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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鏞:整體感是一件藝術作品的最高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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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當代藝壇,王鏞先生是一位學術修養深厚而藝術風格卓立的大家,他在書法、篆刻和山水畫多個領域都有豐厚的成果,影響跨越書、畫、印「三界」,堪稱獨特的「王鏞現象」。

王鏞先生

別署凸齋、鼎樓主人等。一九四八年三月生於北京,山西太原人。一九七九年考取中央美術學院中國畫系李可染教授研究生,攻山水畫和書法篆刻專業。一九八一年在研究生畢業創作中獲「葉淺予獎金」一等獎,並留校執教。先後任中央美術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顧問、教授、博士生導師、書法研究室主任,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書法院院長、研究生院博士生導師,文化部優秀專家,文化部全國美術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藝術品評估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藝術創作院名譽院長,李可染畫院副院長,《東方藝術?書法》雜誌主編。

王鏞談繪畫

20世紀80年代前期,我一直嘗試各種表現手法。80年代後期,經歷了「美術新潮」,經過對近現代和當代中國畫遭遇的反思,我反而堅定了走真正意義上的中國繪畫之路,重新審視筆墨的表現意義並挖掘其構成手段。

當時條件很差,畫室名「凸齋」,很小,只好畫四尺對開及冊頁一類小品。小幅畫宜近觀,宜用簡筆,要求筆墨精到。

另外,從這時起,我十分反感使用種種「特技」和製作手段。我覺得這些依賴特殊材料的小伎倆,其法人人可用,效果個個相同,故毫無個性可言,更要命的是阻斷了徒手點線的審美表現與作者靈性之間的聯繫。這樣做的原因可以說得很堂皇,但骨子裡一定是手上功夫不行。

自90年代始,思路有所改變,原因是這類所謂「文人畫」的手法,遇到大畫則束手無策。大畫如搬用小畫的手法,逸筆草草,一遍墨色畫成,用筆再精彩也無助於成全大局。因為生理條件所限,眼到筆尖的距離決定了你作畫時只能看見全畫的局部。

寫意畫貴在筆筆生髮,又不能先行設計打稿,局部筆墨再美若不是整體需要也將毫無意義。

另外,小技巧、小趣味是小品的長處,但妄想擴而大之,勉力用於大畫,卻是軟弱無力、蒼白貧血的,因為大畫的第一要義——大的整體的氣勢,這類小技根本無力支撐。須知大畫要遠觀。為了使局部諧調於大局,大畫至少要不同程度地使用積墨法。這不僅是追求厚重、增強氣勢的需要,也是調整局部不適的手段。

我畫丈六匹的大畫,也從不打稿,全仗大膽落筆,筆筆生髮,因勢利導,相機收拾。起個草稿,反而不會畫了。

以此悟到:大與小,本身也是一個極重要的形式問題,而非簡單意義上的尺寸區別。這個道理在書法中也一樣。大作品中我想儘可能保持小品中筆墨的純粹與鮮活,儘可能不被調整掉。還有許多問題,不一一詳述了。

王鏞談書法

面對一門藝術,如果你想做點什麼,首先必須在崇敬之餘,看到它的局限性。書法發展至今,其作品的整體性一直未引起足夠的關注。古今不少作者的創作理念,是抄書錄句式的(如果是楷書或規範的篆隸書還行,但其整體美的價值也大打折扣),這類作品一幅可以裁成許多幅,甚至看一個字,看一行兩行,就夠了。對於行草書來說,這是致命的缺陷,一件完美的作品是不可割裂肢解的。完美,就意味著其組成個體之間有內在的、如生命般的血肉聯繫。好畫就不容分割。可以說:整體感是一件藝術作品的最高品質。

我在逐步建立整體觀念。這意味著不僅關註上下幾個字的變化平衡關係,也不僅是一行或相鄰的另一行之間的呼應,而是每個字、每一行,進而是一組字、一塊字,它們的內在關係,都要服從於整幅作品構成的大的節奏變化。節奏,這個從音樂中借來的名詞,轉換到用視覺欣賞的書法作品上,落實到紙上,正是辛塵先生指出的,變成了「疏密、聚散、輕重、開合、大小、虛實」等等形式組成的變化統一關係。為此,我常把行距拉近,加劇衝突,製造麻煩,問題一下子複雜了許多倍。能把這麼多的矛盾關係處理得既有內在關連,又有節奏起伏;既有局部變化,又有整體和諧;既有靈機突現,又有主次秩序……太難了,也太有意思了。更何況不能事先具體設計,又要按時序一次性、隨機應變地去解決呢!如果這是個大難題,也許就是個大境界吧。因而幾年來我一直在實踐這個課題,並把它拓展到篆隸書(非整齊規範類)之中。

其實我以前也常用大筆作小字,只是近幾年往往用小筆作大字。近來報刊上有人因此沖我大驚小怪,我覺得很可笑。經常換換不同的筆,換換不同的用筆方法,一定會提高全面駕控毛筆的基本能力。那種一生只用一種筆、一種方法的人,肯定會被習慣所累,在當今的時代會有什麼出息呢?

