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池行竊三次 被判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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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新報訊【記者 張家民 通訊員 孫曉明 宮宇光】一男子專門在大眾浴池實施盜竊,先後三次在趁被害人不備的情況下,盜竊手機、現金、首飾等財物。近日,紅橋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對該男子提起公訴。
據了解,紅橋區無業男子孫某於2017年6月某日在紅橋區某浴池內趁被害人李某洗浴之機,竊得放在床頭櫃中衣物內的蘋果牌手機一部及現金人民幣600餘元,在逃離浴室後被群眾抓獲。其主動交代,2016年10月某日,孫某在紅橋區某浴室內竊得被害人張某放在枕頭下的聯想牌手機一部;2016年11月某日,孫某在南開區某浴室內趁被害人趙某熟睡之機,從其床頭柜上竊得三星牌手機一部和更衣櫃鑰匙一把,打開櫃後,竊得現金1400餘元及翡翠項鏈一條,共計人民幣6000餘元。
日前,孫某被紅橋區人民檢察院以盜竊罪提起公訴,經紅橋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檢察官提示:希望廣大市民在公共浴池洗浴時也要提高警惕,將手機、錢包等貴重物品妥善保管,不要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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