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吵架妻子就去外面和別人同居,痴情男子不想孩子失去媽媽
(本文來源上帝CC)
跟我老婆2014年11號領取的結婚證。我老婆叫小燕,2011年我就在單位里經人介紹認識了她。當時覺得她斯斯文文的,長的也不錯,一眼就看上了,跟她出去約會過幾次,她媽媽我也見過幾次。他們家住在近江,也就是四季青後面,每次約會我都是送她到家裡的。但是交往慢慢的覺得,她好像非常猶豫,不知道什麼原因,後來我慢慢知道了,原來她有一個男朋友,台州的,而且她還是懷孕的狀態,本來準備結婚的,但是她媽媽一定要問對方要20萬彩禮,對方不願意出,後來她媽媽才同意我們交往,直到2012年,那個男的用小燕的手機打給我,我才知道他們又在一起了,我當時電話里就選擇放棄了她,雖然內心無比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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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一次偶然的機會,前單位的同事結婚,居然在婚禮上遇到了她,她是伴娘,穿著很漂亮的衣服,我看到了她,我們聊了起來,原來,她還是沒有結婚,但是有個男的在追她。晚上我跟她一起回的杭州,路上了我們一直在聊,我很開心。過了1個月,我就約她出來了,給她買了個蘋果手機。她很開心,也許是內心的失落消失了,也許是心靈得到了安慰,我們晚上去開了房間。這是我們第一次開房,一種很溫馨的感覺襲來。經過我兩個月的追求,我們還是走到了一起。當時我的頭腦完全是沉醉在愛情中的,沒有了絲毫理智,也沒有考慮後期怎麼生活的問題,沒有考慮她家裡的情況
帶回家給我爸爸看了看,我爸爸說你自己看著辦,應該不是很滿意的樣子,讓我們相處1年再結婚。6月份的時候,她懷孕了,我最終還是告訴了雙方大人,因為她說,孩子打掉,跟我分開。我是不願意的,因為她身體不好,而且有過5次的打胎記錄(前面好幾個男朋友,都被她逼的不能在一起打胎了)。
最終我說,孩子要的,我們可以結婚,我爸爸也同意了。2014年11月11日,我們領取了結婚證書,第二年年初,我們就辦理婚禮了。當時其實問題已經出現了,所有的費用,包括新房子的裝修,婚紗照,酒席,任何任何的費用都是我們家裡出的,她們家有錢的,但是唯一的彩禮就是5套床上四件套,而且是自己買布,用縫紉機做的。我爸當時是非常不高興的,酒席上女方的份子錢都被她媽媽拿走了。
我們結婚這幾年,其他感情還是不錯的,但是雙方的家長也各有問題。丈母娘始終勸說我爸搬出去住,把新房子給我們,讓我們有自己的自由空間,但是從來吧考慮,我們又要上班,誰來帶孩子的問題,總說她們以前小時候,兒子隨便帶帶就長大了,那隨便帶帶也得有人帶吧,丈母娘就說她過來帶。那談何的自由空間呢?無非就是看上這個房子罷了。為了這件事,其實我們兩家的感情一直不太好,全靠我們夫妻來維持,我們也真的很累。
女兒2015年6月份出來了,小名叫佳佳,一個非常聰明可愛的女兒。小燕做月子都是在自己家裡做的,本來說了一個月,後來又說兩個月,最後3個多月,我爸去吵了 ,她才肯帶孩子回我家。當時又是一次矛盾的激發。因為她說我們不會把她當家人來照顧,其實我爸除了脾氣不好之外,對這個媳婦可算真的是好到家了。家裡家務幾乎從來不讓她做,買菜,燒飯,帶孩子,基本我爸爸在管。
有一次我爸爸說了她幾句,跟她說的有點過分,她就離家出走了,我記得那是2016年的7月,那時候寶寶才1歲,剛剛滿一歲,剛剛斷奶。2個月沒有回來,中間有過微信聯繫,後來被我勸回來了。(後來才知道,這兩個月,她媽媽給她介紹了一個做平安保險的男的,兩個人同居了一段時間,那個男的騙了她10幾萬,就消失了)
回來後,安份了一段時間,出去玩的次數也變少了,以前經常半年1點回來,所以我爸才說的她。到2016年年底,她跟我不小心又懷上了,當時考慮到經濟壓力太大,承擔不起,所以我是請求老婆打掉孩子的,那是她為我第一次打孩子。我哭了,她也哭了,我們鬧了一段時間矛盾,她又離家出走了3個月。(後來知道,這三個月,又跟其他男的在一起了,也是她媽媽慫恿的)
2017年5月份,她家的拆遷款拿到了,我爸跟我都預感到了有大事要發生了。我爸一直都說她們家沒錢沒事的,一有錢就會出大事。果然,後面發生的事情,如我爸所料。
