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這個人捲入了簽證詐騙,還被移民局懲罰,看似禍不單行,其實……

這個人捲入了簽證詐騙,還被移民局懲罰,看似禍不單行,其實……

人們常說「不知者無罪」,那麼在簽證申請中是否真的如此?

如果在尋求籤證申請的過程中很不幸「遇人不淑」,到底應該怎麼做才能避免將來可能出現的問題?

通途君今天講述的案例將給你答案。

今天的故事的主角叫做JAGWANT KAUR,她一直在澳洲接受職業相關教育。在她的學生簽證到期之前,Kaur找到了一家名為S & S Migration的中介,並向其述說了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Kaur:「我學生簽快要到期了,但是我還需要學習後續課程,請問我應該申請什麼?」

中介表示:「這個交給我們就好了,你把材料給我們然後交錢就行了。」

於是Kaur交了2000澳幣,把她和她丈夫(作為副申請人)的護照交給了當時和她會面的「教育顧問」。

(通途君友情提示:在簽證申請的過程中一定要了解自己將要申請的簽證情況,包括要申請的簽證類型,相應的Condition,需要準備什麼材料等。)

之後回想起來,Kaur覺得有點不對:「中介沒跟我說我應該申請什麼簽證,也沒跟我說這個簽證的具體條約。要不我明天再去問問?」

於是第二天,Kaur又來到了S & S Migration

Kaur:「我想問一下,你們這邊打算給我申請的是什麼簽證啊?」

顧問:「啊申請已經遞交啦!我幫你遞交的,你不是說你的學生簽快要過期了嗎?」

這個工作效率也太高了吧!

又過了幾天,S & S Migration的顧問打電話給Kaur,表示「過橋簽證下來啦!你可以繼續學習工作啦!」於此同時,Kaur收到了一封來自移民局的郵件。在郵件中,移民局表示已經收到了Kaur的工作簽證的申請,現在給Kaur發了過橋簽。

估計Kaur當時覺得叫什麼簽證這不就是個簽證名頭嘛,只要能學習管它叫什麼簽證。能讓我學習的也不一定都叫做學生簽證是吧?

對此,通途君表示,姐你心真大。中介遞交申請時是需要先獲得代理人許可的,換句話說如果此時申請的簽證有誤,代理人也要承擔相應責任。所以一定要清楚自己此時申請的簽證類型!

隨後Kaur的顧問又跟她說:「我給你申請的是工作簽啦,不過你也可以讀書的呢。後續不用補材料的啦等簽證下來就可以了呢~!」

Kaur表示不是很理解,不過還是把自己的學習相關材料都發給了中介。至此之後,Kaur發給顧問的信息均石沉大海。直到Kaur又一次來到S & S Migration,才知道他的顧問跑到印度去了。她的顧問隨後給Kaur發了個消息,表示自己在印度處理一點家事,處理完回來後就找Kaur。

Kaur在這之後等啊等,一直沒有等到任何回復。幾個月後,忍無可忍的Kaur再次來到S & S Migration,結果發現該中介已經關門了!

請看當時的報道:

因為簽證欺詐案東窗事發,S & S Migration背後老闆早就捲款跑路回印度了!

通途君認為,此時應該聯繫移民局,說明自己的情況,並且試圖尋求相應的法律援助,然而Kaur接下來秀了一波通途君根本看不懂的操作。

她寫信給移民局更改自己的信息,在信中,她這樣寫道

「之前的郵箱地址被人黑了,所以不再使用!」

在之後,Kaur跟法庭方面作出的解釋是這樣的

「我好怕!我好慌!我不知道怎麼做!所以我就這麼說了」

法官表示不是很懂你這麼做的原因,感覺你好像在儘力隱瞞S & S Migration的事情。而且從Kaur遞交修改信息的表格中可以看出,Kaur是知道她的中介給她申請的簽證是485簽證。但她在之後的陳述之後卻一直在迴避這一點。

在幾個月後,澳洲移民局給Kaur發了一封郵件。在郵件中,移民局表示Kaur在遞交的485簽證中所提供的TRA職業評估無法查詢。因此,移民局認為她遞交的材料真實性存疑。在當時移民局的郵件末尾有這麼一段話:

Withdrawing your application

You can withdraw your application at anystage during processing. If any applicant wishes to withdraw their application,they must advise the department in writing. This advice can include any numberof applicants but must be signed by each person aged 18 years and over.

