味。他們交流沒有停下,不過語氣都略帶生疏,像是還有點澀的橘子,微甜但卻酸得讓人很尷尬。「科學解釋不了的東西,就交給上帝吧」,大概是天意,那天突然下起了暴雨。Noah和Alley的情感被這場酣暢淋漓的暴風雨激發了出來,有著多年心結的他們,這一天爆發了。如洪水衝破堤壩一般,Noah與Alley的情感隨著身體,在那個他為她親手搭的房子里,纏綿,碰撞,撫慰,交織。
Noah為Alley準備了畫板,他知道Alley真正想做的事,Alley的夢想,正是捏著一支不粗不細的畫筆,對著變幻無窮的自然靜靜揮動。
但是Noah越是渴望留住Alley,Alley也就愈發痛苦——她又陷入了「想做和應該做」的困難境地。這種困難,閱歷尚淺的我恐怕是不敢輕易形容。不過可以肯定的是,這樣的選擇看似很難很難,難於登天,但又好像很輕易。
其實這樣的選擇正是這部電影真正的主題——做想做的事還是做應該做的事。或許這個問題永遠沒有一個固定的,絕對正確的答案,但是在此刻,我想,Alley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Alley的母親最終還是把信還給了她。
信是關鍵先生,它在最後時刻改變了Alley的主意。
365封,每天一封,得不到任何的回應,Noah仍然用心寫下了每一封書信。是這份堅守留住了愛情。
Noah和Alley就這樣,在那棟專屬於他們的房子里生活。這是他們真正想做的事。Noah改變了Alley的命運,Noah教會了Alley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
這個故事算不上太精彩,也不能算太特別。
打動我的其實是它獨特的敘事的方式——出自老年Noah之口。電影不斷在故事中與老年的他們在精神病院陪伴場景中徘徊。
老年的Noah在精神病院不分晝夜為患了衰退性痴呆症的Alley念故事,而這個故事,正是他們自己的故事。醫生確認Alley已經無法醫治了,但Noah堅信,科學無法做到的事,就交給上帝好了。而奇蹟的確時有發生,Noah喚醒了Alley斷續的記憶,儘管Alley記憶恢復之後持續的時間很短暫,但能與Alley多說上幾句話,對於身體已經撐不了多久的Noah而言,那就足夠了。Noah依然深愛著Alley,從20歲到80歲,from twenty three to seventy,從清晨到黃昏,從春到秋,至死不休。最後,他們在精神病院的小床上,相依離開了這個世界。悄無聲息,沒有一點掙扎,沒有一點痛苦,就那樣平靜地離開了,彷彿電影開頭時的那一支小舟,在夕陽下緩緩的滑向永恆。
啤酒肚廢話實在太多,可能是因為太深情,也可能是真的想說點什麼。
《The Notebook》,說起來,大概也就是 —— 做想做的事,愛想愛的人吧。
所有的好故事,不都是因為它們的主角以這樣的人生態度平靜地活下去嗎?
最後,在2018的第一個推送,為你送上最真摯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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