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女星阮玲玉,畏懼流言死於男人,都是水性楊花的後果
1935年3月14日,一位美國記者剛剛抵達中國,他在上海街頭看到了令人震撼的一幕:一輛靈車從上海萬國殯儀館緩緩駛向聯義山莊墓地,靈車所經之處,萬人空巷,沿途夾道相送的人群多達30萬人,而當時上海的總人口也不過100萬。美國記者驚異於如此宏大的場面,問中國同行道:「是中國的總統去世了嗎?」中國同行說:「不,去世的是一位年輕的電影演員,她的名字叫阮玲玉。」
她美麗、凄婉、溫柔,骨子裡透出一種令人為之神魂顛倒的女人味,她就是絕代佳人阮玲玉。自古紅顏多薄命,正如她塑造的大多電影形象一樣,阮玲玉是一個具有傳奇色彩的悲劇人物,悲劇的終點就是她的英年早逝,她用人世間最殘忍的方式扼殺了自己25歲的鮮活生命。
對於阮玲玉的死,世人總是抱有一種惋惜與同情的情感,「她死於男人」,「她是死於流言」,就連魯迅先生也在《論人言可畏》一文中指出「她的自殺,和新聞記者有關」。總之,在大多數眼中,阮玲玉是脆弱的天使,是無辜的受害者,是這個世界虧待了她。但常言道「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阮玲玉真的有那麼人畜無害、可憐無辜嗎?
無疑,阮玲玉自殺的直接原因是「陷入同張達民和唐季珊的名譽誣陷糾紛案無法解脫」。這裡,首先介紹一下這裡所說的張達民與唐季珊。張達民是阮玲玉的前夫,唐季珊是阮玲玉的情人,這兩位與阮玲玉有情感糾葛的男人是殺死阮玲玉的「兇手」沒錯,但若想弄清其中原委,還得回憶一下阮玲玉與二人的情感史。
阮玲玉出身卑微,年幼喪父,母親在上海張姓富商家做幫傭,阮玲玉從6歲開始就以「傭人女兒」的身份住在張家,一直長到15歲,出落成一位亭亭玉立的小美人。阮玲玉的母親雖然收入微薄,但她十分寵愛女兒,用盡積蓄也要送阮玲玉去讀上海崇德女子中學。阮玲玉天生麗質,天資聰穎,15歲的她在大戶人家長大,又受過良好的教育,儼然就是美貌與智慧的化身。她的美、她的俏、她的嗎,明艷動人對男人來說都是致命的誘惑,以至於主人家的四公子張達民也被她深深吸引,無法自拔地愛上了她。
張達民是張家最小的兒子,比阮玲玉大3歲,兩人一起長大,算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張達民英俊瀟洒,風度翩翩,打扮時髦,活潑浪漫,又飽讀詩書,剛剛大學畢業,是名副其實的「高富帥」。所以,少女懷春的阮玲玉在張達民的愛情攻勢下很快淪陷,也無可救藥地愛上了張四少爺。
一位是翩翩公子,一位是絕代佳人,這男才女貌的一對按理說應該是天作之合,但他們的愛情卻遭到了張家的堅決反對,原因很簡單,那就是「門不當戶不對」。
年輕男女的愛情總是那麼強烈而盲目,張達民與阮玲玉愛得痴狂,他們不顧家人的反對,毅然搬出了張府,租了一所小房子開始了同居生活。
故事說到這裡看似很完美,他們沒有被現實打敗,在強權面前沒有低頭,而是選擇了誓死守衛愛情。很感人,很勵志。但是,生活不是電影,需要面對的殘酷現實遠比花前月下要多。離家私奔後,張家斷了張達民的生活費,很快,積蓄花完,這對年輕的小兩口就彈盡糧絕,生活無以為繼了。
張達民是個好吃懶做的大少爺,讓他出去打工賺錢養家是不可能了,生活的重擔落在了阮玲玉身上,她必須想辦法養活愛人與母親。
當時的大上海電影產業蒸蒸日上,16歲的阮玲玉因為外形出眾便在此時踏入了影視圈,開啟了她作為傳奇女星的精彩人生。阮玲玉是天生的演員,在那個默片時代,沒有配音,沒有複雜的後期處理,電影的所有情節都需要演員用精湛準確的演技去呈現,阮玲玉顯現出了她的天賦與才華,在《掛名夫妻》、《野草閑花》、《神女》、《新女性》、《三個摩登女性》等電影中塑造出一個又一個鮮活的藝術形象。入行兩年,阮玲玉就名聲大噪,20歲那年更是躍居中國影壇第一女影星的寶座,成為家喻戶曉的明星大腕。
但很快,事業順風順水的阮玲玉卻遭遇到了家庭的不幸。1928年,張達民的父親去世,給前三個兒子每人留下25萬遺產,而四兒子張達民因為忤逆父母,與傭人之女私奔,只拿到幾千元錢。此後數年間,張達民就完全倚靠阮玲玉來供養,而且,他還不改大少爺脾氣,阮玲玉在外眾星捧月,風光無限,回到家中卻依然要像傭人一樣伺候丈夫。這樣的生活久而久之,使得阮玲玉十分厭煩,與張達民的感情逐漸出現了嚴重裂痕。
