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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從事而顯理,顯理而仍注重於事,方得實益

以大悟一法不立之理體,力行萬行圓修之事功,方是空有圓融之中道。空解脫人,以一法不修為不立,諸佛稱為可憐憫者。蓮池大師云:著事而念能相續,不虛入品之功。執理而心實未通,難免落空之禍。以事有挾理之功,理無獨立之能故也。吾人學佛,必須即事而成理,即理而成事。理事圓融,空有不二。始可圓成三昧,了脫生死。若自謂我即是佛,執理廢事,差之遠矣。當用力修持,一心念佛。從事而顯理,顯理而仍注重於事,方得實益。

(印光法師文鈔息災法會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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