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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醫生的女教師能不能評高職,該誰說了算?

要點 | 速讀

1、現在還用女教師「把醫生打到尿失禁」這樣的標題,有些挑動情緒,收割流量的味道。

2、繆某有沒有資格評高職,盯上她的鍵盤俠說了不算。如果道德上有不良行為就要一棍子打死,醫生恐怕也不敢同意。

3、一些醫療自媒體一邊拒絕道德綁架,一邊用道德綁架別人,不地道。

文 | 劉文昭

兩年前,因為打醫生沒能落戶上海的女教師繆某,最近又遭網友熱議——這次,是因為她通過了上海的高級教師職稱評審。不少人覺得,一個女教師竟然「把醫生打到尿失禁」,毫無師德可言,根本不配評高級職稱。

「把醫生打到尿失禁」的真相是什麼

毆打醫生,讓人想到給醫院施壓,意圖牟取不正當利益的醫鬧;打到尿失禁,讓人覺得女教師下手真狠——這樣的人怎麼配得上高級職稱?

繆某通過高級職稱評審的消息,引發不滿

事情真的如此嚴重嗎?讓我們來看上海警方的調查:2015年9月26日,警方接到報警,經民警到場了解,一名女患者在急診室內就診時,與女醫生發生口角並引發肢體衝突,過程中造成雙方不同程度受傷。後經驗傷,醫生除鼻骨骨折外,雙方無其他較重傷勢。

這說明在警方看來,雙方是衝突,都動了手,都受了傷。

涉事醫生鼻骨骨折

那「尿失禁」又是怎麼回事?這取自當事醫生髮的朋友圈——當晚雙方在派出所調解到11點無果,當事醫生在回家的路上,感覺身體不適,又到一家醫院就診,「整個過程中,我全身冒冷汗,嘔吐物和冷汗把我背部的衣服及床面全部濕透,小便把短褲都拉濕透了,在冷氣下全身發抖。」

注意,「尿失禁」是醫生對自己狀態的單方面描述,而非警方的驗傷結果。要知道,人在極度憤怒、恐懼、激動的情況下,都可能大小便失禁。

「尿失禁」和「打到尿失禁」,是一個概念嗎?

當時,繆某所在學校的校長柏彬發表長文,懇請醫生諒解,並表示將和繆某承擔全部責任,但強調「……同社會上一些蓄意的傷醫事件有本質區別,老師絕無任何傷醫的動機,完全是醫患看病過程中因言語矛盾不冷靜而引發的一起衝突,屬於非故意的偶發事件」。

上海文來中學校長的長文截圖

很多網友認為柏彬避重就輕,但柏彬的回應和警方的調查相符,倒是女教師「把醫生打到尿失禁」的表述失真。

如果說在警方調查結論出來之前,用女教師「把醫生打到尿失禁」還情有可原,2年之後還用這樣的標題,就有些挑動情緒,收割流量的味道了。

「把醫生打到尿失禁」成噱頭

繆某有沒有資格評高職,盯上她的人說了不算

雖然在警方的調解下,繆某和當事醫生早已達成協議,但打傷醫生的行為,教師的身份,讓一些人在氣憤之餘,也盯上了繆某。2016年,繆某出現在落戶上海的申辦人員名單中,迅速有人指出繆某曾經「醫鬧」,不配落戶上海。

編劇六六公開反對繆某落戶上海

雖有法學家表示,「落戶是公民的基本權益,不應當受輿論道德評價的影響」,但輿情洶洶,上海市社保局連忙表示將對相關情況進行複核。最終的結果是,繆某「因個人原因,自願撤銷」落戶申請。

不讓繆某落戶的時候,也要強調「排毒不排外」

此次風波,和當年的落戶爭議類似。1月5日,「21世紀人才網」上公布了一份「2017年度上海市中小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閔行)評審通過人員名單」,繆某在列。於是,又有人翻出了她的「醫鬧」史,認為「師德應該作為評職稱的基礎標準,應不予考慮。」

1月12日,閔行區教育局表示,繆某「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工作符合程序,當事人不涉及違反師德問題。

理由是,繆某未涉及《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中列出的10個問題:

