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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社會忽視的安全隱患:葯駕,又一個身邊的「馬路殺手」!

前段時間,有位年輕患者急急忙忙地拿著處方到藥房來拿葯,因為感冒,醫生給他開了新康泰克和右美沙芬糖漿。給他發葯及用藥交代時,我告訴他,這兩種葯都可能引起嗜睡、眩暈或幻覺,服藥期間謹慎駕駛及高空作業,他愣了一下說,「我隔三差五要開車出差,醫生怎麼給我開這些葯……」。

出現這一幕,我當時頭腦中閃過一個念頭,難道大眾對用藥後駕駛車輛可能所產生危害沒有一點了解嗎?

據交通部門不完全統計,我國用藥後駕駛車輛引發的交通事故佔總交通事故的10%左右,與此同時調查發現在致命性交通事故中服用抗組胺葯(撲爾敏)所引發的事故率佔72%,服用鎮靜葯和抗抑鬱葯所引發的事故率達97%,而酒駕所引發的事故率是87%[1],由此可見,服藥後駕駛所造成危害不亞於酒駕,不可小覷。

同時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不得駕駛機動車。然而這一條法規顯然讓不屬於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以外其他可以引起交通事故的藥品「逍遙法外」。

公眾對於「酒駕」、「毒駕」性質及危害都已經熟知,那麼,「葯駕」到底是什麼呢?哪些常見常用藥物會影響安全駕駛?如何避免「葯駕」?在此,我們一一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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葯駕

葯駕(drug driving or driving under the inference of drugs, DUID)指駕駛員服用了某些可以引起影響駕駛的藥物後依然駕駛出行的行為或現象,由於這些藥物為常見、易得,使用後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應,所以很容易釀成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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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安全駕駛的常見藥物

(1)含抗組胺成分感冒藥:如感冒靈、新康泰克、維C銀翹片、泰諾等,其主要不良反應有引起嗜睡、睏倦、口乾、視力模糊等副作用。

(2)鎮靜催眠葯:如地西泮、氯硝西泮、阿普唑侖、苯巴比妥、艾司唑侖、右佐匹克隆等,這類藥物服用後易導致患者瞌睡,無力,睏倦,甚至出現宿醉現象。因此,駕駛車輛期間禁止服用。

(3)抗過敏葯:如酮替芬、賽庚啶、西替利嗪等,其對中樞神經系統影響小,但是由於個體差異,少數人仍然產生瞌睡、睏倦等不良反應,在用藥期間開車,仍需警惕。發生過敏時,駕駛員盡量選用咪唑斯汀、氯雷他定等。

(4)抗抑鬱葯:如氟西汀、帕羅西汀、阿米替林、丙米嗪、文拉法辛、度洛西汀等,這一類藥物可能引起嗜睡、頭暈或頭痛、睏倦、視力模糊、定向力障礙等不良反應。駕駛車輛期間禁止服用。

(5)抗菌藥物:如慶大黴素、妥布黴素、阿米卡星等,有不同程度的耳毒性,可出現眩暈、共濟失調,耳鳴,聽力衰退等;如莫西沙星等,可引起頭痛、頭暈、視覺障礙、定向力障礙等不良反應;如利奈唑胺,可引起視神經和周圍神經病變。因此,駕駛員駕駛期間慎服。

(6)利尿葯及降壓藥:利尿葯如呋塞米、氫氯噻嗪、螺內酯、利血平-氨苯蝶啶、吲達帕胺,在服用期間,可出現多尿、多汗,可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降壓藥如哌唑嗪,用藥期間可出現口乾、眩暈、頭痛等癥狀。

(7)抑酸葯:如雷尼替丁等,用藥期間可出現定向力障礙,影響駕駛。

(8)降糖葯:磺醯脲類,如格列本脲、格列齊特、格列吡嗪等及噻唑烷二酮類,如羅格列酮、吡格列酮等,服藥期間可出現眩暈、頭痛、嗜睡等不良反應。同時,也要注意在駕駛期間,因服用過量的降糖葯而出現的低血糖現象。

(9)解熱鎮痛葯:如雙氯芬酸鈉、布洛芬、吲哚美辛等,用藥期間可出現眩暈或幻覺、視力模糊。

(10)鎮咳葯:如右美沙芬、噴托維林、苯丙哌林、二氧丙嗪等,服用後可導致頭暈、嗜睡、無力、口乾等不良反應,其中二氧丙嗪用藥期間禁止駕駛車輛。

(11)抗癲癇葯:如卡馬西平、奧卡西平、撲米酮、丙戊酸鈉、加巴噴丁、氟桂利嗪等,用藥期間可出現嗜睡、眩暈、運動失調、眼球震顫等,服藥期間最好不要駕駛車輛。

(12)抗結核葯及抗真菌葯:如乙胺丁醇,服藥後可出現球後神經炎,表現為弱視、紅綠色盲及視野減小。如伏立康唑,用藥後可出現光幻覺、間歇性色弱等視覺障礙。

(13)抗病毒藥:如金剛烷胺、金剛乙胺等,服藥期間可出現頭痛、眩暈、共濟失調等不良反應。

(14)口服避孕藥:如屈螺酮炔雌醇、炔雌醇環丙孕酮等,服藥期間可能出現頭痛、情緒不穩、類早孕反應等不良反應,對於女性駕駛員來說,駕駛期間應慎服。

(15)特殊管製藥品:如嗎啡、可待因、哌替啶(杜冷丁)、芬太尼等,服用此類精神活性藥物,可出現成癮、幻覺、精神錯亂等,急性期用藥,禁止駕駛車輛。

(16)解痙葯:如阿托品、東莨菪鹼、山莨菪鹼、顛茄片等,用藥期間可出現口乾、視力模糊、眩暈,使用量過大可出現幻覺等癥狀。

(17)保健品:如褪黑素、含有天麻(天麻素)、人蔘(人蔘皂苷)成分的保健品,服藥期間可出現頭痛、眩暈、煩躁等,服藥駕駛時需要注意其輕微的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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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地避免葯駕,司機朋友,請牢記以下幾點

1、生病服藥期間最好不要駕駛車輛出行,樹立「開車不吃藥,吃藥不開車」意識;

2、牢記自己的身份:在就醫或到藥店買葯時,主動告訴醫生或藥師,我是司機或者我經常開車出行,請醫生所開處方或藥師所推薦的藥物盡量避免影響安全駕駛的藥物;

3、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牢記所服用藥物的用量、服藥時間、副作用及禁忌症,嚴格遵醫囑;

4、把握一般原則:開車前4小時慎用藥物,用藥後6小時再開車;

5、用藥後出現明顯影響駕駛的不良反應,立即停止駕駛車輛。

參考文獻

[1]劉國信.「葯駕」危險,不可小覷[J].安全與健康,2011,(14):55.

[2]劉麗.「葯駕」危險堪比「酒駕」[N].中國醫藥報,2015-05-22(002).

[3]王艷梅,陶秀華.基於藥物的不良反應對駕駛員的影響及防治策略[J].中國臨床藥理學與治療學,2014,19(12):1356-1360.

[4]張天一.葯駕也危險哪些藥物服用後不宜駕車[N].中國醫藥報,2016-02-19(002).

[5]馬焱.開車還需防「葯駕」[J].安全與健康,2015,(10):49.

註:文章圖片皆來源於網路,在此對圖片作者表示感謝!

作者:廣東省藥學會河源市人民醫院徐平

一審專家:廣東省藥學會河源市人民醫院黃雙英

二審專家:廣東省藥學會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 增城院區 劉春霞

微信編輯:廣東省藥學會 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 增城院區 鄒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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