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國安給巴坎布開1800萬歐年薪 胡爾克都沒這麼
記者寒冰報道 隨著比利亞雷亞爾主帥以及巴坎布本人陸續公開承認,民主剛果前鋒的下一站將是中國,去年夏中國足協推出外援調節費政策後,首位觸碰調節費上限的外援似乎也就此誕生。不過,因為媒體炒作奧巴梅揚和巴坎布的天價交易,惹來了中國足協的公函調查,廣州恆大已經早早斷了引進奧巴梅揚的念想,而北京國安是否要補足這天價的調節費,也成了一樁懸案。
國安緋聞新援巴坎布
調節費已經是紅線,如何少交甚至不交,恐怕這會是冬市中國俱樂部上下絞盡腦汁需要考慮的「擦邊球」問題。去年夏天是轉會費「化整為零」變成租借費,今年呢?買斷個人合同和激活違約金條款,恐怕是需要重點觀察的方向。
調節費監控突然升級
去年夏,中國足協公布的引援調節費政策,設定了外援4500萬人民幣/人,內援2000萬人民幣/人的上限。按照規定,低於這個標準的引援,俱樂部已經要交出等額金額,並申報新的青訓預算計劃,將這筆等額調節費專款專用。而如果超過這個標準,俱樂部要繳納的是與轉會費金額相當的調節費,而不是超出限額部分。而且,這筆調節費將直接上繳給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而不被用於俱樂部自身的青訓培養。
顯然這個規定從邏輯上有一定的漏洞———前有未超過調節費上限的部分俱樂部自留等額費用用於青訓的規定,之後理應規定超出部分的調節費上繳中國足球發展基金會,才是對之前一條強制性讓俱樂部自留增加青訓預算的政策接軌。不過既然足協規定的是超限就將全額繳納調節費,也可視為是對超限行為的「超限懲罰」。這個意義上,如果北京國安以激活違約金的4000萬歐元價格簽下巴坎布,需要上繳的調節費就是4000萬歐元,也就意味著北京國安將支付總額達8000萬歐元的成本。
或許正因為這筆巨額的調節費支出,巴坎布的轉會在外媒沸騰了幾乎一周後,最近在國內卻突然沒有了進展。法國和西班牙、英國媒體在上周四突然加大了巴坎布轉會的報道力度,除了亮出疑似巴坎布接受體檢的照片,從之前沒有點明具體的俱樂部,到公開了北京國安的名字,以及曝出了遠超之前數字的薪資,都在給這樁看似完成了99%卻始終差最後一腳的交易增添熱度。
不過,在廣州恆大一再發布公告表示要配合新政力推青訓的背景下,購買巴坎布的北京國安和被外電報道正在促成馬斯切拉諾收購的河北華夏幸福,目前都處於沉默狀態。奧巴梅揚的交易並未進入實際操作階段,巴坎布和馬斯切拉諾卻是有著非常具體細節的進行中的交易,巴坎布的解約金是4000萬歐元,而馬斯切拉諾的轉會費是1000萬歐元,均超過足協規定外援引進限額,兩傢俱樂部如何應對調節費,也是其他俱樂部翹首以待的模板。別忘了,去年天津權健率先打出了轉會費化整為零,以租借費過關的辦法,今年這招沒法再用,開年第一單的巴坎布,因為國安和恆大在奧巴梅揚事件上的競價和爭議,引發了足協的高度重視甚至調查,在這筆交易上的監察力度和動作,體現的是足協遏制盲目投資外援的決心和智慧。
擦邊球主打「費轉薪」?
去年夏,天津權健簽下法國前鋒莫德斯特時,打的是轉會費化整為零,變成租借費規避調節費的辦法。莫德斯特總價3500萬歐元的轉會費,第一年被計入為租借費,費用剛好是沒達到足協調節費上限的570萬歐元,今夏租借期滿後,天津權健才會支付剩餘的2900萬歐元轉會費。江蘇蘇寧簽下喀麥隆前鋒穆坎喬,身價也是非常巧合的550萬歐元。事實上,去年天津權健與科隆在莫德斯特轉會費的支付方式上的談判,一度幾乎讓交易失敗,最終還是各讓了一步。
今年,中超想要從歐洲購買大牌外援,採用同樣的方式已經近乎不可能。一方面是中超燒錢模式名聲遠揚,歐洲俱樂部不會接受以租借費方式每年分期支付的「莫德斯特模式」,另一方面,還在於因為保利尼奧的先例,讓中超俱樂部發現了全新的「避稅」辦法———買斷個人條款。
國際足聯的轉會條例規定,21-28歲的球員可以在合同履行3年後自行買斷合同離隊,年齡大於28歲的球員,可以在履行合同2年後買斷合同離隊。如果合同內沒有違約金條款,買斷合同的金額將等同於剩餘合同內的薪資總額。
為防止球員在履約期滿3年後可能被其他俱樂部低價挖走,西甲很多俱樂部都設立了違約金條款。但去年夏天內馬爾、保利尼奧和比托洛的案例,就是由俱樂部出面買斷球員的違約金條款,迫使原俱樂部許可合同尚未期滿的球員轉會。而具體到中國,激活違約金的買斷個人條款模式,看來非常適合俱樂部規避調節費。
此前西班牙媒體報道巴坎布在中超的年薪時,數字僅是他在西甲的2倍———500萬歐元。但上周末《隊報》披露的消息,卻是巴坎布的年薪已達1800萬歐元,足足多出了1300萬!目前中超在1800萬歐元級別的外援是特維斯、拉維奇、奧斯卡這樣聲名在外的昔日一流名將,就連浩克、拉米雷斯、特謝拉、佩萊、J·馬丁內斯和維特塞爾這樣的當打巨星,竟然都不如在西甲並非一流的巴坎布,著實匪夷所思。
媒體報道的前後如此巨大的年薪差異是否屬實?如果屬實,這是否是「費改薪」的擦邊球?這隻能由足協最終來確定。轉會由球員自己出資買斷合同或激活違約金,則不能算是俱樂部出資的轉會費。而這部分金額可以由俱樂部以遠高於合理價格的年薪,作為給予球員的補償,本質是通過將轉會費以薪資的形式轉交給球員,再由球員激活違約金的方式,規避調節費的繳納。畢竟,目前中國足協尚未推出限薪令,調節費也只針對轉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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