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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越要房子的女人,婚後越弱!

圖片來源於網路

今天早上,在熱搜上看到了一對在杭州蕭山的戀人聊天截屏。

兩個人正在商量著結婚。為了讓兒子能結婚,男生的父母已經同意,在婚前全款給他們買一套房子。

可是男生自己不願意。按照現在蕭山的房價,一套一百多平的房子,要400萬左右,他父母能拿出來,但基本上就等於拿出了畢生所有的積蓄,他實在不忍心。所以他希望可以,讓父母幫忙付首付,然後婚後共同還貸。

女生堅決不同意,有幾個理由:

1.在蕭山地區,沒有男人不買房就結婚的慣例。

2.考慮到男生家庭狀況,女方的父母已經同意,婚禮和婚宴的錢兩家平分。彩禮18萬8,但是女方父親會送一部價值50萬的車,作為陪嫁。所以在女生看來,女方家庭仁至義盡,已經做了極大的讓步。

3.女生有很多朋友,都住在蕭山比較好的區,還嫁了能夠買房,買車,有實力的老公,這也是女生鏗鏘有力的證據。

截屏到後面,女生說,她不能面對一結婚就和男人共同面對債務的事實。而男生則一勁兒地在說,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微博已經炸了,幾個萬個評論,有人站男生,有人站女生,對罵的不亦樂乎。感興趣的朋友,請自己去搜。

房子,又是房子,房子簡直就是全中國人共同的痛。結婚的時候,男方究竟要不要買房子,是全款還是首付;房子買了之後,究竟寫男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亦或者女方的名字,真的是處處陷阱,步步驚心,每個問題,都是死穴,萬劫不復。

我看了之後,第一反應覺得,這個姑娘應該去補習一下法律知識。

縱然我是個法盲,但是我也知道,婚前財產,尤其是公婆在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就算寫著老公或者兩個人的名字,離婚也分不到錢啊。可是婆家首付,婚後用老公的工資去還貸,至少婚後付掉的那部分,離婚時兩個人是可以平分的。

這麼算下來,原來共同還貸,才是對女生本人,最有利的方式。

說得更心機一點呢,從表面上來看,婚後老公的工資用於還貸,可能會導致兩個人收入緊張,生活水平下降。

可是這個事情的前提是公婆本來是同意,全額買房的。因為兒媳兒的識大體而僅僅付了首付,公婆和老公一定會心生感謝。

所以,如果婚後因為小兩口還貸款,產生了經濟危機,公婆一定不會坐視不管,這時候公婆再資助小兩口的生活,或者資助償還部分貸款,都是可以計入婚後財產,兩個人共同擁有,離婚可以分的啊,不是嗎?

當然,你可以怒懟我說,你也太齷齪了,人家要房子的時候,可沒有想著離婚分錢!既然結婚了,就想著天長地久一輩子!

可如果真的打譜過一輩子,尤其現在的8090後,絕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一輩子到最後,父母的錢最後不都是自己的嗎?現在買房子和將來留下來,又有什麼區別呢?何必一定要在婚前,實打實,硬碰硬的要求全額買房,給婆家出難題,給自己找難堪呢?

說句實在話,天下從來都沒有白來的錢,無論是工作去賺來的,還是父母那裡要來的,都是要還的。

我有個朋友,她老公有個哥哥。當初公婆向著小兒子,所以房子給了他們。

可是,現在父母老了,照顧看護半夜跑醫院,也都是他們。大哥只不過在年節的時候,包個紅包送點禮物,周末和父母一起吃個飯。

老話說:遠得香,近的臭,一點也沒錯。

公婆的老公房,真心值不了多少錢,公婆的存款基本自己看病就都花進去了,到最後還不一定夠。他們折騰來折騰去,出錢出力,跑斷腿,可是公婆還覺得房子都給他們了,照顧的還是不給力;大哥也覺得他們拿了公婆的房子,出力是應該的。

當然,這些話在家裡都是不能說的,說出來會傷人的。

家庭事務最複雜也是最微妙的部分是,不能就事論事,而是道理感情夾雜在一起,判斷隨心。

再說回那個一定要在結婚之前買房子的姑娘,在我看來有兩個原因。

第一,自身虛榮愛攀比。因為自己的朋友都找了好老公,買了房子,所以我也要。每個人都有一種共同性的心,憑什麼我比別人差,就算不能夠比別人好,但是不能比別人差。

第二,房子一定在婚前買,她心中沒有安全感。 拿婚姻做一個砝碼,你不買我就不嫁!

