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後車主主動留條等賠償
撞車後主動留條等賠償
導讀:沙區110今天(1.9)還表示,一位市民在撞了他人停在停車場內的車輛之後,為等待車主,竟然在露天停車場里等了4個多小時,仍然沒等來車主,無奈之下,撞車車主留條給對方,主動要求賠償。
早上8點,家住沙坪壩大學城的鄭先生,像往常一樣,來到露天停車位準備開車去上班,當他走到自己的車輛前,就發現車輛左側車尾被撞得很老火,車輛損毀嚴重。
鄭先生告訴記者,車子是頭一天下班後停這裡的,時間已經過去10多個小時,也不曉得是何人所為,真的是太倒霉了。
正當鄭先生一籌莫展之時,突然發現前車擋風玻璃上貼了張字條,上面寫著:「不好意思把你車掛了,我有急事,我家就住附近,如你過來取車請聯繫我」,字條上還留有電話號碼。
於是鄭先生趕緊撥通了字條上的電話,然而卻一直無人接聽,他懷疑字條是有人搞惡作劇,由於找不到肇事者,鄭先生便選擇了報警求助。
沙區110在接到鄭先生求助電話之後,立即展開了調查,在通過走訪詢問路邊商鋪得知,確實在頭天晚上9點鐘,在這個位置,是有一輛車把別的車撞了,但接下來的事就沒去過多留意。於是民警試著撥打字條上的電話,多次嘗試後,終於接通,機主劉先生正是撞壞車子的人。
幾分鐘後,劉先生匆忙趕了過來,先是向鄭先生道歉並解釋道,由於晚上視線不好,當時他為躲避一輛速度過快的摩托車,才不小心把鄭先生的車子撞了。然後,他在原地等了4、5個小時,一直沒見車主過來,想打報警電話查詢車主信息,又怕太晚了打擾別人休息,並且自己還有急事,就臨時留了張字條先行離開了,希望車主看到後能主動與其聯繫。劉先生一再表示,由於自己的失誤,給鄭先生帶來的損失,全部由他負擔,絕不推諉。
看到劉先生態度誠懇,為人耿直,鄭先生也不過多追究。警方表示,由於這起交通事故責任明確,劉先生對自己全責並無異議,待民警登記核實雙方信息後,二人一起前往修理廠維修損壞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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