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獨家 摔狗女子公開道歉:我做錯了,向小吳和所有人深表歉意
封面新聞記者 李逢春 見習記者 田之路 何方迪
成都女孩小吳寵物狗在討還時被發現摔死在樓下,此事經封面新聞獨家報道後,引發全國網友的強烈關注,持續發酵1天以來,12日凌晨核心當事人何某,在派出所內哭著向小吳道歉。愛狗被摔死的小吳表示,自己並不能馬上去原諒對方,她在微博上提出要求何某公開道歉,自己也將走法律途徑,通過法律維護自己權益,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失。
12日傍晚,苦尋何某多次未果的封面新聞記者,終於和她見了面。坐在記者面前的何某,流淚為自己做錯的事公開道歉,並就這件事情的一些細節進行了首度回應。(以下根據採訪對話整理)
記:從昨天到今天,你經歷了什麼?
何:很多電話來罵我,詛咒我全家。完全沒想到,從未遇到過這樣的事情。
記:你對整個事情有什麼想說?
何:我從沒遇到這樣的事情,不知道怎麼辦,心裡也特別害怕,現在慢慢冷靜下來了,覺得自己確實做錯了,自己做的事情很過分。我想通過媒體,發自肺腑向小吳,還有所有關心這個事情的朋友和網友表示歉意,真的對不起大家。
記:很多網友最想知道的,這狗到底是不是故意摔死的?
何:絕對不是。我也曾經養過4條狗,絕不會這樣做。當時我用繩子,想把小狗放下去放了,結果繩子突然斷了。我說的是事實,絕不撒謊。
記:既然小吳上門來要了,那為什麼不直接歸還呢?
何:我現在特別後悔,自己控制不了情緒,造成了這個不可挽回的後果。在11號前,小吳曾經來過,網上也發了,我情緒很不好,11號到家裡來要的時候,我就賭氣,偏不給你,我打結10幾米的繩子,想把狗放了。
記:我們在微博上看到你名字的賬號,是不是你?
何:有親戚今天電話告訴我了。我不玩微博,只有微信朋友圈。這些微博是別人冒充的,這些人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做。
記:網友看到你和小吳的聊天截圖,認為你有戲弄對方的很多話,你為什麼會說這些話?
何:這都是我的錯,我向小吳真心道歉,這次對我是一次大教訓,以後我一定不能再犯這樣的錯誤,真的對不起。
記: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
何:該賠償損失的,能和小吳好好談,我一定要誠心誠意把這個事做好。再次對大家說對不起,也請求大家能原諒我這次錯誤。
進展:丟狗女孩決定法律途徑維權
12日中午,小吳決定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記者了解到,成都一位律師決定幫助小吳,走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她來到位於錦江區的太琨律(成都)所,正式委託所主任朱界平律師、張安賢律師,準備起訴,進入司法程序。據了解,此次代理屬於公益性質,律師象徵性地收了小吳1元律師費。目前,朱律師和他的團隊正在收集證據,以儘快去法院正式遞交訴訟狀。
自己可愛的柯基犬「萊恩」摔死,這兩天讓小吳一直沉浸在悲傷中,她的眼睛一直紅腫。12日下午,小吳接受了雙流區一家寵物安葬店的建議,將萊恩的遺體冷凍,這家寵物安葬店表示,所有費用都將免費。小吳告訴記者,自己和萊恩感情很深,希望通過這種方法多保留一段時間,這也有利於保留證據,方便以後維權的事情。
律師說法:滅失他人財產應該賠償
核心當事人何某在被討還寵物犬過程中一些言辭,包括最後導致寵物犬摔死的後果,都使她成為被「圍攻」的對象。
小吳選擇了用法律武器為自己維護權利。回到法律問題上,此事究竟該怎麼處理?丟狗女孩有沒有權利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和道歉?公安機關在這個案例中能起到怎樣的作用?記者採訪了成都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徐律師。
徐律師他分析說,寵物狗屬於個人財產。從報道的細節來看,何某從中間人獲得這條寵物狗,應該屬於贈與收養。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這件事上,何某雖然是別人贈與,但從雙方的溝通過程看,何某明知這條狗屬於小吳所有,小吳也多次明確提出希望返還。因此,無論如何,何某應該及時送還寵物犬,她可以要求狗主人支付適當的比如狗糧消耗之類的合理費用。但雙方最終沒有達成一致,何某種種的火烤狗肉之類言語,寵物狗和主人是有感情的,她這麼做對狗主人造成了心理傷害,明顯有違社會公德。從民法的角度講,不管何某是故意摔死還是意外導致了小狗死亡,都屬於滅失他人財產,應當賠償他人的損失。
對於有些網友提出公安機關必須對其中的哪一個人進行處理,徐律師認為這個案例中,公安機關並不能發揮多大作用,這個案例從法律上屬於民事財產糾紛。但是,公安機關可以協助做一個調查和證據的搜集,以後糾紛雙方如果訴諸法律,可以作為相關證據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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