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狂潮將襁褓中的區塊鏈技術推上神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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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從美股傳導到A股、港股的區塊鏈技術火遍全球,區塊鏈概念成了當下最熱門的板塊。從專業投資人到大媽,區塊鏈成為資本加持乃至街談巷議的「網紅」。尚處於早期階段的區塊鏈技術,在資本狂潮的助推下走上神壇,在造就財富神話的同時自身也被各種力量過度神化。
區塊鏈技術作為互聯網之後的另一場新技術革命,具有顛覆性的創新意義,但區塊鏈技術確實還處於稚嫩的「襁褓」階段。將一項尚未成熟的技術過度神化,將早期階段的新技術就過分資本化、泡沫化,並不利於新技術的應用和進步。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專家面對區塊鏈熱潮再度發出熟悉的聲音:新事物的價值將在泡沫中實現、應讓區塊鏈野蠻生長之後再監管。筆者認為,區塊鏈技術需要的是在金融、版權、娛樂遊戲等實際應用場景的產業化,應對區塊鏈技術及其搭載品、衍生品進行分類監管。
第一層分類,是區分區塊鏈技術和搭載在區塊鏈技術上的比特幣、萊特幣等數字貨幣。在初始階段,區塊鏈技術與數字貨幣很難區分,二者基本是合為一體的。2008年,中本聰挖出了比特幣的第一個區塊,這是比特幣的開端也是區塊鏈的創世區塊。此後,區塊鏈的技術應用開始多元化,一部分繼續在數字貨幣領域拓展,出現了各種名目的數字貨幣,目前所知悉的數字貨幣種類已達650多種。比特幣、以太幣等數字貨幣,都是憑藉著區塊鏈這個底層技術和基礎架構的支持。目前,國內對虛擬貨幣的監管態度早已明確。2017年9月13日,中國互金協會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監管部門開始著手清退各個比特幣交易所。
數字幣僅是區塊鏈技術眾多應用之一,區塊鏈技術後來開始與各類真實行業應用場景有效融合。在金融、法務存證、物流、資產證券化、版權等領域,區塊鏈技術都有廣闊的應用前景。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國內天使投資人驚呼「區塊鏈革命已經到來。這是一場順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偉大技術革命。對傳統的顛覆,將比互聯網、移動互聯網來得更加迅猛、徹底」。
第二層分類,是將區塊鏈技術與ICO、IMO區分開來。前一階段,國內ICO項目火熱,創業者以各種名義建個網站,發個項目白皮書,營造一個和區塊鏈相關的概念,就能發起ICO眾籌了。去年7月底,面向國內提供ICO服務的相關平台43家,在平台上線並完成ICO的項目65個,國內儼然已成為全球ICO的主戰場。2017年8月開始,監管層就指出ICO行為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違法犯罪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應立即停止從事ICO。
ICO被叫停之後,一些互聯網公司繼續以硬體為名從事ICO的變種IMO。1月12日晚,中國互金協會發表了《關於防範變相ICO活動的風險提示》,點名迅雷發布的原名為玩客幣的數字貨幣「鏈克」,稱其「代替了對參與者所貢獻服務的法幣付款義務,本質上是一種融資行為,是變相ICO」。
第三層分類是將區塊鏈技術與風靡一時的比特幣挖礦區別開來。目前,全球70%的比特幣礦池算力集中在中國,中國生產了全球70%-80%的礦機,主要分布在新疆、內蒙、四川、貴州和雲南。按目前比特幣的價格來看,挖礦的利潤率在40%-66%之間。挖礦最受詬病之處在於耗電量太高,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礦商2018年可能需要高達140太瓦的電力,約佔全球總量的0.6%。礦機處于軍備競賽階段,算力一直在增加。從國內比特幣礦場的現狀來看,耗電量過大,擠壓實體經濟,同時大多存在偷漏稅、偷漏電,消耗大量的社會財富來讓少數投機者暴富,挖礦應該沒有存在的價值。
第四層分類是將區塊鏈的資本推動與資金亂炒區分開來,對蹭熱點、無實質技術的上市公司炒作嚴格監管。短短一周內,A股區塊鏈指數飆漲了20%。目前區塊鏈概念股已達36隻,個股更是持續漲停,沾邊即火。在區塊鏈概念的炒作中,已有港股上市公司直接更名為「區塊鏈」,A股不少上市公司也紛紛公告涉足區塊鏈技術。在A股市場,從遊戲到版權交易,如今都試圖與這個火熱的概念沾上關係,有的甚至已經打出「人工智慧+區塊鏈」的概念。目前,交易所的事中監管已經強化,在交易所的詢問下,不少此前公告的上市公司自己「打臉」,不過這種方式能否對火爆的區塊鏈概念降溫仍需觀察。
區塊鏈作為一項顛覆性的新技術,無疑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但區塊鏈技術需要的是資本推動而不是資金亂炒,需要的是區塊鏈技術本體的進步而不是附屬品的全面泡沫化,同時也無需將區塊鏈技術過度神化。


※今日頭條低俗的鍋,演算法推薦表示不背 剖析流量變現背後的資本利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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