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新規:限速25km/h 能腳踏騎行
科技
01-16
1月16日,今日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社會公示。這是標準批准發布之前,工信部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對標準報批稿及編製說明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為2018年2月14日。
據介紹,新標準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
其中,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
據悉,新標準從發布到正式實施擬設置半年到1年的過渡期,給企業一定時間進行新產品研發、生產線調整和庫存產品消化,具體以標準正式發布稿規定的時間為準。
新標準正式實施後,對於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由各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妥善的解決辦法,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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