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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周總理簽名騙取兩麻袋現金20萬,最後竟然點火燒錢?

原標題:偽造周總理簽名騙取兩麻袋現金20萬,最後竟然點火燒錢?


1960年3月18日星期五,一名中年男子偽造周總理的批示,從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騙取了20萬元。這起案件被稱為「新中國第一詐騙案」,周總理限期十天破案。


1960年3月24日早晨,專案組接到群眾反映,北京李廣橋南街3號這家連續幾天爐子里一股一股冒出大黑煙,還透著一股刺鼻的焦油味。但凡從他們家院牆外路過的街坊鄰居,都會忍不住抽幾下鼻子,嘟囔一句:「嚯,燒的什麼呀?糊成這樣!」時任公安部副部長楊奇清聞訊,不禁心裡一驚,他們家不會是在燒錢吧?



(北京李廣橋南街3號)


經過調查,這戶人家的主人名叫王倬,又名趙全一,1948年從東北大學經濟系畢業後到北京。曾在北平特刑庭看守所當過一個多月的收發員兼會計,1952年9月到外貿部出口局工作。


(犯罪嫌疑人王倬)


自從專案組通過對比筆跡,確定他與犯罪嫌疑人偽造總理批示的筆跡一致時,專案組組長楊奇清便立即下令對王倬進行調查。據王倬在外貿部的同事回憶,王倬平時少言寡語,最近幾周明顯有些不對勁。


據同事回憶,1960年3月18號,也就是詐騙案發生的當天,王倬沒有上班,他請假說他給母親看病,不在單位。然而,專案組前往醫院調查的結果是:3月18號這天,王倬並沒有陪母親去醫院。不僅筆跡一致,王倬還有作案時間,種種跡象表明,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就是王倬。


(楊奇清(右二)親自指揮案情)


1960年4月4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簽發了逮捕證。在這天晚上,負責監視王倬家的所有偵查員接到了逮捕王倬的命令,行動時間零點整。


4月4日零點一到,專案組成員火速衝進王倬家,控制了王倬與他母親兩人。但是那筆被騙的20萬巨款卻沒有找到。就在搜查時,王倬母親的異常表現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王母總是注視著門外廁所的方向,細心的專案組人員順著這個方向偵查,最終在廁所前挖出了一捆捆人民幣。



(廁所門口挖出人民幣)

鐵證如山,不容抵賴。王倬的心理防線頓時崩塌,他立刻表示認罪。


為什麼王倬膽敢偽造周總理的筆記騙取巨款?而且騙了這麼大一筆錢卻為什麼一分錢都沒花呢?經過審訊,王倬交代了其中的原因。原來,他在外貿部出口局工作時,接觸到好幾次總理批示的文件,發現外貿部和銀行都處理的特別快。於是,一心妄想發財的他,便逐漸產生了偽造周總理簽名向銀行騙取巨款的歹念。詐騙成功後,王倬就用自行車馱著重達200斤的巨款,用自行車推回了家。但是回家後,看著眼前的這幾大捆現金,自己的心情卻從激動慢慢演變成了恐慌。這種巨大的恐懼讓他寢食難安,於是他決定先暫時觀察下風頭。誰知到案發後,北京城布滿了天羅地網,到處是一雙雙警惕的眼睛,他感覺已經無處可逃了,為了銷毀證據,王倬打算把錢給燒掉。於是,1960年3月24號,27號,28號,接連幾天,王倬和母親在院子里,生爐子燒鈔票。從晚上一直燒到大清早,白天上班後再由他的母親接著燒。結果沒等他們把錢燒完,王倬就落網了。



(王倬審判現場)

1960年7月28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反革命詐騙罪判處王倬死刑。他的母親張可民因包庇和幫助反革命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而作為主犯的王倬詐騙所得的不義之財,大多數回到了人民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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