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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常用的刑偵手段:譎術

有一本專門介紹古代刑偵技巧的書籍,名叫《折獄龜鑒》,裡面專門有幾個部分是指導古代執法人員使用譎術的。《折獄龜鑒》又名《決獄龜鑒》是南宋鄭克所著。關於鄭克的生平,《宋史》無傳。據宋人萬桂榮《棠陰比事序》、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彭百川《太賓士跡統類》記載,以及清人朱緒曾所作考證,也只知道他是開封人,字武子,一字克明。宣和六年中進士,南宋初曾以迪功郎任建康府上元縣尉,後以承直郎任湖南提刑司干官。

該書提出了「情跡論」,情指案情真相,跡指痕迹、物證,主張通過物證來推斷案情真相。「情跡論」是物證理論出現的標誌。

《折獄龜鑒》是在五代和凝父子的《疑獄集》的基礎上而成,宋末元初時人劉塤的《隱居通議》記載:「高宗紹興三年(1133),降詔恤刑,戒飭中外,俾務哀矜。」鄭克「因閱和凝《疑獄集》,嘉其用心,乃分類其事,……易舊名曰《折獄龜鑒》。」本書分為20卷,分釋冤、辯誣、鞫情、議罪、宥過、懲惡、察奸、擿奸、察慝、證慝、鉤慝、察盜、跡盜、譎盜、察賊、跡賊、譎賊、嚴明、矜謹,276條,收集各類案例故事395則,並附以作者的論斷。

古代常用的刑偵手段:譎術

北魏太守李崇辦的一件案子,有一對兄弟因為犯了法被流放到了揚州城,但是在流放的路上,弟弟突然跑路了,扔下哥哥一個人傻眼,哥哥心想朝廷流放的是兩個人,我現在這成了一個人了,交代不清楚呀,於是就編了一個謊話,在城外找了一具無人認領的屍體,一口咬死說那屍體就是他弟弟,而他弟弟是被兩個兵卒殺了。這兩個兵卒立即就被地方政府拿下,然後是一頓拷打,這兩個人實在是挨不住了,只好承認了自己殺人的罪行,被關在監獄裡等著處決了。就在這個時候,李崇畢竟老江湖,就覺得這事不對勁,於情理有些說不清,於是秘密派遣兩個當地沒人認識的探員找到了這流放犯哥哥,對他說:「我們來自北州,離這得有300里路,這兩天有個人找我們投宿,我倆看他神色可疑,就盤問他,他說他叫XXX(逃跑弟弟的名字),是跑路到我們那的,我們要報官抓他,他苦苦哀求,說他有個哥哥在揚州城裡,讓我們來找,找到以後你一定有東西能回報給我們,如果我們白跑一趟的話,再把他送官不遲。」 哥哥聽完這些話,不知有詐,以為這兩個探員編的話是真的,於是感慨一番,說讓兩位稍等,他去準備財務去。結果這話剛一說完,哥哥就被官府的人綁了,當然沒過多久,實際上還活著的弟弟也被官府抓了,此案告破。

不得不說,太守李崇極其狡猾,他先用自己的情報和經驗描繪出了一個案件的大體輪廓,接下來再用謊話給犯罪嫌疑人一個思維上的慣性,讓他自己摔坑裡。但是坦白地講,我從這個案子里學到的並不是李崇的譎術,而是那對流放兄弟的教訓,如果將來不得已說了什麼謊話,一定得做到在各種場合下的一致,「對方是不是來詐我的」這根線在腦子裡得有。

古代常用的刑偵手段:譎術

高祖年間,有人向皇上報告說李靖謀反,高祖派一御史前往調查,並且囑咐說:「李靖反狀實,便可處分。」 但是這個御史是一個情報非常靈通的人,完全知道這是誣告。但是又抓不到這誣告者的把柄,那怎麼辦呢?譎術在這時候又派上了用場。御史先把誣告者之前寫好的告狀藏起來,然後在路上走著走著突然裝出大驚失色的樣子:「壞了!你之前的那告狀我給丟了!這完了!李靖真的是謀反了!皇上都給我下旨讓我查辦他了!但是你之前的告狀讓我給丟了!這不是讓他撿了條命嗎?!」 那誣告者說那我趕緊再寫一份告狀吧,於是又寫了一份,但是這份告狀寫出來以後御史把原來藏起來的那份拿出來一比,發現兩份狀書上的內容根本就對不上,就說明這人寫的根本不是事實,而是編了兩次瞎話,瞎話畢竟是編的,編的多了內容上就有出入了,這反而讓御史抓住了破綻,最後誣告者伏法。

在這個案例中,御史的譎術確實給人很大的啟發,但是誣告者給我們的教訓也是有的,那就是如果一個人真的要撒謊,那就要儘可能地使謊言的情節簡單,因為如果謊言太過繁瑣複雜,被人多次質詢的時候就會編不圓了。

參考文獻:黃道誠. 宋代偵查制度與技術研究[D]. 河北大學,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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