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批評不等於「網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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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批評不等於「網路暴力」
趙光瑞
近幾年來,不時發生引起社會公憤的事件,引發了大面積的社會批評、圍觀、攻擊,甚至對當事人及其家人進行「人肉搜索」,公開當事人自己和家人的相關資料。這一現象,被一些人統稱為「網路暴力」。如近期江歌被殺案人們對「閨蜜」劉鑫的譴責、扒停高鐵事件對那位女教師的譴責、摔死狗事件對當事人女教師的譴責等,不少人稱之為是一種網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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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這樣解釋「網路暴力」:「網路暴力是一種暴力形式,它是一類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言論、圖片、視頻的行為現象,人們習慣稱之為『網路暴力』。網路暴力能對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而且它已經打破了道德底線,往往也伴隨著侵權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亟待運用教育、道德約束、法律等手段進行規範。」
從上面的解釋可以看出,所謂網路暴力,一,是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言論、圖片、視頻的行為;二,是突破了道德底線的侵權行為;三,是違法犯罪行為。簡單地說,網路暴力是一種侮辱他人的侵權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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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並不是所有網路批評,都是網路暴力。只要不是侮辱他人的侵權犯罪行為,就不能叫網路暴力。
有很多網路批評,非但不能叫網路暴力,而且是非常正義的、積極的、不可或缺的。
劉鑫和江歌一起回家,江歌為了幫助劉鑫躲避劉鑫男友的糾纏追殺,讓劉鑫先進屋,在屋外的江歌因此被劉鑫男友殺害,劉鑫竟稱不知情,誤導警方多日不能抓獲犯罪嫌疑人,難道不應該譴責嗎?難道,就應該像一些弱智媒體那樣,用劉鑫的話,來證實劉鑫沒有說謊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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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學校的教導處副主任,為了使一家人遲到還可以正常坐上高鐵,不顧滿車人的生命安全和權益,以全世界都罕見的行為扒停高鐵,為世人造成惡例,難道不應該受到社會的譴責嗎?!
還是一位老師,收到門衛撿到的丟失狗,狗原主人找她要,她又是要對方給錢買狗窩、讓對方給自己買一條一樣的狗、甚至威脅找人來強姦狗主人等,就是不歸還人家的狗,別人找到家門,她將狗扔下六樓摔死,這樣的人,難道不應該全社會起而斥之嗎?!
我覺得,人們對上面幾例的批評譴責,除了「人肉」當事人及其家人的私人信息不對,大部分行為是可取的,也是可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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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會對上面這些惡劣的行為不聞不問,那才是可怕的事。
我曾經說過,如果對不善的惡不譴責,那麼應該譴責的,就是這個不道的社會!一個縱惡的社會,還妄稱什麼和諧社會,還自語為世界文明典範,配嗎?!
幸虧有這些伸張正義的社會批評,我們才看到了中國社會的希望所在。
幸虧有這些伸張正義的社會批評,才彌補了法治無為社會現實的不足。那位丟失狗的女孩,報警過別人拿她的狗不還,可是法律無動於衷,社會再不為那女孩發聲,她怎麼會看見,今天的社會弱小有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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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虧有這些伸張正義的社會批評,我們才看到了輿論監督的力量。中國的官媒,對於社會助善抑惡,永遠落後於網路批評。你連作為都不作為,人家作為了,你卻指責人家網路暴力,你配指責人家是網路暴力嗎?!如果沒有網路批評,中國的輿論監督,還不知要無聲到哪一步!
我一直認為,每一次網路伸張正義,主流都是好的,其中的網路暴力,僅僅是微不足道的。很多指責網路暴力的人,恰恰是未盡自己職責,放縱社會之惡的人。可能正是因為這些職能部門、人員的不作為,亂作為,社會之惡才會如此囂張跋扈,無以復加!
很多引起公憤的社會惡行,如果換個環境,是很難發生的。
發生社會公憤的時候,往往有人出來指責人們是「站在道德制高點」來如何如何。
人們是站在道德制高點說話嗎?明明是,人們譴責的行為,是那些擊穿社會底線的行為,絕大多數人都不會那樣做的行為,甚至是違法犯罪的行為,人們僅僅是要維護社會底線,哪裡有什麼道德制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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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總有一些人,要維護惡呢?為什麼總有一些人,不高興人們譴責惡呢?為什麼總有一些人,把譴責惡的人,看成比惡還要惡呢?!
如果一個社會正義總是得不到捍衛,邪惡卻不斷會受到庇護,那麼這個社會就離分崩離析、國家滅亡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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