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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後,被處決的最年輕美女貪污犯!

內容是二十五年前中國改革開放之後的1991年,一個算得上是最年輕的女貪污犯被判死刑的過程回顧,最讓人感覺有些心理震撼的是,還配發有她臨行前的照片。要說這件事對於當年還很年輕的我們,記憶還是很深的,今天又有人把這些內容翻出來,看後的確內心很難平靜,別一番滋味的。

照片上這被繩子捆綁著的就是劉伊平,當時是廣州白雲機場售票員,因貪污55萬獲罪,贓款全部追繳,1991年被處以死刑。死前她曾與丈夫在獄中通信多次,寫下一萬多字的日記,表達了對自己犯罪的悔恨之情,被槍斃時年僅23歲。劉伊平將貪污所得都存了起來,一分錢都沒花出去,尚未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但她仍被處以死刑。因為當時處於嚴打經濟犯罪的高潮,她被定為頂風作案。

據採訪過劉伊平的記者周小瑾說,劉伊平被槍斃的罪名主要是她通過改機票,把國內航班改成國外航班,人民幣變成美金,一個人變成幾批人,通過這樣的方式套人民幣和美金,她犯罪時正好是兩院通告的時候,司法部門的人說她是頂風作案。

周小瑾說,劉伊平第一次犯罪是因為她找錯了錢,找錯了一位顧客500塊錢,那位顧客拿了錢扭頭就走,她就虧了,虧了以後她就覺得可以用另外的辦法補償,而且有很高的回報,她覺得這完全有一個空檔可以鑽,她就這樣一錯再錯地做下去了,犯下了當時看似金額很高的貪污罪行。圖為臨刑前的劉伊平。

劉伊平在接受周小瑾採訪時,曾不顧旁邊的警察撲到周小瑾的肩膀上痛哭,把她衣服都哭濕了一片。上圖為當年雜誌一篇對劉伊平犯罪經過的報道,題為《無法安息的靈魂)。

劉伊平被判處死刑後,留下了遺書寫到:「人生是一種際遇,是一種不復再有的邀請,應邀來到世界上自由生長了7700多個日夜。活著的時候,有知有覺。不知多少天以後,我會被它重新收回,讓留下的白髮人淚眼望晴空,哀吟著尋找我的影蹤?」

當年雜誌上登載著那個豆蔻年華時期劉伊平的照片,還有她對死亡的懺悔:「不是畏懼死亡,不是畏懼結束,而是畏懼內心的譴責,畏懼臨死之前,無法償還的債,無法洗刷所犯的罪過,年青的靈魂,永遠沒有安息的那一刻……」

想想二十五年前,這個貪污了55萬元年輕女貪污犯就能獲得死罪這個極刑。由此又讓我聯想到了十多年前瀋陽人都熟悉的2000年瀋陽「慕馬大案」中的馬向東副市長,當年法院確定他1100多萬元的財產屬於來歷不明,被判處死刑。

再看看現在,那個原鐵道部長劉志軍貪污腐敗涉案金額6400多萬居然才獲得個死緩;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劉鐵男貪污腐敗涉案金額3500多萬也才獲得個無期徒刑,還有那些省部級以上的蔣潔敏、李春城、季建業、倪發科等人的貪污受賄金額多在1000——3000萬元,可他們獲刑也都只在10年至20年之間。

所以,讓人感覺是上面所說的劉伊平和馬向東他們不是不該死,可他們所涉案的金額如果與現在的這些貪官們涉案金額相比,被判了死刑是不是有點冤了?也可能有人說現在的貨幣與那個年月的幣值不能相提並論,可即便是把這些年「通貨膨脹」的因素加進去,按照那個年月的量刑標準的話,把現在的這些貪官槍斃幾個來回兒也不冤啊!

中國的法律伸縮性真是太大了,或許是劉伊平、馬向東趕上那個「亂世用重典」年月的緣故?迷糊了,搞不懂。來源: 新華網 老琴 等 版權歸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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