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世的萬民四末
警世的萬民四末
記得小時候,我們這裡某家教友死了人,就要張羅在死者身上蓋上一條長長的白布,名為聖號布,最上面是橫寫的四個大字:萬民四末;下面是四條豎寫的大字:死亡之來免不得,審判之嚴當不得,天堂之福比不得,地獄之苦受不得。
作為一個孩童,當然不可能理解這二十八個大字的深刻含義,只知道這二十八個白布黑字,放在一個死人的身上,令人感到特別嚴肅叫人害怕。
幾十年過去了,今天重新讀來,其感受已遠非昔日之朦朧了。正如聖座所指出的,現在人們已經不太注意天堂地獄了,福音宣講者往往對這些問題避重就輕,但我認為,萬民四末的信理必須是是我們人類最最嚴肅的主題,也是我們人人必須面對的結局,那是多麼有必要天天加以警示的呀。
這個躺在我們面前的人已經死了,他已經停止了一切思維活動,這二十八個大字對他來說已經起不了任何作用,他的肉身生命就此了結。實際上,這二十八個大字,是給前來弔唁和看熱鬧的人看的,是給大家敲響的二十八句警鐘:
一、
死亡之來免不得 這裡的「免」是避免的免,「免不得」是避免不了的意思。創世紀上天主對犯了罪的亞當說:「你將來要死」(創2:17)。所以人人都得死,無人可倖免。儘管人們忌談死亡,對死亡諱莫如深,但死亡還是要敲上你的門。也許當你最得意的時候,死亡突然來臨。就像聖經上耶穌所批評的那個有錢人,他富得無法收藏他的物產,盤算著怎樣另建個倉房,以便在今後的歲月里可以盡情享受,吃喝玩樂。哪知天主卻告訴他今夜就要收她的靈魂。(參路12:16—21)耶穌又說:「人子要在你們料想不到的時刻突然來臨!」(瑪24:44)請想像一下:你的肉身一旦有一天要變成一具屍體,挺直僵硬,眼睛無光,面如土色,嘴唇半開半閉,沒有一點氣息。那將是多麼可怕。所以我們要常想死亡,想我一定要死,想我只死一次,想我不久要死。要知道,上主對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一個精確的安排,有的人壽命長一點,有的人壽命短一點,有的人死於疾病,有的人死於橫禍,有的人這樣死,有的人那樣死。一句話,死是免不掉的。正因為這樣,一個熱心的基督徒必要為自己的死亡而天天做好準備。
二、
審判之嚴當不得 這七個字的中心詞是那個「嚴」字,它表示「嚴厲」「嚴格」,再加上後面的「當不得」,意思審判是如此之嚴,實在叫人受不了。
死亡之後就要進入審判。聖保祿宗徒說:「天主定了,人都得死,死後都受審判。」(希9:27)那個判官是誰?判官就是耶穌基督。這位耶穌,為救我們罪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他在我們生前對我們是多麼的慈悲多麼的心軟,見我們犯罪作惡他甚至痛苦得流淚,他曾說過,不管什麼人,不管他犯罪多深多久,只要他肯前來對他表示真心懺悔,無不得到他的寬恕。但現在,同一個耶穌在你面前卻威嚴無比,如果你在生前犯罪作惡,死不悔改,你帶了罪惡死去,你就要渾身驚惶戰慄,因為他要審判你。這位全能的天主在眨眼之間就把你所有的罪過暴露在你自己面前,既不能推辭又不能隱瞞,各樣罪過都成了撕咬你良心的蟲子、治罰你犯罪的兇手,原來你認為得意的事現在卻成了你心中的大禍。審判是可怕的,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審判是非常嚴厲的,一旦定案就永不能翻案,無處可以上訴。
但同一位耶穌在對待一個生前修德立功的義人時,卻要和顏悅色地對他說:「我父所降福的人,同我來享天福吧。我父自無始之時,就給你預備好了。」(參瑪25:34)那時,他的護守天使立即領他升天堂,他是何等的喜樂啊!