第四條主要涉及教師有無體罰學生、性侵、學術造假等職業道德問題

然而,一些人並不買賬,他們認為老師的校外道德也很重要,也有專家也贊同這種觀點,認為可以讓教師委員會、家長委員會、學生都參與到師德標準的制定。

專家的說法沒錯。如果各方都同意,把不能跟醫生起衝突,不能跟公務員起衝突,不能跟程序員起衝突……起了衝突也絕不先動手等等,寫進師德評價體系都可以。

但問題是,按照現行的師德評價標準,繆某合格,教育局也認為其合格,那繆某獲得高級職稱又有什麼問題?要知道,「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少部分犯罪例外)是現代國家一項重要的法治原則。這項原則是指,一項法律制定生效之後,它只能約束此法律生效之後所發生的事項,有關機關不得以此為依據重新處理此法生效以前的事項。

理由也很簡單,一是為了社會秩序的穩定,如果法可以溯及既往,就意味著以前依據舊法所建設起來的法律關係都可以隨時被新法打破,那社會就沒有穩定可言了;二是為了保障公民人權,即公民行為的合法性是根據行為時的法律來評判,如果法可以溯及既往,那就意味著公民今天的一個合法行為,明天可以被認定為違法行為來加以追究;三是為了讓人們對自己的行為結果有預期。

法律如此,一個高級職稱的評定規則,更應該如此。

如果有不良行為就要一棍子打死,醫生又何以自處

還有人認為,無論如何,打傷醫生都屬「不良行為」,對於這種行為不能輕易原諒:

如果有道德上的「不良行為」,就要「一棍子打死」,恐怕很多醫生都不敢同意。

2017年4月,《腫瘤生物學》雜誌一口氣撤下107篇造假醫學論文,論文全部出自中國學者之手,涉及524名中國醫生,規模創紀錄。相關部門認為,學術造假嚴重違反職業道德,且「嚴重損害了我國科技界的國際聲譽和廣大科技人員的尊嚴」。

不少網友覺得大批論文被國際期刊撤稿丟了中國的臉

造假人員受到的懲罰堪稱「史上最嚴厲」:有的醫生被追回相關獎勵,有的被免去職務,有的被行政記過,有的被通報批評……不少醫生還被取消晉陞職務職稱資格,有的是7年,有的是5年,有的是2年。

可見,違反職業道德的醫生,取消晉陞職務資格是有期限的,並沒有被「一棍子打死」。原因也很簡單:每個人都應該有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每個人的罪與罰應該相適應。如果沒有違反職業道德的繆某都要被「一棍子打死」,這些醫生又該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一邊拒絕道德綁架,一邊用道德綁架別人,不地道

近年來,一些醫療自媒體漸漸崛起,並主動為醫生髮聲。有人譴責醫生學術造假,它們會說現行職稱晉陞體系不合理,醫生既要看病又要發論文,沒時間搞研究;有人譴責醫生開藥多,它們會說現行醫療體制不合理,醫生也要創收,是醫院逼的;有人譴責醫生態度不好,它們會說醫生人數少,工作量太大,不可能永遠笑臉相迎……

總之,醫生也是有血有肉有情緒的人,不要用「白衣天使」的虛名,對醫生搞道德綁架。它們的觀點雖有偏頗,但也讓人看到了問題的另一面——做醫生不易,醫療體系亟待改革。

一些醫療自媒體覺得「白衣天使」「救死扶傷」這類說法是對醫生的道德綁架

不過,一些醫療自媒體的另一種傾向,就讓人看不懂了:在他們筆下,穿白大褂的就能代表醫生,跟一個醫生發生衝突或糾紛,就是醫鬧,就是沒良心——「只有等他躺在病床上等待醫生的時候,他才會明白良心道德是什麼」。

可笑的是,它們認為繆某不能評高職的理由,恰恰是他們反感的道德綁架——「德高為師,身正為范;言傳身教,為人師表;立君子品,行光明事」……教師應是「道德完人」,打了醫生,就是道德低下。

部分網民評論

這個時候,他們怎麼不說教師也是有血有肉有情緒的人,不要用「心靈工程師」的虛名,對教師搞道德綁架?

如果教師的公德標準現在不好定,那麼還是先看她是否遵守了職業道德,她過審是否符合規則。否則,揮舞著自己厭惡的道德大棒打別人,既不地道,又顯得很LOW。

(你覺得什麼是道德綁架,生活中遇到過嗎?歡迎關注公眾號「今日話題」,與編輯互動。)

第4136期 出品 騰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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