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在被打耳光後,動作規範嗎?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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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美國警察在被打耳光後,
他隨後的動作規範嗎?
合法嗎?
有法律支撐嗎?
難道不該苦口婆心的跟人家擺事實講道理嗎?
不該給人家進行一次、兩次、三次警告嗎?
怎麼能直接動手呢?
一點招呼都不打呢?
這不是不教而誅、不宣而戰嗎?
真是太過分了。
就是比不了我們的禮儀之邦啊?
看看那名男子的女伴在幹嘛??
這要是在你所在的城市,
你猜那女的會幹嘛?
突然想到一件事,
用某些人的言論來說:
男子只是一時衝動,
打了警察一耳光,
只是為弱勢群體做了點事,
只要他知錯能改,
即使不是好偶像,
也是好榜樣吧。
人家又沒有後續動作,
是不是可以說,
非法侵害行為已經結束,
警察是不是就不能進行正當防衛,
或者說不能進行制服動作?
是不是得等他再打警察耳光時,
抓住那打到自己臉上的一剎那,
對該男子進行規範的制服動作?
如果沒打第二個耳光,
是不是就拉倒了,
畢竟也沒給警察造成啥傷害嗎?
做鑒定連輕微傷也夠不上吧?
如果他第二次打耳光,
警察又沒抓住機會,
是不是就得等第三次?
然後以此類推。
順便說一下,
你不需要有李小龍的速度,
你隨便找位身體健康的老爺子。
你倆面對面相距一米站好,
你全神戒備,
讓他在兩分鐘內突然給你一個嘴巴,
你也不定攔得住。
不信,你可以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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