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對待兒童的「反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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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3歲兒童可以按大人提出的要求去行動了,但又不是大人說什麼他就去做什麼。他們常常自己尋找機會來表現自己的獨立能力,成人不允許3歲的兒童去做危險的事情,就會採取預先限制或當時強行制止的措施,這樣兒童就會表現出情緒煩躁不安或有意反抗。比如愛說「不」或偏不按大人說的去做,成人叱之為不聽話」,實在是冤枉兒童。兒童的這種「反抗」一直會延續到4歲,他們總想將已經獲得的經驗和認識在另一個環境里試一試,想要自主地行動。對待3歲兒童出現的「反抗行為」,最重要的是理解和有條件地滿足,理解兒童要獨立行動的要求,盡量多創造一些條件滿足兒童做多種活動的要求,使兒童有事可做。3歲兒童已不滿足於家裡的狹小空間了,他們想要室內外活動兼有、動靜活動兼有、動手動腦的活動兼有,並覺得這樣的生活不單調。兒童的活動要求得到了適當的滿足,自然地,「反抗行為」就會較少發生。
旦發生了「反抗行為」,成人不要對兒童急躁,更不要和兒童對抗,要耐心詢問,設法創造條件去滿足。3歲的明明在畫畫,爸爸看他畫出的東西什麼都不像,就擅自拿筆在他的畫上畫出了一隻大公雞,這下孩子哭了。他本來沒畫好心裡就不高興而家長又代他畫出來了,他的能力更無法表現了,於是不良情緒發作了。媽媽見狀過來看了看,說畫還沒畫完呢,現在讓明明自己想想把畫畫完。明明很高興地接受了,積極地投入「創作」了。媽媽的做法就是正確對待3歲兒童的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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