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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綏銘等:中國的性騷擾有多嚴重? | 文化縱橫

原標題:潘綏銘等:中國的性騷擾有多嚴重? | 文化縱橫


? 黃盈盈/ 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


? 潘綏銘/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


[導讀]近期,某高校教師性侵女生事件被公之於眾,性騷擾特別是性侵問題再次引發輿論關注。本文作者基於21世紀的三次全國總人口隨機抽樣調查發現:實際發生的性騷擾在減少,可是人們對於它的擔心卻在增加;利用職權的性騷擾其實很少;男人也在被性騷擾;相同性別之間的性騷擾也存在......總體而言,「反對性騷擾的話語」已經強勢介入日常生活,也反映出國民的主體建構與前者大相徑庭。雙方的衝突來源於中國社會中的權力、社會性別與性這三者之間的相互關係出現了新的結構。特此刊發,以饗讀者。


▍一

反對性騷擾的思想與實踐,主要來自20 世紀70 年代以後的美國。在《中國知網》上按照主題檢索發現,早在1988 年,中國開始出現針對性騷擾的情況反映,到2013 年3 月,有關的文獻已達1095 篇之多。其內容主要集中於立法與執法相關的討論;對於性騷擾的調查與案例報告很罕見,尤其是尚未檢索到全國總人口的隨機抽樣調查的結果。


那麼,在21 世紀的中國,性騷擾究竟有多少呢?到底有哪些類型呢?這是本文首先要解決的最基本的事實判斷的問題。進而,本文試圖解決兩個遞進層次的理論問題:


其一,性騷擾作為一種外來的概念,無論專家學者給出什麼樣的定義,也無論這些定義的普及程度如何,中國人在回答自己是否可能受到或者是否真的受到性騷擾的時候,所運用的一定是他(她) 自己對於性騷擾這個辭彙的理解,而且註定是千差萬別、莫衷一是。因此對於一個嚴謹的社會學者來說,不僅需要抽象地論述性騷擾的定義「應該」是什麼,更需要去了解在中國人民的心中性騷擾「其實」是什麼,也就是說,人們的主體建構究竟是什麼樣。


其二,「反對性騷擾」已經成為一個主流話語,對於人們日常生活的介入也越來越強有力。那麼它與人們的主體建構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麼樣的互動,又產生了什么樣的結果?


在筆者的主持下,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於2000 年、2006 年和2010 年分別完成三次「中國人的性」的全國總人口隨機抽樣調查。調查對象是中國境內18~61歲、會講漢語、能識漢字的總人口。以城鄉差異、人口規模與離婚率等國家統計數據為分層指標進行多層等概率抽樣。初級抽樣單位(PSU) 為縣級地理區域,終端調查點為城市社區與農村的行政村。在每個終端調查點中,按照居住者的總名單進行等距抽樣,再按照地理位置抽樣法抽取流動人口。三次全國調查的隨機抽樣誤差均不超過5%。


由於性調查的高度敏感性,筆者採用了如下實地調查方法:不進行「入戶抽樣」,不在家中訪談,而是直接抽樣到個人,邀請被訪者到筆者事先準備好的訪談室;保證每個訪談室中只有調查員與被訪者兩個人;禁止調查員訪談異性;在訪談開始之前就明確告知被訪者,筆者要詢問性生活的問題,而且允許拒絕回答任何一個問題或者中途退出;把調查問卷製成電腦程序,在調查員教導之後,由被訪者通過按鍵盤來獨自完成問卷。


▍二


在三次調查問卷里,筆者都詢問了三個最主要的問題:


其一,性騷擾說的是,在您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別人對您做出性方面的動作,或者說一些性方面的話,使得您很不舒服。平時,您覺得您自己可能不可能受到別人的性騷擾? (1.非常可能;2.比較可能;3.不大可能;4.不可能)


其二,在過去的12 個月里,有沒有人對您說過性方面的、使您很反感的話? (1.有過;2.沒有)

其三,在過的12 個月里,有沒有人帶著性方面的意圖,對您做出性騷擾的動作? (例如:動手動腳、耍流氓、佔便宜等等) (1.有過;2.沒有)



從表1 的回答情況可以發現:在2000 年性騷擾實際上相對更多的時候,擔心自己會遭到性騷擾的人反而更少;而到了性騷擾實際上已經顯著減少的2010 年,擔心自己遭到性騷擾的人卻顯著增加。這表明:反對性騷擾的主張,並不是根據該現象的多少而提出的;而是出於對普遍正義的理念追求而抽象地提出的。一旦它成為一種社會的話語,就會形成這樣一種機制:在社會輿論的大聲疾呼