換句話說,如果Kaur撤銷485申請,並重新遞交簽證,那也就不會有後面拒簽上訴等等時期。然而,Kaur對此沒有任何回應,也沒有撤銷之前的簽證申請。在之後被問及為什麼不及時回應移民局的時候,Kaur還是那六個字:

「我好怕!我好慌!」

隨後,移民局判定Kaur遞交的材料真實性存疑,因此拒絕了申請。Kaur隨即上訴,在上訴時,Kaur又是這麼說的。

「……S & S Migration一開始找我要了相關的教育材料,並且跟我說這些材料可以用來讓我在澳洲再待18個月。」

隨後,Kaur又翻供,表示其實這不是真的,只是中介之前叫她這麼說!

但在法院收到的Kaur遞交的另一封信上卻是這麼說的:

「我並沒有授權給中介,都是他做的!我知道如果我們接觸中介了我們也要為中介的行為負責!我沒有給中介任何東西,都是中介做的!還沒有通知我們!!!」

在隨後的聞訊環節中,Kaur對於很多問題都閃爍其詞,並且前後矛盾重重。這使得法院方對於Kaur的信任度降低。

最後,法官作出以下判決:

我認為,雖然簽證申請人被捲入騙局,但從她在受騙之後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也沒有積極配合移民局的行為,並且多次作出前後矛盾的證言來看,申請人往好了說是對於簽證欺詐本身並不關心,往壞了說是可能本身就知道中介從事非法簽證活動而不作為。

因此,申請人的上訴請求被駁回!

縱觀整個案件,通途君覺得Kaur最大的問題就是在明知被詐騙之後還在作出各種前後不一的陳述,這極大程度的降低了她的可信度。

那麼,這和通途君之前所提到的案件(參見:移民局工作失誤,PhD「被非法居留」,之後還差點讓他丟了工作又入籍失敗!移民局的操作我看不懂……)有何不同?畢竟兩者都存在「不知情」的情況。

在之前的PhD案件中,造成申請人對於需要CoE才能申請學生簽證不知情的主要責任並不在於他本人,而是移民局那邊採用了錯誤的通知方式,進而導致申請人未被及時通知。而在本案中,由於移民局的人已經清楚的在郵件中說明了Kaur可以採取的措施,故法院沒有判定Kaur不知情。

如果有簽證申請上的問題,可以來找我們的客服君,客服君會儘力給您解答!

註:因每個人的情況不同,通途沒有辦法承諾上文字內容適用於所有諮詢者。具體情況請到澳大利亞通途教育移民服務中心進行1對1的諮詢

澳大利亞通途教育移民服務中心是在澳大利亞本土註冊,同時為在世界各地華人來澳服務的專業機構,總部設在有文化之都美稱的維多利亞州墨爾本市,中國設有南京分部。

我們的服務團隊自2004年至今已經為上千客戶來澳提供協助,覆蓋留學,旅遊,投資移民,獨立技術移民,僱主擔保移民,配偶移民,難民簽證申請等各類簽證類別,積累了大量實戰案例經驗,形成了獨特的運營優勢。

通途,通向成功的旅途!

皇家墨爾本理工蒙納什大學莫納什大學迪肯大學澳洲移民澳澳洲僱主擔保 475 485490 189 190 澳洲偏遠地區擔保澳洲偏遠地區加分譚寶斯威本科技大學澳洲留學澳洲簽證澳洲簽證時間澳洲移民局澳洲移民加分澳洲移民新政澳洲大學澳洲碩士 vce VTAC ATAR 188A 188B 188C 澳洲188類移民 188類投資移民 132 商業投資移民大學墨大皇家墨爾本理工蒙納什大學莫納什大學迪肯大學澳洲移民投資移民來澳準備行李 188類投資移民 132 商業投資移民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澳大利亞通途教育移民 的精彩文章:

TAG:澳大利亞通途教育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