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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釋甲骨文「吏、事」,揭示政府職能的本質在消災除惡和匡扶道義

本篇是重釋甲骨8字「尹、聿、律、君、史、吏、事、干」系列文章的第六篇,也是最後一篇,來重新解讀一下「吏、事」這兩個字。

「吏」字的少數甲骨字例直接是「史」,而更典型、更常態的字例則是在「史」上加V字元。這說明,「吏」是從史中派生出來。而「事」字的甲骨字形則與「吏」的典型字形相同,金文亦然。這說明「事」、「吏」同源。

「史、事」二字的甲骨和金文字形由兩部分構成,下部的「史」字,上部的V字元。對「史」字前面我們已經做了很詳細的重釋,要準確理解這二字的造字內涵,關鍵是弄清楚V字元的含義。

在上篇對「干」字甲骨字形的重釋中,我們考釋出,干字中的V字元,或三叉頭,是來自甲骨文「木」字。V字元是對三叉頭的簡化,這兩者都是木字頭,指代木質屬性。在雙排齒文上加木字頭,指代木質書契,也是最原始的書契。

而且,在特定情況下,木字本身,甚至木字頭,都可用來指代木質書契,即「干」。譬如在金文「豊」字中,以及「乍」字中。

對「豊」字,前文已經做了詳述,這裡對「乍」字稍作解釋。這個字是「作」的本字,意思是製作、製造、建立等。其典型甲骨或金文字形由兩部分組成,上面是指代書契的雙排齒文,下面是刀的象形,意思是用刀在刻畫書契。但是,有一個金文字例卻直接用「木」字替代了雙排齒文。這意味著,在特定情況下「木」和雙排齒文都可指代木質書契,即「干」。

還有一個能展示「干」就是木質書契的字形是「刊」字。刊字字形為左干右刀。最初的含義應該與「乍」接近,指代用刀在「干」上刻畫。不過「刊」更強調刻畫的對象是書契文,是文。因此,後來印刷術出現後,刻制雕版也用刊。現代印刷術出現後,不再用人工刻版了,但是,製版依然叫刊。同時,也衍生出名字的刊,用來指代出版發行的書籍,如刊物、報刊、書刊。

同時,「刊」字的起源和演變史,也隱含著這樣一條重要信息,中國的文字是起源於書契,起源於書契文。

「刊」字的小篆和楚簡字形尚保留很強的甲骨特徵,其中的「干」也是甲骨文「干」的典型字形,上面的V字元是木字頭,下面的十字是雙排契齒文的簡化。整體意思是木質書契。

既然「干」字中的V字元是木字頭,而木字頭則是用來指代木質結構,甚至在特殊情況下可用來指代書契,指代「干」。那麼「吏、事」中的V字元,是否與「干」有關,是否指代干?

《周易·乾卦·文言》:「貞者,事之干也,……貞固足以幹事」。如果不了解「干」字的書契起源背景,很自然,很容易就會把這裡第一個「干」理解成「主幹」之「干」,第二個理解成簡單的「幹活」、「幹事」之「干」。

「干」字源於書契,其初始本意是指書契,但更強調材質、物理形態,猶如現代對錢的「紙幣」、「硬幣」的叫法。

契在中國的起源和發展史中歷經了不同的材質和物理形態。最開始是用小木片刻畫的木質書契;後來出現了用玉石做的玉質書契,也叫「玉瑞」;之後又出現貝制書契,叫貝幣。而貝幣中又有骨、石、陶、銅、鐵等材質的仿貝;紙在東漢出現之後,紙質書契開始出現,並很快成為主流;在當今時代信息化以後,電子版的書契開始流行。令當前國人引以為傲的移動支付,實質上就是電子版的書契。

「干」是書契文的載體。在前面系列文章,我們已經指出,符號化、文字化後的雙排契齒文指代誠信和道義。因此,「干」就是誠信和道義的載體,承載和傳遞誠信和道義。

「事之干」的「干」就是書契之「干」,意思是在「事」中也存在者「干」,由其來承載誠信和道義。「貞」就是守正、守正的行為。「正」就是本心本性。守正就是堅守和發揮本心本性。《周易·繫辭》:「成性存存,道義之門」。《中庸》:「率性之謂道」。守正就是「成性」、「率性」,就是道、道義。因此,「貞者,事之干也」。

「事之干」可能並非比喻,而是,「事」的字形中就包含著「干」,「事」中的確有「干」。《左傳》:「禮者,身之干」。身是通過事來表現,修身就是做事,因此,這裡身與事同。同時,前面已經指出,「禮」字甲骨字形中也是的確包含著「干」的。

