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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沒有付錢 網友強烈吐槽「你當這是F1呢?加完油就跑」

刷屏

1月7日晚,吉林市許多網友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這樣條消息:「1月7日下午,駕駛吉B7G×××的這位先生,在吉林大街與哈達大街交會處加油站,加了200元未付油款後離開。加油員在寒冬中為您加油很辛苦,或許您著急忘記了,希望您看到消息後及時送回。此車車主是位女士叫馬××,希望你們看到後能將油款送回加油站。」

吐槽

看到這個消息,網友們紛紛打開腦洞開始吐槽。

「當事人可能是忘了。」

「啥叫忘了?吃飯咋忘不了呢?」

「真有可能忘了。前幾天中午我們三個一起吃飯,嘮得挺嗨,完事直接走了。晚上回家突然想起來沒結賬。回去結的。第一次在那個飯店吃。店主以為特意跑單呢。」

「可能是忘了,開車的還在乎那兩個油錢?」

「你當這是F1呢?加完油就跑。」

「你不是不給油錢嗎?那好,下回我只好給你口頭『加油』了,絕對不收你錢。」

「想起個段子:『一次我在街上看中了一條褲子,標價210元。我問老闆:你這褲子這麼貴,質量好不好呀?老闆說:我打包票,質量絕對沒得問題。於是我說:褲子不能撐破吧,我可以蹲下試試不?老闆說:可以。蹲完之後我又說:老闆,可以跑不?老闆說:當然可以。然後我轉身就跑了。』你是不是也想試試油的質量啊?跑得快不快?」

讓網友繼續吐槽吧,我們去問問發信息的加油員鄭穎當天到底是怎麼回事,聽說她還在上火呢,因為過去一個星期了,也沒有人來還那200元油錢。

故意逃單?

「喊著給錢,他卻加大油門跑了」

1月9日上午,吉林市大雪飄飄,吉林大街與哈達大街交會處附近的中石油加油站,不時有車輛前往加油。幾位加油員冒著雪,從屋內出來,頂著雪要走一小段,寒風吹起羽絨服帽子周圈的毛領,隨風瑟瑟而動。提起加油槍之前,要站在寒風中詢問司機,加多少油,採用何種支付方式,有時還要宣傳新的支付方式與優惠政策。

鄭穎就是這樣的一個加油員,網路上「未付200元加油款」事件的當事人之一。當時的天氣雖然不像9日那樣大雪飄飄,卻也下著小雪花,同樣寒氣逼人。

「他開著一輛銀色的小轎車,好像是北汽的吧,來了先問加油有沒有優惠。」鄭穎說,她介紹完優惠政策後,對方感覺不夠優惠,決定離開去別的地方。

幾分鐘後,男子又回來了,稱要加200元的油。鄭穎後來查看監控錄像,發現時間是1月7日下午2點鐘左右。

「加上油之後,他說要把車往前提一提,然後越來越遠,我感覺不太對勁,喊了幾聲要他給錢,他卻加大油門就跑了。我追了幾步,可是他速度太快,沒追上。」鄭穎說,男子往哈達大街方向駛去,最後去了哪裡她就不知道了。

「大伙兒說有可能是他忘記了,可是都過去好幾天了還沒回來送錢,感覺是故意的。」鄭穎說。

不能理解……

「穿得起貂皮大衣,咋加不起油?」

鄭穎的同事介紹,該男子年齡在40歲左右,短髮,身材較魁梧,穿著一件黑色的貂皮大衣。「你說,能穿得起貂皮大衣、開得起車,咋就加不起200塊錢的油呢?」鄭穎非常不理解。

鄭穎說,他們每個月的工資只有大約2000元,這200元,是她每個月十分之一的收入。

「我們收入很低,這種損失,最後一般都是由加油員自己負責。這種行為,太不仁義了,尤其穿著貂,感覺更是可恨。」鄭穎的同事們紛紛鳴不平。

採訪中,記者發現鄭穎的嗓音有些沙啞。她坦言自己上火了,對此心裡感覺很不舒服。

鄭穎說,她和同事得到了車主馬文榮的信息,但其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另外,當事的銀灰色北汽轎車處於被抵押狀態。

並非個例!

許多加油員也遭遇了類似事件

鄭穎的同事張女士也有過類似經歷,去年夏天,有幾個小夥子開著一輛越野車來這加了100元的汽油,「本來說要刷卡付款,結果等所有人都上了車,就開車跑了。」張女士說到這,反而開起了玩笑:「我還得謝謝他們呢,就加了100元的油。要是加滿了,估計得400左右吧,那我可更慘了。」

另外一名同事說,去年12月份,臨江門大橋附近的一個加油站,也發生過「跑單」的情況。「也是有人加了200塊錢的油之後就走了,有加油員發了朋友圈,車主可能是看到了朋友圈,把錢給送回來了,說是忘記了。前一陣,沙河子有個加油站,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最後也給送回來了。」

可見,這樣的事兒並非個例,加油員們選擇的解決方式不外乎三種。

第一種:

求助警方,獲知車主電話後與對方聯絡。但是,除非是司機確實忘記支付了,否則這種方法往往並不奏效,因為多數情況下一般聯繫不到對方。

第二種:

也是目前比較主流的做法,就是在微博或者朋友圈裡發消息,通過轉發讓司機的朋友或者親屬知道,促使司機主動前去交費。

第三種:

自認倒霉,承擔損失。

律師

「加油未付款離開」違法嗎?

吉林市明達偉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日輝對此表示,「加油後未付款離開」的行為,無論是因為司機忘記付款,還是主觀上故意離開,其實質上都未履行應盡的義務。如果涉及到的數額不是很大,不超過2000元,即屬於民事上的違法行為,屬於非法侵佔他人財產,構成不當得利,涉嫌搶奪。

「如果只是忘記了,回頭補交相應款項,不會受到處罰。但是如果是惡意逃離的話,可以依據《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罰款,情節嚴重可以行政拘留。」張日輝表示,還有一種情況,即同一人分多次到不同加油站加油,然後未付款離開,「這種行為要看累計情況,如果次數較多或者累計金額較大,可能會構成犯罪。」

「公開司機信息」違法嗎?

有許多加油員為了尋找到當事司機,會將其照片、車主姓名、車牌號等信息公布在微博、微信等網路平台上,這種行為是否會構成對當事人名譽權、肖像權等權益的侵佔呢?

張日輝認為,這種行為並不違法,屬於正當、合理的維權行為,並不侵權。「但是,如果言辭激烈,對當事人有惡毒、侮辱性辭彙,或者對其有人格侮辱,則為侵權行為,需要發布者和傳播者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不過,張日輝認為,遇到此種情況,加油員最好的應對措施是報警。「如果是忘記付款,可以通過警方聯繫到當事人。如果是惡意逃離,則夠成搶奪行為,警方即有義務立案查處,無論涉及到的金額是多少。否則,警方則有不作為嫌疑。」

「另外,如果頻繁出現類似事件,說明各個加油站可能存在管理漏洞,應該考慮調整經營方式。」張日輝建議。

警方

嚴肅打擊「逃單」行為

1月10日,吉林市公安局宣傳處相關負責人向新文化記者表示,對類似加油後未付款且惡意逃脫的行為,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嚴肅打擊處理。

新文化記者 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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