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A曾被起訴非法侵入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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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三名葉門男子(Adam Ismail、Mustafa Khalil、Abdullah al-Umari)決定起訴NASA非法侵入火星。他們聲稱自己從三千年前的祖先那裡繼承了火星。而美國政府既未通知他們、也未經他們許可,便將「探路者號」和「索傑納號」送上火星,進行探索活動。他們要求立刻中止現有的火星探索項目,而未來的火星研究項目都需要經過的他們批准。
根據家族史,他們是古希米亞里特人和塞巴人的後代,這兩個種族曾經生活在阿拉伯南部。在神話傳說中,這些失傳已久的文明在太陽系的每顆行星上各建造了一座神殿,一共7座。
這三名男子稱,他們只是在追求自己的權利,並且希望籌錢修復幾座古城市。他們還提供了「法律」文件,以證實自己的說法。公訴人否決了這個案件。他認為這群人「不正常」,並警告他們,如果再敢提出訴訟,就會面臨牢獄之災。
有趣的是,故事並未到此結束。次年,他們開始以2美元/平方米的價格出售火星土地——簡直便宜到家了。他們還向買家保證,會開具地產契約。
無獨有偶,曾有一名男子(Sylvio Langevin)聲稱太陽系內的所有行星都歸他所有。上世紀80年代,另一名男子(Dennis Hope)說月球是他的,並以20美元/英畝的價格賣掉了超過200萬英畝的月球土地。星空國(Nation of Celestial Space)稱他們擁有宇宙的一切。此外,Gregory Nemitz稱自己擁有一顆小行星。
擁有太空地產聽起來似乎很棒,但這是不可能的事情。1967年,聯合國公布了《外層空間條約》(葉門也簽字了),規定任何國家不得對外太空領土宣示主權。
如今,上述案例看起來像是莫大的騙局。然而,人類正迅速邁入新時代,我們已經在盤算著殖民火星、建造月球基地、採礦小行星了。因此,情況很可能會發生變化。並非所有國家都簽署了《外層空間條約》,而制訂新條約也並不困難。
本文譯自 thevintagenews,由譯者 蛋花 基於創作共用協議(BY-NC)發布。
原作者:Goran Blazes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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