之下,普通人對於自己被性騷擾的可能性越來越誇大;但是,這種誇大恰恰是日益提高的自我警惕,也就是對性騷擾形成了日漸有效的社會警告。結果,現實發生的性騷擾也就不得不趨向於減少。


這一理論認知對於社會對策研究也很有啟示:首先,社會科學絕不應該從話語的強弱出發,去推測社會事實如何。在當下,反對性騷擾的話語不能說如同水銀瀉地,至少也是如雷貫耳,但絕不意味著這樣的事實就真的很多。其次,社會科學不能僅僅去研究那些「問題嚴重」的現象,而應該更多地關注那些「違背正義」的現象。唯此,社會科學才可能超前於社會實踐,最終為改造社會實踐做出自己的貢獻。


1.只是男人騷擾女人?


絕大多數反對性騷擾的人士和傳媒,都主要指的是男人對於女人的性騷擾,甚至默認只有男人才能性騷擾女人。


筆者為了檢驗這一假設,追問了那些受到過言語的性騷擾的人:在過去的12 個月里,對您說過性方面的話,說得最厲害的那個人,是男人,還是女人?統計結果是:在那些自報受到過言語的性騷擾的人裡面,女人報告受到女人的性騷擾的比例在2000 年是24.7%,2006 年是10.9%,2010 年是19.6% (P=.007),呈現為顯著減少的線性趨勢。在男人中,同性之間的言語性騷擾比例分別是64.9%、59.1%和57.6% (P=.001),其線性趨勢也是顯著減少。


筆者還追問了那些曾經被動作性騷擾過的人:在過去的12 個月里,對您進行性騷擾(動手動腳) 最厲害的那個人,是男人,還是女人?回答結果是:在2000 年自報受到過動作的性騷擾的人裡面,被同性別的人騷擾的,在女人中占1.5%,在男人中佔2.8%;到2006 年的比例為女人中的0.6%和男人中的3.8%;再到2010 年則分別為7.1%和5.9%。這表明:其一,來自同性的動作性騷擾的比例在10 年間略有上升;其二,在2010 年,女人中的同性動作性騷擾不但比男人中的還多,而且增長幅度也大於男人中的。


從事實判斷的層次上來看,這反映出兩個趨勢:第一個趨勢是,由於中國的大眾傳媒幾乎從未報道過遭受同性別之間的性騷擾,因此在被調查者的自我報告中,這種情況的比例肯定遠遠多於人們的想像,甚至令人難以置信。也就是說,中國人在實際生活中,並沒有把性騷擾僅僅局限在男人對女人。可是由於反對性騷擾的話語的強勢介入,他們自己也並不知道這種情況居然會如此之多。第二個趨勢是,中國男人所說的言語性騷擾,居然超過一半是發生在男人與男人之間。女人受到女人的言語性騷擾的比例雖然少於發生在男人之間的,但是也達到了十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從認知層次來看,這種情況進而提出三個重要問題:一是,這究竟應不應該算作性騷擾?那些僅僅反對男人對女人的性騷擾的人們,究竟應該固執己見,還是承認和尊重中國男人和女人的主體建構?二是,在中國男人與男人之間、女人與女人之間,究竟什麼樣的言談話語,會被至少一方認為是性騷擾呢?三是在三次調查中,認為自己遭受過同性別的性騷擾的比例,呈現為顯著的減少趨勢。但是疑問接踵而來:這究竟是由於同性別者之間的性騷擾現象真的越來越少,還是因為在社會的強力宣揚之下,人們越來越相信性騷擾「只應該」發生在異性之間,因此越來越把發生在同性別之間的情況,排除出性騷擾這個概念?筆者更傾向於相信後者。


從理論層次來看,這種情況給我們的啟示至少有二:首先,同性之間的性騷擾為什麼直到今天也沒有被納入社會的視野,無論在輿論中還是在學術上?這恐怕不得不歸結為:那種「性騷擾只能是男人針對女人」的說法,已經從話語介入發展為一種意識霸權,造成了人們的管中窺豹。其次,男人對男人、女人對女人,究竟做了些什麼動作,會被對方認為是性騷擾呢?這無疑是一種主體建構,是人們根據自己的主觀體驗做出的價值判斷,而不是什麼「客觀的」事實判斷。可惜,目前的相關研究基本上還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存在。


從本文的立意出發,筆者認為:反對性騷擾的主流話語雖然已經一廂情願地強力介入了人們的生活,卻出乎意料地被至少一些人的主體建構在雙方互動中改造了,不僅擴大到同性之間,而且擴大到男人與男人之間。


2.主要是仗勢欺人?


