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刑的處理手法有多種,現在仍保留絞刑的國家有哪些?
2006年12月30日凌晨5點,伊拉克警方將戴著手銬和腳鐐的薩達姆帶到了刑場。隨後,薩達姆被一副古老的刑具——絞刑架畫上了生命休止符,他也成為首位因「反人類罪」被判死刑的前國家元首。薩達姆雖對自己死刑判決的命運早有預料,不過他不願意自己被絞死。他曾對法官說:「如果你不得不做出死刑判決,你必須記著,薩達姆是一名軍人。在本案中,我寧可被槍決,不願意像一個普通囚犯那樣被絞死。」
世界各國均曾以絞刑處決犯人。多數情況下,受絞刑的都是平民百姓 (貴族多用斬首) ,因此使用絞刑被當作是不榮耀的象徵。至於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犯很多都以絞刑處死,是由於他們罪大惡極,令人髮指。絞刑的處理手法因地區而異,如土耳其人熱衷於將人吊在大鐵鉤上,波斯人是倒懸、古羅馬人則別出心裁地吊住人的頭髮,美國南北戰爭前私刑弔死黑奴的繫繩位置是胸肋處,犯人死得緩慢,也很痛苦。因此,歷史上統治者多用此刑對待政敵。法國大革命期間,絞刑就經常得到應用。只是看到罪犯過於痛苦,後來才改用斷頭台快刀斬刑。
16世紀上半葉,西班牙殖民者實施的一種極刑——螺旋絞刑。如1533年7月26日,皮薩羅(西班牙殖民者)命令手下把國王阿塔瓦爾帕(印加帝國國王,現秘魯)綁在椅子上,用一種西班牙的螺旋絞刑絞死了他。螺旋絞刑死亡過程非常痛苦,對於女死刑犯而言尤其如此。在行刑過程中,犯人會因缺氧而劇烈掙扎,會出現雙手抓撓、兩隻光腳在粗糙的刑場地面上蹬踢的狀況。而且行刑時間比較長,死亡過程緩慢。
絞刑就是這般殘酷。但是,也有人認為,絞刑簡單直接、操作方便且經濟,儘管殘酷,但與古代的腰斬、車裂、梟首等肢解屍體的死刑比較起來還是相對文明的,畢竟此刑保全了罪犯的屍首,是真正「殺人不見血」的處決方式。儘管二戰後,絞刑逐漸為大多數國家所廢止,但絞刑仍是當今世界上除槍決之外應用最為廣泛的死刑手段。目前,世界上還有日本、新加坡、美國、伊朗、伊拉克、印度等少數國家仍保留著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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