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佛經中看導致貧窮的十件事情
《佛說業報差別經》:復有十業。能令眾生得少資生報。一者自行偷盜。二者勸他偷盜。三者讚歎偷盜。四者見盜歡喜。五者於父母所。減撤生業。六者於賢聖所。侵奪資財。七者見他得利。心不歡喜。八者障他得利。為作留難。九者見他行施。無隨喜心。十者見世饑饉。心不憐愍。而生歡喜。以是十業。得少資生報。
經中開示:有十件事情,能夠讓人缺乏種種財富資具,得到貧窮的果報!
第一:自行偷盜。
第二:勸他偷盜。
第三:讚歎偷盜。
第四:見到偷盜十分歡喜。
這四條並不難懂。偷盜的果報就是貧窮,所謂偷盜,經典上有過解釋:若他物、他物想、若重物、盜心、舉離本處。那就是本來是他人的東西、或者你知道認為這是別人的東西,這個東西還是有價值的,起了據為己有的心,並且實施行動,將其取走。這就是偷盜。
另外偷盜還有不同的方式,不僅自己做是偷盜,讓他人、派遣他人偷盜都一樣。另外勸人偷盜、稱讚偷盜、見到偷盜心中歡喜,都是貧窮的因。
不偷盜是佛教的根本戒律之一,沒有一個偷盜者,越來越富有的。
第五:對於父母減少生活上的供養,本來應該負擔的責任,卻不去履行。
第六:對於聖賢居所,侵奪其資產。這是貧窮的果報。其實這個現象,我們很容易觀察出來。社會上十分富有的人,很多對於自己的父母是十分孝敬,對於父母是儘力供養的。對父母不好,卻很富有的,不是沒有,很少。而且他的財富也很難能保持的住。
第七:見到他人得利,心中不歡喜、不高興。
這一點有些普遍性,我們經常是這樣的,別人賺錢了、獲得利益了、得到好處了。心理不平衡,覺得這個世界不公平。其實這個世界很公平,因為這樣的想法,本身就是貧窮的因,不脫離這個思維定式,想要富有有點困難。
為什麼別人得利,我們不高興呢?就是妒忌、嫉妒嘛。這個情緒很隱蔽的。不容易發現。需要我們仔細觀察自己的思維情緒。它可以有很多方式,甚至以十分正式的面目出現。比如學佛了嘛,看到他人賺錢,說這個財富不一定是好事情呢,將來很可能因此而造罪。
道理講的不錯,不過我們反觀自己,是否真的是這麼想?真的是視金錢如糞土?如果這筆錢擺在自己面前那態度還是如此嗎?心理真正的情緒是什麼?起心動念是騙不得因果的。
如果有這個情緒習慣,是很難擺脫,每天隨時隨地,都可能處在這種狀態中。對我們的福德有極大的影響。別人有了利益,我們要知道,一定是從前其有相應的善因,才有如此福德的果報。這個是我們該替人高興的。
第八:對於他人獲利的事情,進行阻礙。這個情況也是不少的,別人做某件事情會有利益,那麼用各種方式取阻止、阻礙他。給他設置困難。可以是一句話:「賺這麼多錢,貪呢,沒良心。」也可以是具體行動,就是不讓他那麼順。都屬於這個範圍。
有這樣的言行,想要富有是不太可能的,因為這個種子是貧窮的種子,不會長出富有的果實的。
第九:見到他人布施,沒有隨喜心。或者說,見到他人布施,反而不高興、不讚歎。見到他人布施,無論是法布施、還是財布施,沒有隨喜的心,因為各種原因,覺得不高興。可能是不順自己的心,可能是覺得自己被比下去了。等等。這是非常不好的。
本來隨喜是最容易、最迅速積累福報的方法,如果我們沒有做,不僅喪失了大利,還種下了貧窮的果報。只要法布施,講的是正見,財布施,不是布施的毒藥槍炮之類,那麼我們都該隨喜讚歎。
第十:見到世間有饑饉災禍,心中不憐憫,甚至歡喜。這是貧窮的因。幸災樂禍的心態是要不得的。這個有損福德。不厚道啊。
以是十業,得少資生報:因為以上這十件事情,會得到貧窮的果報。
(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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