「事」、「吏」同源,吏字含原始意義也說明這兩字的甲骨字形中可能包含著「干」。

《說文》:「吏,治人者也」。《漢書·王莽傳下》:「夫吏者,理也」。「治」、「理」都是屬「吏」的本初含義,事實上也是名字吏的動詞化,或者說是「吏」的職能。

《釋名·釋言語》:「治,值也,物皆值其所」。王先謙疏補證:「凡事治皆條理秩然,物皆得所矣」。《孟子·告子下》:「禹之治水,水之道也。」道即導。

因此,「治」字的傳統含義與現代含義絕然不同。現代的「治」近乎是「統治」的簡寫,而傳統的「治」絕無此意,是無統治之「治」。在「統治」之治中,主體是統治者,老百姓則是被統治者,要服從統治者的指令和意圖。而在傳統的「治」中,主體是老百姓,「治人」者要順應老百姓的意圖,讓老百姓「得其所」。在「治水」中,不是去「統治」水,而是順應水,是「疏」不是「堵」,為水疏通其本來就有的河道,保障其流動的暢通,引導其流向大海。

「治」的水字旁說明其起源於水有關,很可能就是來自「治水」。《說文》:「台,說也。」「台」本義是喜悅,後被「怡」替代。因此,「治」的造字內涵是,以讓水高興的方式治水。大禹所探索出的治水經驗是「堵不如疏」。「堵」是違背水的本性的,讓水很不高興的方式;「疏」則是順應水的本性,讓水很高興的方式。

《廣韻·至韻》:「治,理也。」《廣雅·釋估三》:「理,治也。」直接將「治」、「理」看成等價關係。

目前「理」字的最早字形是西周金文,其結構分左右兩部分,左邊是一隻高舉雙排契齒文的手,左邊是鄰里之里。雙排契齒文指代書契,與「干」字同。《說文》:「里,居也」。「里」的初始含義是村落居住區,相當於現在的社會。整個字形的含義就是,用書契來治理社會,或維持社會的書契秩序。

「理」名詞化以後,就是道理、道義,其直接來源就是其字形結構中的代表書契的雙排契齒文。進一步,動詞「理」的內涵,就是維護、匡扶道義。

因此,「吏者,理也」,不僅僅是用「理」去詮釋「吏」。而是「吏」字字形結構中的確包含著「理」。「吏」字甲骨字形中V字元,指代「干」,「干」就是書契,與「理」的核心結構雙排契齒文為同一物。

「吏」、「事」甲骨字形為「干+史」,「干」字指代踐行和匡扶道義。「史」字指代什麼?

「史」字甲骨字形,為「尹+口」。「尹」字中的豎線指代刻畫書契用的工具刻刀,被刻刀貫穿的口,則指代甲骨。「史」是在甲骨上刻寫甲骨文。

前文已經指出,甲骨文的原初目的是敬神用的。刻有甲骨文的甲骨被川成串,這就是「冊」。「冊」是祭祀時的祭品,把「冊」獻給神的儀式叫「典」。

因此,「史」本質上商初新興祭祀儀式——冊祭的助理人員,一種神職人員。其核心任務是刻寫「冊」,但這並不是其工作的全部,除了刻冊、制冊,還要參與和幫助整個冊祭的儀式的完成。

而「尹」的核心職能儘管也是刻寫,不過其刻寫的是書契,完全是服務於人們的日常經濟活動的,是世俗的。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史」是尹的神職化、宗教化。

同時,冊祭這一在商初新興的祭祀儀式,有很強的外傳特徵,並非中國本土所有。而且,這種祭祀新模式也僅僅被上層的官方社會所接受,並未引起民間的接受。因此,「史」也是官方職能,政府職能。

「干」是「尹」的刻寫對象。「史」則將「尹」的刻寫對象由「干」換成了甲骨。刻寫對象變化,意味著刻寫者本身屬性發生了變化,由民間世俗之「尹」,變成官方宗教之「史」。而當「史」加「干」為「吏」時,意味著刻寫對象再次發生變化,由甲骨再次回歸「干」,這是對「史」宗教職能的否定。但是,「史」字的官方職能含義卻得到保留。

因此,「吏」字的含義就包括兩塊。一塊是由史字所包含的官方職能,一塊是由「干」字所包含的匡扶道義。「吏」字的整體含義就是,承擔匡扶道義職能的政府官員。動詞化就是,政府官員去執行匡扶道義之職能。

「事」由「吏」字派生出來,更強調「吏」的職務,事務。《說文》:「事,職也。」《國語·魯語》:「卿大夫佐之,受事焉」。韋昭註:「事,職事也。」《韓非子·孤憤》:「則修智之吏廢」。於省吾認為:「吏本應做事,金文吏事同字」。《韓非子·八說》:「是無術之事也」王先慎集解:「事當作士」。「士」則是對官員的另一種稱呼,這裡同於「吏」。

因此,「事」的本義是政府職能,是專政府應該做的事,而非一般意義上的事。那麼政府應該做什麼樣的事?

