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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思考(四):封疆日危見才難

(圖片來自網路)

明史思考(四):封疆日危見才難

文雪隱鷺鷥

明萬曆十年六月(1582年),「宮府一體」,集帝國大權於一身,十年來兢兢業業、嘔心瀝血的內閣首輔張居正終於撐不住了,六月九日,已多次提出退休的他再一次向萬曆皇帝提出了退休,兩天後他「再乞生還」,萬曆皇帝還是一如既往地挽留。

六月十四日,萬曆皇帝親自派司禮監太監魏朝去探視張居正,深情挽留。六月十八日,萬曆皇帝得知張居正病情進一步惡化,情況不妙後,立即派司禮監太監張鯨帶上自己的親密手諭去諮詢後事:

「今日聞先生病勢不粥,朕深為慮。國家大計當為朕一言之。」

兩天後時任太師、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的張居正病逝,享年58歲。從這位「豪傑自許」的強悍政治家47歲擔任「政府首腦」到他病逝,十年間他以自己的遠見卓識和強悍行政能力使頹敗的明帝國「煥然一新」,這個時期因而被後來的史學家稱為「明王朝暮色中最後的耀眼光輝」(參見《劍橋中國明代史·上卷》)。

張居正是以改革家的身份被寫入歷史的,雖然為了取得帝制時代改革的合法性,他從來不承認自己的是「改革」,而僅僅是「恢復祖制」。

站在現代社會治理和管理學的角度去看「張居正改革」,張居正改革的切入點是「整頓吏治」,他的手段是完善和落實帝國官僚體制的考核評價體系,同時「整飭邊防」,優化官僚體系運作流程,改革的落腳點在於增加「國庫」收入。

作為一個農業帝國,在社會財富的增長非常緩慢的情況下,張居正何以實現他「民不益賦而天下用」的承諾?

「懲貪污以足民」,「理逋負以足國」。也就是通過懲治貪污腐敗和清理欠稅來增加國庫收入,進而在不增加稅負的情況下國庫收入增加(「民不益賦而天下用」)。

懲治貪污腐敗和清理欠稅的基礎是人事調整和吏治整頓。

人事調整的關鍵在於任用事業心強、敢於革新弊政的官員,——遼東巡撫梁夢龍、遼東總兵李成梁、薊門防務總理戚繼光、河道總理潘季馴、處理「俺答封貢」的王崇古等等名將干臣都是張居正提拔任用的,並對他們給予了極大支持。整頓吏治關口在「考成法」(對官員的績效考核)的加強。張居正的「考成法」就是官員層層對下級進行考核評價,推崇法家「綜核名實」的張居正非常反感以往「考成」「名實不副」,因而他將安定民生、清理欠稅等作為考核指標納入「考成法」,對於虛文矯飾、應付差事的官員,張居正常常動用個人威權嚴厲糾察。

根據史書的記載,頹敗的官場經過張居正的整頓後,「一切不敢飾非,政體為肅」,中央政令「雖萬里外,朝下而夕奉行」。

為了減少帝國開支,張居正整頓府、州、縣學,將那些「無卓行實學」,「務為虛談賈譽」的儒生大幅削減;整頓帝國郵傳(官員出行的驛站)系統,減少官員出行開支;抑制宗室藩王的濫冒;同時,他還大幅度減少宮廷開支,——取消很多宮廷宴會、暫停大規模工程。「一切無益之費,可省省之。無功之賞,可罷者罷之。務使歲入之數,常多於所出」

竭力整飭邊防的同時,張居正加強邊防軍墾「屯田」制度,努力使邊防軍隊實現自給。

當然,為了根本性增加財政收入,挽救帝國財政危機,體系化的財稅改革勢在必行。根據黃仁宇先生對明代財政研究,我們知道明代沒有嚴格的財政管理,六部中的戶部與今天意義上的財政部也相差很遠。張居正擔任首輔後強化了戶部的財政經濟管理功能(明代六部都有財政管理職能),支持戶部尚書王國光對賦稅賬簿登記進行大規模整理。同時,張居正於萬曆五年提出丈量全國土地;萬曆九年,在丈量全國土地的基礎上,推出「一條鞭法」的賦役制度改革。所謂「一條鞭法」就是全部賦稅和徭役都用銀子來徵收,同時賦役合併,「以丁田分派役銀」。「一條鞭法」的推行上承唐代兩稅法,下啟清代雍正時期的「攤丁入畝」。

