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發稱遭「天外飛臟」,被人陷害,只是結尾看不懂
因涉嫌藏毒持槍,在美國被長島大陪審團起訴的周立波,星期二在長島納蘇郡(Nassau County)刑事法院出庭。周立波被控5項罪名,其中兩項是重罪。
在庭審結束之後,周立波沒有再像上次一樣「心情愉悅」地發表「脫口秀」,而是神情嚴肅地和妻子丶律師一起離開。
不過回家後,周立波發了一篇近700字的長微博,表示自己不會認罪,甚至連認個輕罪了結此事的司法建議也未考慮,理由是「遭遇天外飛贓神仙手」。其妻子胡潔也表示,有人陷害他們。
「我只是遭遇了天外飛贓神仙手」
周立波在微博中寫道:
大凡對美國法律有基本認知的朋友都會知道,在美國受到指控並不等於你犯罪了丶更不等於你有罪。從事件的發生,到還在過程中的現在,本人至今從未認罪,甚至連認個輕罪了結此事的司法建議也未考慮(這在美國是一種合乎情理且達成高度社會共識的一種司法常態)…
理由很簡單:我只是遭遇了天外飛贓神仙手……本案真相,雖意料之外但情理之中,雖鐵證如山但恕不奉告。這是我的權利,也是我的義務,更是我對所在國法律,最基本的尊重。
周立波在微博中繼續寫道:
在此,我要對那些惡意詆毀我的網噴們善意的提個醒:你們可以杜撰我的醜惡,也可以窮盡你們的想像去臆想我的不幸,希望它能夠幫你們達到高潮,雖然很不真實但聊勝於無, 對你們而言這是應得的社會福利,對我而言:這是一個公眾人物應有的成本支出和人道關懷。
周立波這麼說的原因是去年11月,網上傳言「周立波在美國已經被判刑41年」,並且閱讀量已經超過10萬 ,以致周立波不得不秀出「保外旅遊」,並且發出律師函制止這種言論。
不過,周立波的長微博結尾卻讓人丈二摸不著頭腦,以致又讓網友批評他「在國外犯罪了才愛國」。
周立波妻子:我們被陷害
據美國中文網報道:周立波的妻子胡潔表示,她和周立波在美國是來看女兒的,沒想到發生這樣的事,這是有人陷害他們。對於是否是陷害,辯護律師斯卡林並未正面回答。對於這一問題,檢方發言人的回答是,「不確定,不過根據大陪審團的起訴書內容,周立波的確是以非法的方式持有槍支和毒品等。」
斯卡林還說,之前另一名嫌疑人唐爽的撤罪並不能說明周立波就是有罪的,「有罪」的結論是不負責任的,現在在外面有很多關於此案的流言蜚語,他們三位辯護律師竭盡全力搜集足夠的證據,打贏這場官司,直到最終周立波的罪名被撤銷。
法律評論
周立波或在劫難逃
據劉龍珠律師表示,紐約州大陪審團正式刑事檢控周立波5項罪名分別是:
非法持有武器罪(第二級,子彈上膛,C級重罪)Criminal possession of a Weapon in the Second (最高刑期15年)
非法持有火器罪(E級重罪)Criminal possession of Firearm(最高刑期 4年 )
非法持有武器罪(第四級,輕罪)Criminal possession of a Weapon in Fourth (最高刑期1年)
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罪(輕罪)Criminal possession of a controlled substance(最高刑期1年)
開車打手機罪(違規)Drive While Using Mobile Phone(不用坐牢)
按照法律條文來說,周立波面臨的最高刑期高達21年。
另外,對周立波來說非常不利的是,主審法官名叫Patricia Ann Harrington,是一名女性法官,檢察官出身,共和黨籍,其父親也是法官。劉龍珠律師認為,從她本身的黨派及成長背景來看,對毒品丶槍支類的犯罪行為她應該會痛下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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