《左傳》:「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政府最重要的事是祭祀和戰爭。把戰爭列為政府最重要的事,是因為戰爭是好事嗎。不,戰爭是壞事。戰爭是被迫行為,當面臨外敵入侵時,必須以暴制暴,用戰爭來消除戰爭。戰爭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消災行為。因此,《左傳》說:「止戈為武」,即武力是用來消除戰爭,抵禦侵略的,是用來消除武力本身的。

祭祀從本質上而言,象戰爭一樣,也是消災行為,其本身不是好事,而是壞事。也象戰爭一樣,屬於應該本消滅的。《周易·損卦》卦辭說:「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損」是減損。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應該把減損之道應用到祭祀上,盡量的簡化祭祀儀式,盡量減少祭品。「二簋」指代很少的祭品,意思一下就行了。

《周易·益卦》第三爻爻辭:「益之用凶事」。益是增加,這裡是指政府應該積極去做的事。政府所做的事應該針對「凶事」。「凶事」是之災難之事,或者自然災害,或者外敵入侵。消除自然災害用祭祀,消除外敵入侵用戰爭。

既然事的本來含義是壞事,而非好事,因此應該越少越好。最好的狀態是「太平無事」,「天下無事」。不好的狀態則是「多事之秋」,「天下紛擾」。

政府的職能主要針對「凶事」,「災難」,如果天下的確沒有災難之事,沒有凶事。政府應該清靜無為。否則,政府自身就會成為「凶事」和「災難」,而擾亂天下。在《資治通鑒》所涉及的1000多年的歷史中,好時代的關鍵詞一般都是,政府「寬簡」,民風「古樸」。

《周易·臨卦》主要是談天子、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關係,討論政府如何去面臨、對待老百姓。第五爻爻辭:「知臨,大君之宜。」什麼是知臨,爻辭本身並無說明,而是體現在卦象中。第五爻從卦象看有兩個主要特徵。其一是,此爻位於上卦之中間的位置,代表「中」、「中庸」、「中道」,其內涵是踐行道義;其二是,此爻為陰爻,代表坤順,順應,代表順應百姓、民心。因此,《象傳》的解讀是「中行之謂也」。

「臨」字與「監」同源,而「監」的本意則是鏡子,或照鏡子。在金屬銅之前,古人們以水為鏡。「監」的甲骨文字形就是睜著大眼睛的人在俯視水盆,用整個眼睛去指代頭部。在「監」旁加「金」指代青銅鏡,即為「鑒」。「鏡」字最後出。

《尚書·酒誥》:「古人有言曰:人無於水監,當於民監。」「臨」字甲骨字形正是形象表達「以民為監」。把「監」字中的水盆換成了三個人,三人指代眾人、百姓。

「以民為監」是什麼意思,就是把人民的意見當成自己的意見,把人民對自己的評判當成自己的鏡像。這是「臨」之本意。在「臨」和「監」的本意中,都不僅沒有絲毫的「權威」、「統治」、「高高在上」、「尊貴」之含義,恰恰相反,而是飽含「謙卑」、「無為」、「民本」之思想。

《尚書》:「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其實質內涵與「以民為監」,即「臨」,等同,天、上帝沒有獨立的情感、意志,而是以人民的情感為情感,以人民的意志為意志。「以民為監」也是這個意思,只是把天和上帝換成了天子及政府官員。這也是後來《老子》所說的「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

《左傳·哀公元年》:「臣聞國之興也,視民如傷,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為士芥,是其禍也。」「視民如傷」不僅是「以民為監」思想的延伸,更表達了政府之職責所在,主要關注讓人民不高興的事,對人民有傷害的事。對其他事,政府無需過問和干預,讓老百姓自己去做。

《詩經·皇矣》「監觀四方,求民之莫」。「監觀」是象照鏡子一樣觀看、察看,「莫」是疾苦。意思是說,上帝象照鏡子一樣俯察著人間世界,以發現對人民帶來事情。這是對「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的」延伸和精確化。上帝的視聽只關注壞事,而不關心好事。上帝只管壞事,不管好事,好事是老百姓的事,讓老百姓自己處理。

政府只能是消極的政府,而不應是積極的政府;應該是消災除惡的政府,而非謀福利謀發展的政府;應該是醫院式政府,而非食堂式政府;應該是「無為」的政府,而不應是「有為」的政府;應該是沒有主見的政府,而非標新立異的政府。(DYH:道義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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