至少在美國當今的主流文化中,性騷擾主要指的並不是公共場所里的「耍流氓」,而是那些在工作場合中利用職權的「佔便宜」。這個定義主要來自女性主義的「性別權勢關係」理論。那麼,中國人是不是也這樣認為呢?為了加以檢驗,筆者對那些報告說自己受到過言語騷擾的人追問道:在過去的12 個月里,對您說過性方面的話,而且說得最厲害的那個人,是什麼樣的人?對於受到過動作的性騷擾的人,筆者追問道:對您進行性騷擾(動手動腳) 最厲害的那個人,是什麼樣的人?


2000 年、2006 年和2010 年合併起來的平均比例(第一個數字是言語的,第二個是動作的) 的分布情況如下:


最多的性騷擾發生在基本相互平等的三種人際關係之中——「同事、同學、熟人、鄰居、業務關係」最多,占57.0%和36.3%;「對象、談戀愛的朋友(包括原來的)」佔6.7%和13.1%;「家庭成員、親戚」佔3.4%和2.5%;總計佔到言語性騷擾的67.1%,占動作性騷擾的51.9%。


其次多的是發生在陌生或剛剛相識的人際關係之中——「陌生人,或者剛剛認識的人」佔8.9%和20.1%;「網友、徵友或徵婚認識的人」佔3.0%和1.2%;「其他類型的人」佔13.4%和13.7%;總計佔到言語性騷擾的25.3%,佔到動作性騷擾的35.0%。性騷擾是對方利用職權的情況最少——「老闆、上級、領導、老師、對我有恩的人」只佔7.6%和13.1%。


上述情況說明:且不管美國對於性騷擾的定義是否正確,它並不適合中國人的實際生活。中國人自己所認為的性騷擾,最多發生在平等關係中,其次發生在陌生關係中。相反,那些最容易仗勢欺人進行性騷擾的人(老闆、上級、領導、老師、對我有恩的人) 所佔的比例其實是最少的。也就是說,在當今中國,在工作場合中利用職權進行的性騷擾,真的有,可是也真的沒有那麼多。


那麼,如何解釋生活中仗勢欺人的性騷擾很少這一現實呢?一些恨鐵不成鋼的好心人,或許將其歸結為人們的愚昧和不覺悟,意識不到有權有勢的人總會乘機下手,或者是下屬們真的遇到了性騷擾卻不敢回答問卷。但是從主體建構的視角來看,筆者卻傾向於認為,至少其中的一部分人,很可能確實沒有認為上級的某些行為是性騷擾。

3.做了什麼才算是性騷擾?


筆者一貫強調,社會調查所得到的,其實並不是「客觀真實」,而是被調查者給調查者呈現出來的某種主體建構的結果。對於「做了什麼才算是性騷擾」這個問題,中國那些被性騷擾的受害者自己是如何認定的呢?目前中國的文獻尚未涉及。


在問卷調查中,被調查者在回答說自己曾經遭到性騷擾的時候,他們腦子裡究竟出現了什麼,這是研究者永遠不可能知道的,但是其內容肯定是千差萬別,甚至是千奇百怪的。因此,研究者就不應該把所獲得的答案當作「客觀的真實」,而應該視為被調查者在他們自己的定義之下,在調查當時的情境之中,所做出的互構式的呈現;最多也不過是研究者在自己的定義之下,對社會現象進行測量的結果。研究者更加應該去探索那些被調查者究竟是如何建構出自己的回答的。為此,筆者在2010 年的問卷中,在詢問了性騷擾的所有問題之後,接著對那些遭到過性騷擾的人們問道:當時發生了什麼呢?請回答當時最嚴重的情況,無論具體的手段是什麼。回答情況見表2。



第一個發現:在中國成年人里,無論男女,無論在異性還是同性之間,人們對「性的身體」 其實非常敏感。在認為遭到性騷擾的人里,有42%~49%的人把「故意接觸我的身體」視為性騷擾。


如果女人這樣說,可能比較容易理解;但是男人也是如此認為,就需要很好地進行解釋了。其背後的學術意義在於:男人或者女人,在面對異性或者同性的時候,究竟是如何管理自己的身體以及身體的展現?人們認定的「身體」的具體標準究竟是什麼?如果被別人接觸了,自己是如何來判斷對方是故意還是無意?又是如何決定做出何種反應?