她們首先在我家隔壁的小區買了一套房。850萬的拆遷款,買了房子,還剩下400多萬,她爸拿了300多萬,她媽拿了80萬。她一分沒有。我問她了,她說媽媽養她那麼辛苦,錢不應該拿的,沒有媽媽哪裡來的她,我想想也對,其實後來想想,沒有她又拿來的份子錢220萬呢,這都是後話;她媽媽拿著這些錢給我們兩個人的信用卡還了,差不多15萬吧。當時說是為了限制約束我們,我們一起寫下了欠條。
2017年7月份,出軌這件事情終於爆發了,我看到了她微信的曖昧聊天記錄,去她濱江的單位找了她,當面問了,她也當面承認了這個事情,10幾次的開房記錄。我很生氣,我罵她了,她也一直在哭,說知道錯了。我想原諒她,想給她機會,給她個台階,我給她爸爸打了電話,她爸爸好像根本就是知道的,說出軌這種小事跟他說幹什麼,而且我又不是親眼看到的,完全不相信。
我就馬上帶著她去她家裡了,一進家門,我就砸了她們的碗筷。直接吵起來了,她爸媽還打我,我沒有還手,我選擇了報警,警察來後,我們去派出所調解。為了她,為了這個女兒,我最終還是選擇了原諒她。之後,她表現確實有悔改之意,所有的錢都交給我,微信的男的都刪除了。她被這個男的騙的錢,以及我為她這段時間花的錢,她媽媽再一次給還上了,差不多15萬。
這是第二次。還是寫下了欠條,本來跟我沒關係的,但是老婆一直勸我,說不寫,媽媽就不會給她還,其實我也是很無奈,也算是我老婆自己的錢吧,還要寫,當然,為了這個老婆,我還是簽了。
其實出軌這種事情,誰能受得了,嘴上受得了,心裡呢?我內心的痛苦,也只有我自己知道,出軌的事情,我是沒有告訴我爸的。朋友更加不能提,老婆也不能說,說了她會怪我,還在提這件事。我很煩惱,想要發泄,沒有路子。這幾個月,讓我老婆把信用卡的錢掏出來,去做投資。結果14萬虧掉了,我一開始沒有敢告訴她,一直自己在想辦法,直到2017年11月1日,我生日了,我才被迫的告訴了我老婆,並且跟她說不要告訴雙方父母,我會想辦法還的。
但是,能有什麼辦法呢?短期內賺15萬根本不可能。後來實在想不到辦法了,我就跟老婆說再去辦理信用卡,於是老婆同意了,又辦出來,大概25萬的錢,我去買了很多彩票,想靠運氣賺回虧損的賺回來,但是事與願違,居然全部輸光了。
輸光後,我始終不敢告訴她,直到12月2日,我突然生了一場病,說起來是感冒引起,但是全身癱瘓一個禮拜不能動。這段期間,我跟她說了,她也告訴了我爸,告訴了她媽媽。後來我們結婚證都撕掉了。病完後,其實好多次,我都想去自殺,但是始終沒有下定決心,離不開她和女兒。我們再一次鬧到了派出所。我說拚命的罵我,她們也拚命的罵我。但是我爸畢竟還是關心我的,他說現在房子還沒有房卡,要過1年才行,另外河坊街有一套小房子,可以賣100多萬,如果賣了那什麼都沒有了,如果抵押,4年有20萬利息,我們說為了孩子,不同意離婚,希望可以協商,我爸說可以他來擔保,他拿出房產三證問我丈母娘姐40萬,給我們還債,但是始終對方不同意,我老婆也拚命的哭,後來丈母娘又騙我們,這個事,讓我們夫妻自己來處理,她們不管了。
於是,我老婆暫時又回來了,感覺這段時間表面看起來開心,內心確實無比痛苦,我也作出了承諾,該了很多壞毛病,一個月已經給她還了2萬多進去了。2018年1月4號,我們又吵架了,因為直到她媽媽一直在逼她離婚,她一直苦勸無果,她媽媽以死威脅,以不認這個女兒威脅。她們偷偷去法院起訴了。我當時直接發火了,我說,你這段時間回來到底是什麼原因,既然選擇了離婚,你還回來做什麼,跟我那麼恩愛,對女兒那麼好。
我爸說看到有一次,我老婆在我爸房間里找東西,找一些她出軌的證據。我沒有放在心上,跟她談了很久,她說那你好好努力還錢,給我看到你的表現,我說好的。到了1月10日,這幾天時間,我都是陪她回過娘家好幾次的,也都很有禮貌的,做家務什麼的。沒看出異常,1月10日下午,從我家裡出去,說跟朋友吃飯,我還給她發了紅包,她說馬上就到家了。然後,電話就再也打不通了,直到後來鬧到派出所報案,才聯繫上了她,她說徹底死心了,無論如何都要離婚。我哭也哭了,勸也勸了,2歲的孩子,一直哭著問我,爸爸,媽媽去哪裡了?我只能一次一次的騙她,媽媽去很遠很遠的地方給耨耨買好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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