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文史 > 王洪文進京後要與妻子離婚,他感慨道:我離婚也是為了她好

王洪文進京後要與妻子離婚,他感慨道:我離婚也是為了她好

王洪文進京前要與妻子離婚,他感慨道:我離婚也是為了她好。

王洪文是「四人幫」成員之一,也是四人中年齡最小的一個。他1935年出生於吉林省長春市市郊的一個貧農家庭,父親早死,自己沒有讀完小學,就給人放牛放豬,種田。16歲時報名參軍,跟部隊參加抗美援朝。1956年,他複員後,到上海國棉十七廠當保衛幹事。1966年後,王洪文成為了叱詫風雲的人物,得到了毛主席的賞識。

1971年,林帥出事後,主席受到了沉重的打擊。歲月不饒人,主席提出,要年紀小的,學問少的,立場穩定的,有政治經驗的,堅定的人來接班。經再三考慮,在1973年黨的十大上,主席選定了他的第三個接班人王洪文。

王洪文的妻子叫崔根娣,是上海棉紡織17廠的工人。她家在上海,父親、母親都是工人。王洪文在調往中央工作擔任黨的副主席後,跟妻子崔根娣說了離婚的事情。當時,大家都議論道:這洪文的地位變了,做大官了,已經看不起還在廠里做工的妻子了,陳世美啊……

王洪文面對各種議論一直不願意多說。進京後,他讓秘書將兒子帶回上海交給妻子崔根娣時,曾對秘書說說:「在我們老家有一句話,叫做『寧跟要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何況我這頂烏紗帽說不定哪天就被人家摘掉了,到那時我不是做官了,而是可能要坐牢。」他又感慨道:「我離婚也是為了她好啊。」王洪文又讓秘書去管理處借了500塊錢給妻子崔根娣帶去。

崔根娣知道王洪文要離婚的情況後,她說:「他的好意我也明白,只要把孩子給我,我會答應離婚。從今後,他做他的官,我做我的工,各人走各人的路……」

王洪文預想的那一天來了,1976年10月6日,王洪文被抓捕了。作為「四人」反革命的主犯,他被最高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囚禁在秦城監獄。

入獄後,他心事重重,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監獄方面為了做王洪文的工作,除了開導他外,還對他格外關照,讓他的妻子崔根娣來監獄探望他。王洪文見到他的妻子時,百感交集,對他妻子說了很多話。他告訴他妻子,要好好保重身體,教育子女好好學習。

1986年,王洪文因病被送往醫院治療,實施保外就醫。1992年8月5日,《人民日報》刊登了一則消息:王洪文病亡,終年58歲。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大貓論史 的精彩文章:

他是蔣介石的八大金剛之一,妻子強迫他娶自己的17歲妹妹,不娶不行

TAG:大貓論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