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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分8次買了8瓶飲料,超市:想敲詐,想都別想!

很多買小區都會看看附近有沒有超市,因為可以方便去超市購物,現在很多人都會去超市買些生活用品和零食之類的東西。但是食品的一定會有保質期,對於食品過期這一塊工商是嚴格把控的,一旦發現有超市售賣過期食品,會給予處罰。近日,在浙江一家超市裡面,一位安徽的男子就買了飲料,發現是過期的,結果超市表示想敲詐, 沒門!

男子小彭因為小孩吵著要買零食,於是就到附近超市買了,順便帶了3瓶柑橘口味激活飲料,上面的日期是2016年8月份,保質期為12個月,這很明顯就是過期了。隔天小彭又來買了,5瓶檸檬口味激活飲料,這次上面的日期是2017.1.10,保質期也是12個月。可是對於後面買的這5瓶檸檬口味的,工商部門卻說不是過期。要等到11號才算過期。而小彭是10號買的。工商部門讓超市直接把飲料全部下架了。

超市的人提出疑問,覺得男子小彭是打假人,沒有人知道這個飲料過期了還來在買,很明顯就是要想敲詐超市,對於男子這樣的做法,超市表示「沒門!」小彭覺得被侮辱了,於是反映到省工商部門上去,後來,當地的工商部分回復說,是自己算錯了日期,這8瓶飲料全是過期的,並對超市處罰5萬元的罰款。小彭也得到了一定的賠償

愛哭的小傑(小編)觀點:超市裡有過期食品是自己的監督不到位,理應受到處罰。售貨員每天擺貨上架,都會根據生產日期,把快過期的放在最外面。小編去超市經常能遇到這樣的情況,特別是牛奶,剛生產的新鮮的都放裡面,還有一兩個月過期的擺在外面賣。

下面是網友評論:

廣東網友:自己賣過期食品還說別人敲詐?法律規定過期食品需要賠償,那不是說法律敲詐了你

浙江網友:打假人是為了捍衛個人消費的權益,如果你做好了,還怕別人去打假嗎?

江蘇網友:市場監管不利,就需要職業打假人!就只准坑老百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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