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女友與前夫舊情復燃,台灣男辱罵判賠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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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台灣新北市一名53歲的鄧姓男子與離婚的大陸郭姓女子交往,期間多次借款給對方,但鄧竟發現郭偷偷與前夫同居,氣得在公眾場所大罵「三字經」等語。新北地方法院近日依公然侮辱罪,判處鄧罰金9000元(新台幣)。
台媒昨天報道稱,兩人交往期間,郭向鄧借錢,請求將借款轉為禮金。鄧以為郭有意與他共度餘生,於是大方借錢。不料去年發現郭竟背著他與前夫重燃愛火,甚至同居,讓他戴了一頂大綠帽,氣得約對方到新北市大學談判。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但談判當天,雙方一言不合爆發口角,鄧辱罵女方「你臟女人,骯髒」、「你下三濫」等(還有更不堪入目的,小編刪除了),郭認為人格受辱,憤而提告。
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在現代法治社會中,任何紛爭都應尋求理性、和平的態度和手段解決,恣意出言侮辱實屬不該,更何況事後沒有與對方達成和解,本不應輕縱。但審酌鄧坦承犯行,「非頑劣之徒」,因此依公然侮辱判處罰9000元,得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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