1932年,一二八事變爆發,上海在日軍的炮轟下人心惶惶,阮玲玉為了躲避戰火,帶著母親與丈夫去香港跟避難。在香港,阮玲玉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第二個男人,也是第二個剋星——唐季珊。
唐季珊是赫赫有名的茶葉出口商,風流富有,是交際圈裡的名流。當時阮玲玉只有22歲,唐季珊已經快40歲,更重要的是,他是有婦之夫,在廣東有妻子,同時在香港還有一個同居情人——女明星張織雲。唐季珊見到阮玲玉後,被她的名氣與美貌吸引,立馬瘋狂追求。唐季珊是個情場高手,睡過的名媛女明星數不勝數,對此,阮玲玉也有所耳聞。但是,最終阮玲玉還是沒經受過唐季珊的「糖衣炮彈」,有夫之婦選擇了出軌有婦之夫,二人開始了「苟合之交」。
不久後,阮玲玉竟然帶著母親與唐季珊偷偷回到了上海,而把丈夫張達民一人留在了香港。張達民為娶阮玲玉不惜離家出走,放棄了巨額財產繼承權,但阮玲玉卻在他最落魄的時候給他戴了綠帽子,拋棄了他!張達民得知阮玲玉紅杏出牆後十分氣憤,追回上海,興師問罪,還要求阮玲玉賠償他沒有得到的那25萬遺產。
張達民也知道阮玲玉拿出不這麼一大筆錢,他這麼做一方面是想敲詐阮玲玉,弄點錢花花,另一方面也是想藉此發泄怨恨,對阮玲玉的背叛進行報復。
阮玲玉自知理虧,所以開始的時候也幾十幾百地給張達民一些錢,但隨著張達民胃口越來越大,動輒就要5000大洋,阮玲玉便忍不無忍,不再理他。
張達民見阮玲玉不願就範,便揚言要把她母親做傭人,她本人15歲就「拐騙」少爺私奔的事情全部曝光給媒體。還一紙訴狀將阮玲玉告上法庭,說她偷走張家的東西,給了情夫唐季珊。
此時的阮玲玉那可是舉世關注的大明星,她害怕母親的傭人身份曝光,更怕自己15歲跟主人少爺私奔的事情敗露,至於被誣陷偷東西更使她不知該如何面對。阮玲玉很想花錢與張達民私了,但唐季珊不顧及阮玲玉的形象與想法,堅持不肯拿錢,反而也是一紙訴狀,告張達民名譽誣陷,聲稱他本人與此事無關,更沒拿過張家的財物。
張唐二人的對簿公堂,把阮玲玉推向了風口浪尖。1935年3月6日,上海地方法院傳召了阮玲玉,要求她必須在3月9日出庭作證,說明原委。這樣一來,阮玲玉就必須向公眾承認自己曾與張達民私奔,還得承認她跟有婦之夫唐季珊同居的事實,這是阮玲玉無法接受的事情,她害怕流言,她害怕名譽掃地。
一邊是張達民的逼迫,另一邊,風流成性的唐季珊又另結新歡,與一位交際花的緋聞鬧得滿城風雨,在種種重壓之下,阮玲玉做出了最決絕的選擇——自殺。1935年3月8日凌晨,也就是要出庭作證的那一天,阮玲玉在與唐季珊劇烈爭吵後吞服了大量安眠藥。其實,阮玲玉在服藥不久後,就被母親發現,並迅速告訴了唐季珊。但唐季珊因為害怕自己的名譽受損,竟沒有就近將阮玲玉送到上海的大醫院,而是送到了一個極其偏遠的小診所。4個多小時候後才輾轉送到正規醫院,但已錯過了最佳救治時間,一代傳奇佳人就此香消玉殞,結束了她年僅25歲的生命。
回看阮玲玉的慘死,確實很令人同情,渣男張達民與唐季珊也確實都罪不可恕。但是,筆者認為,阮玲玉本人也是難辭其咎,甚至可以說,她才是自己人生悲劇的罪魁禍首。
首先,阮玲玉與張達民真心相愛,這雖然沒錯,但遭到家人反對後,她不去想著解決問題,而是慫恿張達民忤逆父母,離家私奔,置張達民於不孝境地,實屬不該。如果阮玲玉與張達民的私奔還可以說成是年少無知時犯下的錯,那麼她紅杏出牆,與有婦之夫唐季珊苟合就毫無辯白餘地了。首先,唐季珊是有家室人又有情人的人,他除了有錢會甜言蜜語一無是處,這些阮玲玉都是知道的,但她卻還是選擇了拋棄丈夫與其同居,實在很值得詬病。再者,正如張達民所憤恨的,張達民千不好萬不好,他也是為了阮玲玉才變成窮光蛋的,即便二人後來感情破裂,無法再繼續下去,也應該以跟恰當的方式結束這段感情,而不是直接選擇背叛。
阮玲玉為為流言所傷,害怕名譽掃地,究其原因,還是因為她確實有不堪的過往。她害怕醜事曝光,而這所謂的「醜事」,大多都不是他人杜撰的,而是她自己真的做過的。
我們總是給予歷史名人更多寬容,如果他/她有一定成就的同時又結局凄慘就更是如此。這是我們的同情心在作祟,但未必客觀。譬如阮玲玉,她風華絕代,她演技卓然,她身世可憐,她紅顏薄命,這些都沒錯,但是,她有她的污點,她有她的問題,她並沒那麼無辜。每個人都要為自己做過的錯事付出代價,阮玲玉不能因為她是美女,她是名人,就可以例外。當然,我說的代價不是死,而是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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