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的湘軍與對手武器有代差?對,太平軍的洋槍比湘軍厲害一百倍
這段話,基本上就沒有對的了,當然,我們要原諒作者的無知。
先說個小的,美國南北戰爭中,北軍的前裝線膛步槍,也就是斯普林菲爾德M1842步槍的線膛版本,在這個時代,非但不是最先進的武器,反而是待淘汰的武器,這個時代的技術翹楚,是斯賓塞連珠槍,正式名稱是斯賓塞M1865式.52口徑步槍。
斯賓塞連珠槍採用黃銅殼邊緣底火定裝子彈、7發彈管供彈,是典型的後裝連發步槍,射速達到每分鐘21發的持續射速,是之前燧發槍的5-7倍……1863年即已出現在南北戰爭的戰場上。
另外一款是德國的德萊塞M1841針發槍,是世界上第一款旋轉後拉槍機式步槍,從他的代號上可以看得出來,這款步槍於1841年即已被普魯士軍隊採用,並在1848年公之於眾,此後在普丹戰爭、普奧戰爭中狠狠地教對手做人。
德萊塞擊針槍採用定裝子彈,用擊針撞擊底火發射,士兵可以卧姿裝填子彈,雖然沒有斯賓塞的連發彈倉,但是射速仍舊是前裝滑膛槍的數倍。
這兩款實際上還是最出名的版本,前者更加先進,但在太平天國戰爭時期,清軍所稱讚的洋槍,還遠達不到這個水準。
哪怕是淮軍,《淮軍志》中記錄的後勤需要,也仍舊是火藥若干、火帽多少個、鉛子多少、炸炮(開花炮彈)多少個,可見,仍然是彈、葯分離的狀態,起碼還沒有進入定裝子彈的時代,什麼彈倉連發,自然也就無從談起。
現實是,太平天國戰爭期間,各支清軍,包括湘軍、淮軍、楚軍,乃至於綠營八旗,進口購買的洋槍,仍以前膛滑膛槍(有銅火帽購買,說明發火方式已經改為了火帽擊發)為主,只有極少數的老式前膛線膛槍,至於米尼步槍這樣的高級貨,那是真沒有啊……
所謂的老式前膛線膛槍,有法國的德爾文步槍、英國的貝克、布倫瑞克步槍等等。
比如貝克步槍,是英國1801年定型生產裝備,在拿破崙戰爭中裝備給英國的輕步兵,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是毫無疑問的燧發線膛槍;布倫瑞克步槍則是貝克式的升級版,採用了火帽擊發的新技術,1837年開始生產,一直生產到1860年代末。
而德爾文,也就是德爾文步槍的發明人,被恩格斯成為現代步槍之父,他的創造就是1830年,在槍管底部加了一個口徑更小的「葯室」,也就是槍膛的雛形,同時將圓形子彈替換為圓柱形的子彈,這也是一大創舉。
而以上這幾種,都還是前膛裝彈的步槍,也就是從槍口倒進去火藥,用通條捅實,再放入子彈,比如貝克步槍的子彈要用鹿皮包裹,用小錘砸進去,以契合膛線,這也是早期線膛步槍的通病,就是裝彈速度很慢、很費力,當然,好處就是射程更遠也更準確。
只不過,這些都和「米尼彈」不掛鉤,因為哪怕在發明人「米尼」的故鄉法國,在1853年到1856年的克里米亞戰爭中,陸軍的主力步槍還是滑膛槍,火炮也還是滑膛的青銅拿破崙炮。
在太平天國戰爭的時代,米尼步槍還是高科技呢,在遠涉重洋的中國,哪兒那麼容易買得著?又該是一個什麼樣的高價?
至於說武器上的代差,確實是有,不過不是湘軍對太平軍,而是反過來。
1862年,曾國荃對太平軍的觀感是:
(李秀成部)「開花大炮多尊及洋槍二萬桿,其火器精利遠優於湘軍百倍。」
1862年10月李鴻章在致曾國荃的信中就抱怨說:
賊中洋槍甚多,力可及遠,皆中芒鬼子(即閑散洋人——原注)、廣東、寧波商船購運者,無法禁止。
當然無法禁止,在拚死搏殺的1863年,忠王李秀成、慕王譚紹光還致書常勝軍首領戈登,也是站在清廷一方的敵人,洽談軍火交易事宜:
至各人軍裝炮械,彼此皆知底細,你處圖利,我處置辦,聽從通商,原無禁令。此時你處若有槍炮洋貨,仍即照常來此交易。(《太平天國文書彙編》,中華書局1979年版)
在武器上,李秀成部的太平軍,絕對是人無我有,人有我精,他的衛隊數千人,全部用來複槍(即線膛槍)裝備,又有大批洋炮。僅1862年,上海一家洋行走私給太平軍的武器就有:步槍3046枝、野炮795尊、火藥484桶、子彈18000發、炮蓋450多萬個。
光這個數字,已經接近所謂10萬湘軍裝備洋槍的總和了。
問題辨析清楚了,文章也先告一段落,後續三解會時不時地更新續篇,繼續給大家科普晚清中國軍事上的真正問題在什麼地方,當然,思辨肯定要建立在事實的基礎上,如果論據全都是錯的,哪怕結論再對,除了再誤人子弟一百年外,也沒有什麼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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