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月笙教導手下的十六字箴言,後面四個字打死也不能信
杜月笙發達之後,常給小弟們講十六個字。此十六字,其實是當年上海灘的俗語,卻被杜月笙當成了箴言。
吃是明功,著是威風,嫖是落空,賭是對沖。
前三句,意思很簡單。吃下去,好歹飽了肚子;錢都花在穿衣上,好歹人家覺得你拉風;但嫖是絕對不能沾的,必然是身體與錢財都掏空;賭呢,還可以玩一玩,輸贏各半,對衝風險。
為何杜月笙對賭字並不厭惡呢?事情還得從他十三歲的時候說起。
九歲之前,他經歷了三件痛苦:母親去世、父親去世、繼母失蹤。雖然有堂嫂、舅舅、外婆等人在,但他們的生活也不寬裕,接濟不了他多少。之後,他成了基本無人管的野孩子,在高橋鎮跟著另一群野孩子一起打混。
(民國另一類孩子,與杜月笙不同 圖片來源網路,感謝原作者,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仗著腦子靈活,處事公正,他很快成為他們的老大,孩子王。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杜月笙並沒有什麼家好當。卻因生活艱辛而成熟得早。大人們也把他當小大人。
據章君榖《杜月笙傳》記載,十三歲的時候,杜月笙跟小朋友們在賭棚看大人賭博呢,有人說,「你也來下個注吧」。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他這話,讓杜月笙很傷自尊。
為啥?
因為他根本沒有錢可以下注啊。他身上一文錢都沒有。
但杜月笙是那種很要面子的人。面子是個好東西,能讓沒錢者發憤,有錢者虛榮。杜月笙沒錢,卻又想在人前爭口氣,怎麼辦?
那個時候的他,似乎還沒有膽去偷去搶做流氓。怎麼辦?怎麼辦?
他終於想出辦法了。
家裡不是還有些東西可賣嗎?
於是,他跑回杜家花園——名字好聽而已,實際是幾間破房——把父母留下來的「破布爛棉花、殘缺不全的傢具、鍋灶碗筷、瓶瓶罐罐」,只要值兩分錢的,都拿去賣了。開始還只是偷偷一件一件拿,怕親戚看到講他;後來發現根本沒人理,就直接喊著小兄弟們往外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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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了多少錢呢?
幾毛錢而已。
當然,這對他而言,已是一筆巨款了。
他揣著幾毛錢,帶著兄弟們來到賭棚,把錢都押了上去。
章君榖寫,「他若無其事地在棚子里賭博,心中卻感覺得到,無數對驚奇艷羨的目光,正盯在自己的身上」——用現在的話說,此刻的杜月笙,自帶主角光環,還很亮。
他竟贏了兩文錢。
錢不多,卻真真實實地贏了,呼朋喚友請客去了。或許,每人能分幾顆瓜子吧?但,這種大方,卻是情商高的表現,做老大的必備素質。
用章君榖的話講,「終其一生,杜月笙對他十三歲從事賭博的這一幕,可以說是無時或忘。驟然地被人注意,被人重視,被人談論,被人擁護,使他得到從所未有的喜悅驕傲……他從這一件小事重新發現了自己,他不是累贅,眾人嫌的厭物,死活無人過問的孤兒,他也是一個圓顱方趾,具有生存存利的人。同時,只要他有所『表現』,他就可以獲得人家另眼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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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認,章君榖寫得很煽情,但我卻要說——這完全是馬後炮,只適用於杜月笙。
這件事確實影響了杜月笙一生,但卻是在其成功之後,才變成了傳奇。試想,如果杜月笙最終只是上海郊外的農民,他贏的這兩文錢,有何值得記載的意義?
當然,章君榖的文字,確實也只及於杜月笙,所以就算是馬後炮,也無所謂。但杜月笙平時,卻是把那十六字對門下教導啊。第一場賭博,是他成功的起點。但這種事,卻不可能具有普遍性。若他的門下真學了「賭是對沖」,只怕要輸得裡面的褲子都不剩——他那十六個字,前十二字,可以說是箴言,但最後四個字,絕對不能信啊!


※船夫说,蛟龙要吃姑娘嘴上的朱砂 姑娘的爸说,不会如此贪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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