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慎踢人頭要減刑?首鋼有點火上加油就籃協罰常林意見表態要上訴
北控和首鋼的「CBA京城德比」因為有了馬布里的改換門庭而顯得格外引人關注,不過他們第二次交手的主角不再是老馬,而是在比賽中有「腳踢對方球員頭部」行為的常林。
常林當時就被裁判驅逐出場,籃協也在賽後快速下文處理意見:停賽5場,罰20萬。網上參與該事件判罰調查的球迷九成以上支持籃協處罰意見,還有少部分球迷則認為籃協罰的太輕,要終身禁賽。只是意見出來後首鋼方面相關負責人表態似乎很委屈,認為籃協罰的太重,常林並不是惡意踢人頭,而是不慎,不應該如此處罰。
原本外界對這起「踢頭事件」就「怨氣難消」,首鋼這一表態更是猶如火上澆油,本來這件事因為籃協的一紙處罰令而負面影響有所小減,至少大家覺得籃協這次沒「拉偏架」,而且處理也很及時。但想不到首鋼方面是這種態度,一些京城球迷對此也看不下了:都是一個地方的球隊,至於這麼弄嗎?不管你有意無意,你這踢頭的動作跑不了吧?這傷害性跑不了吧?你還在這裡強調不慎,並非惡意,有意思嗎?
兩個當事人常林和賀希寧在賽後通過各自社交平台互動達成理解共識,前者道歉,後者表態相信前者不是故意。於是有人就拿這個說事:你看人家兩個當事人都說沒事,你們還在這裡道德綁架我們,把我們往死里整,太不公平了,你們這是激情懲罰,我們尊重遊戲規則但我們就是不服,就是要上訴討個說法。
客觀一點說是否惡意踢頭,兩個當事人肯定是心裡有數的。但這起事件造成的負面影響卻不是兩個當事人私下和解就能消除的,不是說賀希寧認為常林不是故意的、原諒他了,這個罰單就不要開了,因為這個事已經不是說他們兩個人的私事,而是CBA賽場一個窗口形象公眾事件。這個事件處理的關鍵點不是什麼惡意或者不慎,光一個「腳踢頭」就是很嚴重的違體事件。這一腳可是朝著後腦勺去,什麼樣的比賽勝利比球員生命健康還重要嗎?不能說什麼「過於專註比賽」沒顧及到地上還躺著個人,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被踢頭的是首鋼一方面的,他們會怎麼想?
在擅先生看來,原本常林犯錯道歉被重罰沒什麼好說的,都是成年人做錯了就得認罰。但首鋼俱樂部這麼一表態卻讓我們感到擔憂:我們某些俱樂部的競技文化是不是有點變味甚至走火入魔,你不從該事件吸取教訓警醒其他球員不要再犯類似錯誤,反而糾結或者說強辯惡意與不慎,這樣給自己球員發出一個什麼樣的信號呢?他們會不會下次依葫蘆畫瓢呢?不敢想像!
姚明和籃協要重拳出擊的不光是個體行為,而是某些人腦子裡變了味的籃球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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