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濫用監控權遭質疑,眾議院批准延長監控外國人通信法案
零時差工作室 胡澤曦
1月11日,美國國會眾議院投票通過一項議案,將頗具爭議的《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簡稱702條款)延長6年。該條款允許美國情報機構在未獲得法院許可的情況下對美國境外的外籍人士實施監視,搜集其電郵和簡訊等通信。
《紐約時報》報道稱,參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基本能確保參議院下周在不做修改的情況下通過該議案。美國國會授權延長702條款幾成定局。
2008年生效的美國《涉外情報監視法》702條款將於本月19日到期,國會必須在此之前就是否延長該條款作出決定。在美國國內,是否延長702條款的爭論焦點在於,情報機構按照該條款實施監控時不可避免地會觸碰到美國公民的隱私權,因為被納入監控範圍的外籍人士與美國公民的電子通信也將被情報機構在事先沒有法院許可的情況下搜集並利用。眾議院最終通過的議案文本,只是對情報機構使用憑藉該條款獲得的美國公民信息的行為做出輕度限制。
美國白宮10日發布聲明,督促眾議院通過法案授權,以幫助打擊境外恐怖主義活動,保護美國公民安全。美國總統特朗普對此事的立場一度引發混淆。特朗普11日上午在其「推特」發文稱,該條款可能曾被奧巴馬政府濫用,用來監控和詆毀特朗普2016年的競選團隊。隨後再發推文宣布支持對法案重新授權,稱「今天的投票是關於在外國領土對外國壞人進行監控。我們需要它!要變得聰明些!」
2013年美國中央情報局前僱員斯諾登揭露「稜鏡」監聽項目以來,美國國內就情報機構監聽行為展開了大討論,而702條款也在該背景下成為美國社會關注的焦點。美國情報界一直以該條款保護美國免受恐怖主義等威脅為由,要求國會延長該條款,但大量美國公民和組織反對這一立場。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立法問題主管妮瑪·辛格·古莉安妮指出,702條款在實踐中十分容易成為情報機構打擊政府批評者、移民、弱勢群體的工具。
在此次國會辯論中,美國情報機構的境外監聽問題沒有引起應有的重視。過去5年來,美國全球監聽醜聞一再曝出,引發國際社會普遍批評。2013年,據斯諾登公開的機密文件,美國國家安全局監控了35個外國領導人的電話,並通過技術手段在全球範圍內追蹤並竊取手機活動信息,每天收集的記錄高達50億條。2015年8月,《紐約時報》稱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幫助國家安全局大規模監聽、收集互聯網民眾信息,聯合國總部的電話一度遭竊聽。去年3月,近9000份有關美國中央情報局黑客工具的文件被曝光,顯示中情局擁有強大黑客攻擊能力,能夠秘密侵入手機、電腦乃至智能電視等眾多智能設備。該事件被多家國際媒體稱為美國史上最嚴重的監控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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