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再遭迎頭痛擊,ATO成立特別工作組,打擊利用加密貨幣逃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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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澳大利亞稅務局(ATO)正在諮詢稅務專家和律師,以幫助識別和跟蹤加密貨幣交易,以確保所有該付的稅都付了!
一個由業內專家組成的頂級團隊將與稅務官員合作,以「探究」涉及沒有中央數據存儲、難以追蹤的數字化貨幣交易的「常見問題和實際問題」。
ATO據信也與銀行、澳大利亞財政部、州收入辦公室密切合作,後者負責收稅,特別是房產交易稅。ATO也越來越擔心加密貨幣的投機客利用有關收入和資本利得稅繳納義務的不準確或誤導性的信息,試圖通過近期的買方狂熱來撈錢!
ATO官方定義:
比特幣
不是錢也不是外幣
ATO警告說:「比特幣既不是錢也不是外幣,雖然不受商品和服務稅(GST)的限制,但它是一種可用於收入和計算資本利得稅(CGT)的資產。
稅務專家聲稱:他們正在向客戶詢問涉及加密貨幣(如比特幣)交易的責任,它們對額價值可能在交易之後飆升或貶損。例如,賣房者拿到100萬現金,在財年結束時,可能必須根據100萬元的銷售額支付利得稅。但如果賣房者收到的是100萬元價值的比特幣,而比特幣自結算之日起價值翻了一倍,那麼這名賣家不光要支付100萬房產銷售價格的利得稅,如果他之後將這些比特幣兌換成現金或花掉了,還得支付比特幣價值增加100萬元的稅收!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高級稅務專家說:ATO正在徵求如何處理稅務交易和確認納稅義務的意見。ATO可以採集銀行客戶賬戶的信息,了解涉及的出入賬交易,例如購買房產或豪華汽車,這就能提供現金路徑,讓稅務官員可以「追蹤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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