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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女子驚呆!相親認識才一個月的男朋友開口就借10萬塊錢!6萬網友意見一致:不借!

19樓網友 @王大美美爆料:

我和男朋友認識一個月多點,今天早上他突然開口讓我投資他的店鋪!剛聽到這句話我很詫異很無語!他是做冷凍副食品商行的,他的店鋪投資大概在一百萬左右,每天早上他兩點多就要起床,最遲六點!他爸媽也是賣菜的,賣豬肉吧!

我和他是相親認識的,相親那天我和我媽媽我閨蜜一起去的他店裡,當時他店裡還有他姐姐他媽媽!因為我在杭州這邊上班,他在老家合肥,所以在我們相親二十天後他開車來杭州找我了!那天吃飯唱歌還有他最好的兄弟和他兄弟的女朋友!他來杭州找過我兩次,都是他出差去南京進貨來找的我,三百多公里吧。

前幾天我回老家考試,一共見過四次面。最後一次見面他送我到合肥南站的時候他提過讓我投資的事情,當時我委婉拒絕了!這次又聊到這個話題,我都不知道這樣的感情該不該分了?

平時和他挺好的,在一起也很開心,他也挺會照顧我的。還有他比我小兩歲,他24,我26歲。我是一個很專一的人,平時身邊也有很多追求者,但是我全部拒絕了。對我來說要麼談戀愛到結婚,要麼高傲地單身!找不到自己喜歡的絕不將就。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打打鬧鬧開開心心的!本來我們計劃初三去旅遊,過三四個月兩方家長一起見個面坐下來聊聊!可是他這次一開口就是問我拿十萬,我心裡有點膈應!畢竟這段感情還不穩定,還處於建立信任期,我才剛對他有點好感,瞬間感情降溫了!下面是我和他最後的聊天記錄,希望大家幫我分析分析,我不知道這段感情該不該繼續下去了?(原文略有刪減)

樓主這條帖子一經發出,

便獲得了近400的回復,

5萬多網友的關注。

樓主拋出這個問題:

「剛認識一個多月男朋友就問我拿十萬

該不該分手?」

首先,網友們的第一感受

「這也太奇葩了吧!?」

19樓網友熱評:

@iamant:借錢=繼續,不借錢=結束,你們是戀愛關係還是借貸關係?

@ppffhao:親戚之間有些時候都不好意思開口借十萬吧

那到底借還是不借?

網友們的意見也是一致得很。

GIF

「別借!」

19樓網友熱評:

@z372282140:別借!隨便編個理由,可以套套他話是不是欠了很多外帳?你們倆真是邊緣線上了,別想太多,如果他天天提錢這種男人不能托終生

@陌樹無淚:……不借!一個真的喜歡你的男人是不會向你借錢的,何況兩個人屬於才剛開始的階段,想方設法要給你好印象都來不及不會開借錢這個口

@世界沒啥大不了:放長線釣大魚啊,感覺他說的話是試探你,如果你借了,最好,不借立馬改變說法。一個這說明不是第一次問人借錢。二個腦袋瓜比較聰明,反應快,用他自以為的幽默化解尷尬,說明口才好。

第二個問題,該分手嗎?

有人覺得

「必須分啊!」

19樓網友熱評:

@非常:首先,談一個月就提錢,不靠譜!其次,談一個月就開始談婚論嫁,不靠譜。明顯的忽悠給你一個好的前景,讓你上套。是什麼原因讓一個難得向剛認識一個月的女生開口就借10萬?這男的肯定在外面非賭即毒!什麼款項的什麼的都是借口,我在合肥做過餐飲,向他們這種作冷凍食品的都是先結算再發貨的。不存在拖欠未款的,既然不存在拖欠未款,那手裡就是有錢啊為什麼還要借錢進貨。錢那去了?既然他說他父母已墊款進貨為什麼還不讓你父母知道,明顯就是怕你父母知道和他父母說,然後就穿幫了~

@喜歡乾菜蛋炒飯:這種男的直接就88,試問一個正常的人在戀愛關係都還沒確定的時候會拿高額回報為誘餌讓另一方投資嗎????純粹的就是居心叵測,樓主你不分等著給騙財騙色嗎!

@拋磚引玉請勿靠近:值得警惕,還沒領結婚證就跟你借錢的男人直接PASS,不管對方何種理由,樓主你會感謝我給你提醒的。

@不開空調:他現在提借錢不是真要借,而是看看你態度,如果你直接拒絕或者態度強硬,他就不浪費時間了,如果你很猶豫或者讓他覺得騙錢有機會,那他會更加賣力的對你好,把你騙上床後再騙錢。從你的思維方式來說,我只能說被騙只是時間問題了,自求多福吧。

@chenyiming2008:太年輕,心太大,想做的事情太多,想說的話也是欠考慮。總結就是,還不夠穩當,當男朋友可以,結婚不著急。個人建議。

@安徽吳彥祖:有沒有可能他想和你分了又不好意思開口,所以和你借錢,讓你主動說分手

@xiaoxiaoyueju:總覺得追你的時候很用心很體貼,因為追你的人喜歡你的人多,所以他必須要處處體貼呀,但是結婚後呢?他那麼忙,還能像現在這樣體貼嗎?反而要你倒過來讓你去體貼他呢。你們才處一個月,就算再有難處借錢這種事連提都不能提,總覺得這男的蠻有心機的

但也有網友覺得,

感情不易,選擇相信。

19樓網友熱評:

@e帆風順2013:看的出來,你交往是認真的,既然默認了對方,有就借,欠條寫好

@Hziee_amber:如果有錢的話,可以借,但是必須寫借條。另外和他父母也說這件事情。

@9712016:我和這個帖子里給你留言的人不同,我和你說一說我的事吧。十二年前,我和男友(現在是老公)認識不到一個月就發生關係了,當時我對他一見鍾情,愛上了他。後來很快談論到買房,他說回家拿首付,但房產公司要先付定金,他和他家人讓我先墊付2萬元(要知道12年前,2萬元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我其實真的沒有想太多,就毫不猶豫的借給他了。買房合同簽好後,房子的名字是他的,沒有我的,因為那時候我們只是男女朋友,後來每月的房貸都是我幫他還的。再這之後,我們發現愛情不是那麼完美的,經常為一些小事吵架,他三番幾次的提出要和我分手(因為我脾氣比較差),我當然不答應了。最後,我們還是結婚了。婚後,我們有了一個兒子,現在兒子都很大了,我們在一起也有12年了,雖然有時候也吵架,但是總之還不錯啦,一直是他又工作賺錢養家,還包攬家務,我真的沒看錯人啦。其實我也是有很多人追的,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就沒看上眼。認定他,就是一些細節,比如他很幽默風趣,燒飯給我吃,我例假時幫我洗內褲,幫我做很多事等等,一個貼心的暖男。我寫這些,不是讓你借錢,是讓你用心去體會,不要人云亦云,自己的眼光要准。

樓主最新更新表示仍很糾結,

不願意就這樣分手,

你們怎麼看?

來源:19樓(my19lou)

1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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