大筆寫小字的好處,前人也許說過,但我體會不出許多奧妙。這樣做,肯定只使用了筆尖處幾分之一的部位。占毛筆大部分的筆腹、筆根部難道只是為了多蓄墨?而且只擺弄筆尖,寫出的線條容易輕飄,缺乏力度。

其實古人早有用小筆寫大字的範例,明顯的是懷素《自敘》。那枝筆很小,雖無「人證」,但我的實踐能支持我的判斷。用小筆作大字,筆尖部分與大筆無異,可以取代大筆的功用了吧(前人有個拙劣之法,把大筆只泡開尖部一半的長度,其意在易於把握用筆用力,這樣一來,又與用小筆有何不同?)。而筆腹、筆根的功用卻是大筆作小字不可能發揮的,可見小筆作大字才能「八面出鋒」。自筆鋒深及腹、根,增加了提、按的難度,但是拓展了毛筆各部位的功用,豐富了毛筆的表現性,何樂而不為?一句話,筆要為我所用,而我不能為筆所用。很自然地想到一個成語--殺雞焉用牛刀。當然了,殺雞用小刀,殺牛用大刀,合乎常理。但若反過來用小刀殺了大牛,那人一定有勇氣,有功夫,小刀也一定自鋒至根,物盡其用了。

誇張變形,是自古以來一切文學藝術創作中普遍應用的手法,書法也不例外。但時至今日,一些冒牌「書法家」總用這四個字罵別人不懂書法,太可笑。在不準別人變形之前,必須先指出你認為的、不可變的標準形,即每個字的原形。試問,你做得到嗎?單字的誇張變形,在追求個性書風中,也十分重要。相對於一個字的點畫來說,整體結構的變化才是根本的變化。用建築來比喻,使用同樣的樑柱磚瓦材料,但由於結構的不同,卻會造出風格樣式截然不同的兩座房屋。可以說,每一種書體的風格史,也是一部變形史。因為一件作品的整體審美追求變了,其個體--單字的結構也不得不變。這種可變可塑性,給書法創立新風格提供了無限的可能。

需要聲明的是,變形也有好壞之分。但變是必然的,不變是不行的,也是不可能的,除非是「響拓」或印刷品。好的單字變形,必須服從於通篇整體形式的需要。而整體形式,又必須服從於審美意境的追求。

王鏞談篆刻

我一般在動刀前反覆寫稿,多方選擇,至極細微的地方都做到心中有數。我認為印章與書法相比,不同處在於空間太小,必須毫微相較。如果準備不足,僅靠激情衝動,急就而成,容易失誤。當然情急之中出於意料之外的偶然效果,其美妙也是無法事先「設計」出來的,這也是中國寫意類藝術的閃光之處。

為兼得二者之長,我在動手刻時,努力放鬆下來,不再去顧慮具體細節,只關注整體的表現,放刀直干。其實寫得再好也不能完全體現刻的效果,因此刻的時候需要隨機生髮。這樣,就避免了把「刻」淪落為對寫的「摹刻」,從而把思、寫、刻及拓視為一個完整的創作過程。最後,有時是達到寫的大致預想效果,有時是面目全非,卻有意外收穫。總之,我想把理性與激情統一起來,做到經意之極,效果是似不經意。

李可染老師回憶說,白石老人對他講:我在畫上常題「白石老人一揮」,你別信,那是給外行看的,其實我是用寫楷書的方法畫大寫意。這句話對我啟發很大。激情如果沒有理性的支撐,則不會持久,也容易失「度」,理性若無激情的引發,則會僵板,喪失靈性。

大寫意類作品,表面粗枝大葉,粗頭亂服,但是給人內在的藝術感受更應細膩。這是大寫意風格的迷人之處,也是誤人之處。

印畢竟不是書,起碼不追求書法的時序性與一次性,所以我不一概反對「修飾性」技法。原則上,一是儘可能少用,二是最終藝術效果是自然無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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