三、天堂之福比不得 這裡的中心詞是「福」字,它含有「福氣」「福樂」「幸福」「享福」的意思,再加上後面的「比不得」,表示天堂上的幸福是世界上任何東西不可能與之相比的。我們基督徒,能堅持自己的信仰,一輩子跟隨基督,哪怕受萬般的苦,永遠不棄不離,如此執著為什麼?還不是為了這一天嗎?世界上你認為的最大幸福,如果與天堂上的幸福相比,簡直連影子都不如,可以說猶如糞土。天堂的幸福是我們無法用世俗的語言所能表達和形容的。難怪那些在天主默許下去過天堂的人,他本來是無論如何再也不情願返回到這個骯髒的世界上的。聖保祿宗徒從天堂回來,向人說:「天主給愛他的人們預備的幸福,是人眼從來未見,耳從來未聞,心思從來想不到的。」(格前2:9)聖若望宗徒在默示錄上寫道:「天主要擦乾他們的眼淚,再也沒有死亡,悲痛,沒有哀號,疼痛了。」(默21:4)一切苦難都成過去,天堂的福樂將是永遠永遠。耶穌對宗徒們許諾說,人為了天主的國捨棄一切,跟隨了我,將來要得百倍的賞報,獲得常生。(參路18:29 )大家想想,幾年或者幾十年的工夫,只要遵守好天主的誡命不犯罪,還盡好教友的本分,愛主愛人,你就可以得到天堂名分,何樂而不為呢?聖奧斯定勸勉人說:「你若覺著修德太難,我教給你一個變難為易的法子,你抬頭看看天----天堂,就不覺得難了。」
天堂啊天堂,你是我一直嚮往的故鄉。在那裡我要親眼見到創造我的天主,我還要見到生前如何呵護我、現在正前來迎接我的聖母瑪利亞。回歸故鄉是多麼的幸福啊!
四、地獄之苦受不得 與天堂之「福」絕然反差的是地獄之「苦」,「苦」是這七個字的中心詞,加上後面的「受不得」,意思是說地獄的苦實在是受不了的。地獄這個地方,似乎常常是人們避而不談的地方,因為一談到它,就要觸動神經,就不能再為所欲為了。其實他們不想想,這不是一種鴕鳥作為嗎?當它把頭伸進了泥地里的時候,它就可以見不到即將來臨的災難了。你說荒唐不荒唐?
地獄是什麼地方?是天主懲罰魔鬼的地方,本來不是為人類造的。但人要濫用天主給他們的自由意志,在世犯罪作惡,最後的結局就只能是與魔鬼為伍,永遠受苦了。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在一個無邊無際的火海里,丑形怪狀的魔鬼如毒龍張牙舞爪,正在難為著那些至死沒有回頭的惡人們。有兩句話概括了地獄裡所能經受的靈肉之苦:「地獄是諸苦皆備的地方,地獄是諸樂皆無的地方。」
聖經上有關地獄的論述很多:在公審判時,耶穌對左邊的人說:「可咒罵的,離開我,到那個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永火里去吧!」(瑪25:41),「可是,為那些怯懦的、失信的、可恥的、殺人的、姦淫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以及一切撒謊的人,他們的地方是在烈火與硫磺燃燒著得坑中;這就是第二次死亡。」(默21:8)。
但這些靈肉上感覺的苦如果與從此失去天主之痛苦相比,就顯得輕多了。聖保祿宗徒說:「這些人要受永遠喪亡之罰,遠離主的面,遠離他威能的光榮。」(得後1:9)靈魂的本性來自天主,也就自然的要歸向天主,如孩子之歸向母親一樣。永遠享見不到天主的本性本體,其苦真是斷腸裂心。現世的靈魂被肉身包圍受到欲情邪念的牽制,不理解這種心情,但一死之後,其急趨天主之情,如魚之歸水、鳥之出籠。但惡人的靈魂卻被天主拒絕、惱恨與厭惡。到這個時候,他們是何等的後悔,悔不該當初沒有聽人勸告,不再犯罪。
咳,俱往矣,迎接他的將是永遠永遠的苦。你知道嗎,永遠是什麼意思?
萬民四末,有喜有懼,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即將發生的事,但可惜的是萬民四末的鐘聲常常被淹沒在物慾橫流、滔天罪惡、輕慢天主、追求享樂的喧囂聲中,渾然不顧其真有。嗚乎,死神一旦來訪,悔已晚也。
——黃旦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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