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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嘻哈與中國潮牌殊途同歸

一個夏天,嘻哈從小眾變成流行。

幾個季度,潮牌也從小眾變成潮流。

看起來,殊途同歸了。

用這張圖只是因為覺得帥,僅此而已

什麼是潮牌?

查不到什麼嚴謹的解釋,也沒有可以對應的英文(如果有歡迎在留言區告知),比較有可能是潮流雜誌造出的辭彙。最早應該是指日本以及中國香港的一些品牌,當然,這裡就要扯上音樂了,很多香港明星的穿著對潮牌的推動作用明顯,比如陳冠希、余文樂,等等。

穿著自有品牌MADNESS的余文樂

現在被提得最多的潮牌是supreme了,還有一些耳熟能詳的名字,日本的Junya Watanabe、川久保玲的PLAY,比較有意思的是,還有人把Givenchy也算作潮牌,主要原因是它推出那隻大名鼎鼎的狗頭系列,以及一些印花很「潮流」的T恤。這就尷尬了,不知道Givenchy的前設計師Riccardo Tisci會不會哭暈在廁所。由此可見,潮牌這個說法本來就略顯隨意,並無明顯邊界。

Givenchy2011秋冬

在現在許多大眾眼裡的潮牌,應該就是有潮流感、年輕化的品牌,標誌性的設計無非就是字母、波普印花,標配基本是牛仔褲、衛衣、工裝夾克。是不是潮牌,部分消費者是從產品元素來分辨的,哪怕像Givenchy這種根紅苗正的奢侈品,也會不小心被「淪為」潮牌。

Givenchy2013秋冬

但對於那些公認是殿堂級潮牌的品牌,首先它自己可能並不知道啥叫潮牌,另外,它們熱銷幾乎沒有多少設計的產品,而且價格也不便宜,是有原因的。若從品牌的成長去談,就寫不完了。但有一點很明確,人家基本款LOGO T、衛衣能讓先潮起來的人們「趨之如鶩」,那是因為有另一部分產品作為動力。

比如,川久保玲如果沒有主線的Comme des Garcons,從八十年代開始就牛得不像話,才帶動她的小紅心讓那麼多人蠢蠢欲動:買不起、穿不好Comme des Garcons,還hold不住PLAY嗎?

Comme des Garcons2013秋冬

再比如Junya Watanabe。你只看到了他的工裝夾克和牛仔褲嗎?甩出一個2002春夏系列就能秒殺太多品牌,他對牛仔面料的運用堪稱經典,一直以來在設計上做了非常多的嘗試,這些東西給他的基本款、實用款鍍了金。

Junya Watanabe2002春夏系列

相對來說,supreme的設計是比較簡單的,但人家以滑板和嘻哈為根基,最初就吸引了很多酷酷的滑板青年和街頭藝術家,從一定程度上與美國的街頭文化是非常吻合的,再加上經常用服裝表達一些政治傾向,後來又常與大牌推出聯名系列。所以,它的只是印有supreme幾個字母的衛衣,最初的潮人們才會買單啊。

說唱歌手Travis Scott穿著 Louis Vuitton x Supreme

大部分真正能夠引領潮流的那幾個品牌,是有品牌核心作為支持的,無論這個核心是設計還是文化。

可惜的是,我們許多潮牌,只看到了基本款+印花,只看到了小花招,卻無意去對真正起決定作用的東西深挖,於是造成現有所謂潮牌的如此單薄。你跟他說設計,他說酷;你跟他說品質,他說酷;你跟他說工藝,他說酷。

哇哦,跟嘻哈(部分)一樣酷。

很多潮牌與嘻哈音樂是捆綁在一起的,玩嘻哈的穿的必定是我們認定的潮牌,這從嘻哈的起源就註定了。

穿Coogi的Biggie

嘻哈誕生於六七十年代紐約的貧窮區域,與此同時誕生了很多辭彙,比如跳舞的B-boy、用說唱活躍氣氛的MC,在視覺方面就有塗鴉等等。

六七十年代是一個很神奇的年代,許多反傳統審美的東西都在這20年里出現,當然,這與政治、經濟、社會發展有必然聯繫。嬉皮、朋克、嘻哈都在那20年里躁動得厲害,其中又包含了音樂、視覺、生活方式等各方面,服裝是其中很顯著的類別。時至今日,嘻哈風格、嬉皮風格、朋克風格都是時尚領域常見的設計元素,奢侈品常常也會撈來玩一把。

80年代

嘻哈的誕生和發展是有很多複雜的原因的,感興趣的可以去查相關資料,這裡就不展開說了。總之,它是美國街頭文化的縮影,是有很豐富的形態和歷史原因的,也有自己的文化內核。

80年代著名的嘻哈設計師Dapper Dan

中國的嘻哈突然之間就火了,有意思的是,充斥在我們面前的嘻哈多數為了憤怒而憤怒,為了diss而diss,為了臟而臟,為了喪而喪(強調一下,不是全部)。

哇哦,跟中國潮牌一樣酷。

中國有沒有街頭文化?這還真是個難題,中國的街頭文化在很大一定程度上是對西方街頭文化的「學習」。

但其實,中國有市井,有傳統,可惜這些東西在年輕文化中被挖掘得還是太少了,叫囂亞文化的人,壓根不懂什麼是亞文化,學了點皮毛也不過是為了裝酷罷了。

當潮都變成流了,也就不酷了吧。國內的潮牌看起來欣欣向榮到了前所未有的階段,但這種被人嚼過好幾次的潮流又顯得如此單薄。

依舊還有商人叫囂著要衝進來,似乎只看到了蓬勃的輪廓,卻沒看到難以企及的內核。

好吧,反正流行向來如此,見怪不怪了。

ps:寫得比較籠統,展開說會太長,以後再涉及相關要點分別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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