冰山沉在海里看不到的那部分是,婚前我能值一個房子,可是一旦嫁了,我就不值一個房子了,所以一定要趕在婚前降價甩賣之前,把房子買了。這個原因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勿點破,否則實在太傷面子。

說來說去,這個兩個原因的根源只有一個,就是自己對自己,沒有自信。尤其這種口口聲聲,我父母出了多少錢,你父母要出了多少錢的女生,她根本沒有想過,更也不會相信人生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憑著自己的能力把生活經營好,經營的幸福。

在人生中,物質是比精神更加直接的東西,物質也是比精神更加容易達到的東西,她所有的幸福和滿足都建立在物質的基礎上,只能慌不擇路的抓到手邊的救命稻草,我一定要一棟房子,有了房子就會幸福;我一定要有一個名牌包,有了名牌包就會幸福;或者再不濟,我至少要有一隻名牌口紅,有了口紅就會幸福……

因為她根本不知道到底什麼才是幸福,物質滿足當成了精神幸福。

那麼,有了房子之後,人生真的會更幸福嗎?

說實話,我見過,因為三觀,因為性格,因為出軌,甚者因為性取向而離婚的人。可是因為錢太少,沒房子離婚的人,我還真的沒見過。

那些裸婚的女人們一邊牙根痒痒的痛罵著老公,鼻子一把淚一把的給後來姑娘說:「你們千萬別像我,婚前一定要房子彩禮車」,可也沒有親見那個女人真的離婚。相反,那些有錢有閑吃穿不愁的女人,反正稀里嘩啦,沒聲沒響的就離了婚。

如果真的來個統計,因為錢太多而離婚的人,比因為錢太少離婚的更多。

世界上,絕大多數婚姻長得都是一個模樣:

年輕的時候,窮得要命,愛得要死。結婚了,拚命努力,拚命賺錢,錢越來越多,擁有越來越多,終於等到有一天,盆滿缽滿,豪宅住著,才恍然大悟的發現,原來我們兩個人性格不合,三觀不合,連睡了那麼久的姿勢都不和,然後就離婚了。

溫飽思淫慾,就是這個道理。在沒有錢的時候,錢是唯一的問題,有了錢之後,才發現原來一切都是問題。

那麼為什麼女人們在結婚之前,強烈要求房子?要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要彩禮,要存款,要幾克拉的鑽石,恨不得要求男方送一台印鈔機?

那是因為三千年都活在父系社會中的女人,從心裡往外,都流淌著對於自己的輕視和不信任。因為在森嚴的父系社會中,女人們唯一能夠把握的,可以和男人講價還價的砝碼,就只有婚姻和孩子。如果沒有抓住機會,那麼可能導致老無所依。

可是,經過這大幾千年的努力,社會改變了,但是很多女人卻還不自知。

這是一個說了會讓女人們生氣,但是尖銳無比的事實,自己越弱的女人,在婚前要求越多,越堅決。

不信?請去翻翻名女人傳記,從董明珠到陶華碧,娶了唐僧的陳麗華,還有灣仔碼頭的臧健和,怎麼沒有看到哪個女人說,沒有房子,不能嫁他?

當年范冰冰,讓無數人路轉粉就是說了一句話:「我就是豪門,我不嫁豪門。」

「強者越強,弱者越弱」,馬太效應的適應範圍正好就是女人的一生。

你是什麼樣的女人,就會結什麼樣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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