從相關史料和史學家的統計來看,張居正的改革成果非常顯著。在張居正去世時,太倉所儲糧食夠9年使用;太倉銀庫存銀600多萬,太僕寺銀庫存銀400多萬兩,南京銀庫存銀250多萬兩。另浙江、廣西、四川各省庫平均存銀在15~80萬兩之間。張居正的改革一舉改變了明代自嘉靖七年到隆慶六年,近50年間國庫連年虧空的局面。

中國歷史上的變法改革多以失敗告終,為何張居正能夠實現「富國強兵」。

一方面在於張居正掌握了很多改革家沒有的巨大權力,就像他給友人的信里說的,「我非相,是攝也」。可見他的權力遠遠超出了一般宰相,明史也說張居正所掌握的權力前所未有。但從根本上來說,「張居正」改革能夠成功的根本,在於他的改革理念和方法適應了當時的社會,對此復旦大學歷史學教授樊樹志先生有精彩評論:

「王安石服膺儒家經典,是一個經學家,寫了一本《三經新義》,詮釋《周禮》、《詩經》、《尚書》,對《周禮》特別推崇。他對《周禮》的迷信與「托古改制」的王莽不相上下。但用陳腐的理論來指導改革,用向後看的方法來革故鼎新,不免陷於自相矛盾之中。張居正雖然是進士出身,熟讀四書五經,卻傾向於法家,反對法古、循禮,不拘泥於儒家的理想主義,他的改革措施大多從現實出發,具有可操作性,用法治(註:此法治非今天意義上的法治)作為保障,因此成效顯著,在歷代改革家中無人可以與之比肩。」(參見《張居正於萬曆皇帝》一書)

但張居正的改革成果在他去世後之所以迅速「人亡政息」,與其改革的內在根本缺陷也有深刻關係。

張居正的改革根本上來說依靠的是人事變革和行政命令來完成的,背後所依託的是他強大的權力影響。這種依靠強權「人治」來推行的變革必然會引發反對派的激烈反擊,其脆弱性自不待言。就像《劍橋中國明代史》的作者所總結的,「張居正沒有立法權,不能創設或者撤銷任何機構,改造指揮系統,甚至修改不合實際的官員俸祿」,所以他明知戚繼光有很好的練兵之法,卻沒法推行全國;面對科道官員的反對,也只能用權謀去壓制。「在缺乏結構改革和調整的情況下,這位大學士加於現存政府機構的負擔也是空前的」,他死後,他的新政和同盟被清洗正是因為此。

張居正去世不到半年便被昔日的學生萬曆皇帝褫奪一切封爵,在他去世兩年後京城張府和江陵張府被「抄家」,子孫或自殺,或餓死,或充邊,不勝慘烈。明帝國也隨著他的去世江河日下、山河破碎。

天啟二年(1622年),面對國將不國,萬曆皇帝的孫子天啟皇帝朱由校宣布,恢復張居正的名譽和一切官職頭銜,給予祭葬禮儀,張府房產沒有變賣的全部發還。崇禎三年(1630年),萬曆皇帝的孫子崇禎皇帝朱由檢又恢復了張居正兒子們的官職和名譽。兩代皇帝都希望再有一個張居正出來「挽狂瀾於既倒,扶大廈於將傾」。真是「恩怨盡時方論定,封疆日危見才難」。

筆者讀明代史時,深深為張居正的所作所為觸動,套用梁任公先生評價李鴻章的話便是:「吾敬江陵之才,吾惜江陵之識,吾悲江陵之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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