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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不該為了孩子而不離婚?

受到傳統文化和教育的影響,我們身邊很多父母都有著根深蒂固的親情情結,當自己孩子的需求與自身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絕大部分人都會以「愛」的名義選擇犧牲自我,滿足孩子。這個問題在很多面臨婚姻抉擇問題時,表現得尤為明顯。相信我們聽過很多類似的話「要不是為了孩子,我早就離婚了」「孩子要高考了,千萬不能提離婚,就算裝也要裝下去」「離婚了,孩子怎麼辦?算了忍忍吧」為了孩子,而犧牲自己的幸福,偽裝自己的婚姻,看起來挺偉大的,但是這種行為把握不當的話,它就會變成一把暗劍,把每個家庭成員傷得深切!

人們往往喜歡以家中是否有雙親來判斷一個孩子幸不幸福,離異家庭的單親孩子在外人的眼裡很容易就會被貼上「不幸」、「可憐」、「怪異」等標籤。但其實,家中是否有雙親只是孩子是否幸福的一個很小很單方面的衡量標準。於是父母便忍受自己的不幸,特意壓抑自己對對方的不滿,甚至可以喪失自我,目的只是為了不讓孩子在外面遭受歧視。可在這個「和諧幸福」的外表之下卻是一個有著裂痕的家庭。父母是真實存在的,可是孩子健康成長需要的愛的關係確是虛假,父母貌合神離的言行都是虛構的,在這樣的掩飾下,隨著孩子慢慢長大,終有一天孩也會有所覺察,甚至會產生「都是因為我,父母才不開心」的自責內疚感。這樣的例子其實非常多,很多孩子心裡很明白,父母其實彼此是不相愛的,他們之所以這樣假裝,只是為了我。我是罪魁禍首,都是我的錯。產生這樣的心理,孩子就會有自卑自責甚至是自殘的行為。因為他們無力去改變,沒有能力讓「我」的罪惡感消失,所以孩子內心的痛苦並不亞於大人的痛苦。所以,我們以為自己的偽裝和犧牲是給孩子的愛,其實是一種更深的傷害。這種傷害不利孩子成長,甚至會造成孩子成年以後對情感對婚姻的恐懼和排斥,不能自信地去追求自己的愛。

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毋庸置疑的,但不可以是毫無原則的。出於愛孩子而選擇保留婚姻,愛孩子是動機,保留虛假婚姻是手段,可是在一段破裂的情感面前,這樣的手段是唯一的嗎?當然不是。愛孩子的方式有很多,坦誠的溝通,勇敢正確地面對不得已的分開,雖然會給孩子造成短時間的影響,但是父母坦誠相對,積極直面問題,理性解決矛盾,這樣正面的影響對孩子的影響也是深遠的,至少可以讓孩子明白,有問題就是要做出正確的選擇和解決的辦法。給了孩子一個家,滿足了自己潛意識中的依戀情結和情感需要,可這樣空洞的婚姻真的能讓孩子健康快樂嗎?單親家庭給予孩子的愛也能養育出身心健康的孩子,而雙親的家庭給予的毫無原則的愛反而讓許多孩子陷入愛的陷阱。

維持婚姻對孩子有利只在一個前提下才可能發生,那就是夫妻兩人積極地去修復婚姻關係。孩子的健康成長需要的是有感情的、真實和諧的婚姻關係和親子關係。所以為了孩子,夫妻首先需要正視自己的婚姻,而不是在一個空洞的婚姻軀殼之下,委曲求全,傷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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