筆者的假設是:無論男女,只要生活在當今中國的情境之中,或多或少都會被反對性騷擾的主流話語所介入。可是,人們又總會依據自己的日常生活經驗而積澱出對於「什麼是性騷擾」的主體建構。這兩者之間的互構、參照系、行為邏輯、運行和調節機制,共同構成他們對於性騷擾的判斷系統。


第二個發現:遇到過性騷擾的人中,有1/5 左右(17%~21%) 把「講性」看作是性騷擾,僅次於故意的身體接觸,排在第二位。尤其是,無論男女,無論發生在異性還是同性之間,這樣認為的人的比例都相當一致。


如果僅僅是女人面對男人,那麼女人持這樣的判定標準尚可理解;可是一個大老爺們對另一個大老爺們講了一些性方面的話,怎麼會被認為是性騷擾呢?在方興未艾的反對性騷擾的社會輿論中,男人不是一直被標定為「黃段子發送者」和「一聊就是性」嗎?他們怎麼會像女人那樣,把「講性」歸入性騷擾呢?這種情況可以說明:至少一部分男人,在「講性」這個問題上,與女人的想法和看法基本一致;因此才會感到自己被性騷擾了。那麼,這種情況究竟是性騷擾這個話語強勢介入的產物,是這些男人個人特質所造成的不同的主體建構,還是二者互構之結果呢?


4.什麼樣的人認為自己被性騷擾了?

性騷擾究竟是一種平均分布的普遍存在,還是針對某些社會階層更多?針對這一假設,筆者分別考察了文化程度和職業等級這兩個決定人的社會地位的最重要因素。其結果是:被調查者的文化程度越高、職業等級越高;那麼他們受到過任何一種性騷擾的比例也就越高。


具體來看,在小學和小學以下文化程度的人中,受到過任何一種性騷擾的只有5.5%,可是在初中的人中增加到11.1%,在高中的人中增加到12.5%,在大專文化者中增加到14.9%;而到了本科及以上者則高達16.9% (P=.000)。同樣地,在農民和工人當中,受到過任何一種性騷擾的比例僅僅是8.0%,但是在商業服務業人員中增加到14.2%;在白領工作者中也達到12.0%,在企業家或者領導者當中則是13.2%。


此外,筆者還考察了受到性騷擾的可能性(不是實際比例)。在文化程度方面,與小學和小學以下文化程度的人相比,初中和高中的人增加44%~48%,大專和本科及以上者則增加73%~74%。在職業等級方面,與農民和工人這些體力勞動者相比,商業服務業人員受到性騷擾的可能性增加42%;白領工作者增加26%,而企業家和領導者則更是增加78%之多。


上述的統計結果儘管符合數理邏輯,卻似乎違背生活常識。莫非說,文化程度越高則越好欺負?難道對企業家和領導者這樣的上層人物進行性騷擾,比騷擾處於社會底層的工農還容易?否則為什麼前者比後者要多得多?這樣的悖論迫使筆者不得不反過來思考問題:是不是遭到過性騷擾,這是由被調查者自己來判定的。筆者作為調查者,沒有絲毫辦法去「客觀檢測」在被調查者身上究竟發生了什麼。因此,本文中的所有數據,與其說是「測量結果」,不如說是被調查者的「報告」,也就是「主訴」,是他們自己的主體建構的呈現。思路轉變之後,上述數據的意義也就隨之變成:文化程度越高和職業等級越高的人,就越是可能認為自己受到過性騷擾,而且越是願意把它報告出來。


▍三


最晚從20 世紀末期開始,反對性騷擾就已經成為一種話語,強勢地介入中國人的日常生活。其結果是,21 世紀以來,現實中的性騷擾在日漸減少,可是人們對它的焦慮卻與日俱增。從這一視角來看,一切反對性騷擾的宣傳教育都必須清醒地認識:在可預見的一段時期內很可能出現「越反越多」的局面。也就是說,隨著越來越多的人認同和遵從主流話語,不論實際上發生了什麼,哪怕情況越來越少,都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主訴」自己受到了性騷擾,人們對於性騷擾的擔心也會越來越多。而這僅僅是因為他們的判定標準被主流話語改造了。


