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做足4點 孕期產檢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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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乙肝孕婦定期產檢,要了解並注意一些事項。本期番茄醫生主講,乙肝患者做足4點,孕期產檢不可少。
1、定期產檢
乙肝孕婦產檢應包括病毒dna、乙肝兩對半、肝臟B超以及常規檢查。按月複查肝功,與早期發現妊娠期肝炎活動,評估母嬰傳播可能。孕婦抗病毒期間,四到八周或產前需複查病毒DNA,預防耐葯。
2、宮內傳播阻斷
病毒量低於10*6的妊娠婦女可以暫時不干預。病毒量高於10*6的妊娠婦女,應告知存在風險後,簽署知情同意書,於妊娠期二十八周開始口服拉米夫定、替諾福韋酯、替比夫定進行抗病毒,目的是降低母嬰傳播可能。待妊娠結束無活動性肝炎,半年後停葯。
3、羊水穿刺
根據我國《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中提到,乙肝表面抗原陽性孕婦,應避免羊膜腔穿刺並應縮短分娩時間,並保證胎盤完整減少新生兒暴露母血幾率。部分文獻也記載,乙肝病毒感染妊娠女性進行羊膜腔穿刺檢查,不會增加乙肝病毒母嬰傳播可能。
綜合判斷,乙肝病毒感染孕婦要謹慎進行羊水穿刺。通常以病毒複製水平低或檢查不到時,患者知情下考慮羊水穿刺。病毒複製水平高或有特殊原因,應避免。
4、其他問題
妊娠期出現肝功異常,要及時治療。轉氨酶升高的妊娠期孕婦,給予暫時保肝治療,分娩結束後再抗病毒。當轉氨酶超出正常上限兩倍以上的妊娠期孕婦,也應在患者知情下,考慮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替諾福韋酯抗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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