當然,上述情況並不能證明「社會決定論」或者「話語決定論」,調查表明「反對性騷擾」雖然成為主流話語,但是只有那些更加被主流化的人,才更加有可能獲知、接受和認同這一話語,才會有更大的可能成為「被介入」之人,也才更加可能運用這一話語來判定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類似情況究竟算不算是「性騷擾」。相反,那些相對低層的人們更少接觸和接受主流話語,因此哪怕就是遇到了一模一樣的情況,他們也很少按照主流話語的標準把它納入「性騷擾」的範疇。反對性騷擾的話語對他們來說,也許就是貶義的「對牛彈琴」或者褒義的「我行我素」。


從實踐行動的角度出發,反對性騷擾的正義性和迫切性毋庸置疑。但是我們仍然需要從理論上進一步思考:我們所反對的,究竟是誰加以定義的「性騷擾」?這方面的「啟蒙」是否有可能變質為「規訓」?調查表明,中國人對於性騷擾的主體建構不僅不同於美國社會,也不同於主流話語。人們把那些不是利用職權的、男人所受到的、發生在相同性別之間的情況,統統納入了性騷擾的範疇;基本上不考慮所謂「客觀的判定標準」,而是依據自己的感受,依據自己對於對方動機的推定,給出自己的定義並推動著社會的變遷。


這就提出了終極問題:究竟是誰錯了?是國民不覺悟,還是話語脫離生活?這又是因為什麼?筆者認為,這很可能是來自於21 世紀以來,中國的權力(power)、社會性別(gender) 和性(sexuality) 三者之間日益凸顯的新的相互關係結構。


在中國傳統社會中,這三者呈現為金字塔結構:權力籠罩性別,性別籠罩性;基本上是超穩定系統。因此,任何實際發生的性騷擾根本不會被視為性騷擾。21 世紀前,這三者轉化為重疊狀態,形成牽一髮而動全身的局面,因此一切性騷擾的行動都會被視為同時來自這三者的弊端。時至今日,至少在中國,這三者已經開始出現「三原色分布」。也就是說,這三者雖有交集而且相互建構,卻日益走向相對分離,各自的獨立性和特殊性日益增加。

這表現為:權力在私領域中日益「隱身在場」;社會性別從「唯異性戀」走向多元取向;性則從「生物本能」擴展為彌散可變的「全性」。這就使得性騷擾這一概念也不得不細化和深化為:實際遭遇否?涉及權力否?僅在異性之間否?身體接觸否?具有性的含意否?


中國目前的反對性騷擾的話語,遠遠沒有跟上時代的發展,基本上仍然停留在公權侵害、男尊女卑和「性即醜惡」三者重疊的滯後階段中,因此才會造成目前的困境。


筆者在2010 年的問卷中還問道:在過去的12 個月里,一共有幾個人,曾經對您進行性騷擾(動手動腳)? 回答結果是:在所有被性騷擾過的人裡面,被兩三個人騷擾過的在女人中是27.4%,在男人中是31.1%;被三個以上的人騷擾過的在女人中是3.6%,在男人中是2.9%。其提示我們:中國社會中可能存在著某些特殊的情境,容易出現兩三個人都對同一個人進行性騷擾(不一定同時) 的情況。


對於問卷調查來說,由於提不出元假設,因此目前尚無可行的方法來調查這樣的新情況;但是這種現象所蘊含的理論意義卻不容低估,它足以引出這樣一些研究假設:是因為這些人自己很特殊,所以才更容易遭到甚至「招來」性騷擾嗎?是由於他們很難避開那些喜歡發動性騷擾的人們,才屢次遭此噩運嗎?是由於他們總是誤解對方的意圖,才屢屢認為自己被性騷擾了嗎?是由於他們被話語介入得更深,因此把自己的「性的身體」建構得更加廣闊和更加敏感,才更多地報告自己遭到性騷擾嗎?是因為筆者在提問時所遵循的推理邏輯,不同於被調查者自己在生活中的行為邏輯,才造成他們的誤答或者筆者的誤讀嗎?


以此為契機,筆者期盼更加深入的討論的出現。


本文原載《探索與爭鳴》2013年7期(總285期)第58-62頁,原題為「21世紀中國的性騷擾的調查實證:話語介入與主體建構之悖」,限於版面,注釋從略,學術引用請參見紙質版。圖片來源於網路,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版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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