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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德之怒》「頂風」運營,誰該怒

《阿拉德之怒》「頂風」運營,誰該怒

《阿拉德之怒》「頂風」運營,誰該怒

長沙中院經審查認為,經營《阿拉德之怒》手游的4家公司,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作出訴中禁令裁定,但該手游目前依然能夠正常下載、註冊、運行,似乎並未受到影響。客服表示法院的相關裁定一說為「虛假信息」,稱「對手的惡意競爭和詆毀行為也讓我們感到十分震驚」

法治周末記者 李含

「××網遊手游版正式上線!」「史上最接近×××網遊的手游!」藉助熱門PC端網路遊戲的影響力宣傳自家開發的手機遊戲,已經成為部分手游運營商的慣用手段。

自2008年便進入中國大陸市場、被評為十大最受歡迎的網路遊戲之一的《地下城與勇士》(以下簡稱「《DNF》」),便由於這樣的攀附現象,而舉起了維權大旗。

2017年12月,因認為《阿拉德之怒》手機遊戲涉嫌侵犯《DNF》遊戲著作權、構成不正當競爭,騰訊公司將開發運營該遊戲的4家公司起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長沙中院),並向長沙中院申請行為保全。長沙中院經審查認為,手游《阿拉德之怒》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由此作出訴中禁令裁定,責令上述4家公司立即停止對《阿拉德之怒》遊戲的下載、安裝、宣傳及運營行為;行為保全期間,不影響為該遊戲用戶提供退費等服務。

然而,法治周末記者在體驗後發現,《阿拉德之怒》目前依然能夠正常下載、安裝、運行,相關的宣傳活動也並未停止;進入該遊戲後,在線客服對於該遊戲遭到起訴的詢問,表示是「某個無良遊戲商的惡意競爭行為」,散布「虛假信息」和「不實消息」,玩家可以正常遊戲。

接受法治周末記者採訪的專家表示,《阿拉德之怒》相關運營方拒不履行法院已經生效的民事裁定的行為涉嫌違法,凸顯其法律意識淡薄,恐將面臨法院強制執行、追加處罰的後果。

法院裁定《阿拉德之怒》停止運營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DNF》是由Nexon集團旗下Neople公司獨立開發,自2008年起由騰訊公司在我國大陸地區獨家運營,並且授權騰訊公司以自己的名義獨立維權。截至2017年10月,《地下城與勇士》遊戲的累計註冊用戶已超過6.5億。

而《阿拉德之怒》是由上海摯娜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摯娜公司」)負責開發的一款手機遊戲,上海愷英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愷英公司」)、浙江上士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上士公司」)提供遊戲的下載、安裝、宣傳等運營活動,長沙七麗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沙七麗公司」)在其運營的網站上提供了該遊戲的下載、安裝。

2017年12月,因認為《阿拉德之怒》手機遊戲涉嫌侵犯《DNF》遊戲著作權、構成不正當競爭,騰訊公司將開發運營該遊戲的4家公司起訴至長沙中院。

騰訊公司認為,上海摯娜公司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開發《阿拉德之怒》手機遊戲,其中的角色職業名稱、職業技能名稱、圖標、描述,遊戲裝備的名稱、圖標、屬性描述,遊戲的怪物形象、場景、地圖等諸多元素,與《DNF》相似,甚至人物角色、技能與遊戲裝備屬性等核心要素與《DNF》高度相似;此外,上海愷英公司、浙江上士公司在運營推廣《阿拉德之怒》遊戲的過程中,以「地下城與勇士手游」「史上最接近DNF的遊戲」等內容,宣稱是《DNF》的手游版,並通過手機百度、今日頭條等渠道宣傳報道。

在提供相應擔保後,2017年12月25日,騰訊公司向長沙中院申請行為保全,要求上海摯娜、上海愷英、浙江上士、長沙七麗4家涉嫌侵權的公司立即停止對《阿拉德之怒》遊戲的下載、宣傳等運營行為。

長沙中院經審查認為,4家公司所經營的《阿拉德之怒》手游,利用玩家對《DNF》遊戲的喜愛,採用與《DNF》遊戲相同或者高度相似的遊戲元素及其組合,利用騰訊公司推出手游版之前的時間差,吸引玩家,具有攀附《DNF》遊戲知名度的主觀故意,亦使相關媒體、部分玩家誤以為該遊戲是《DNF》的手游版,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

「現有證據亦顯示,申請人起訴後,《阿拉德之怒》遊戲內容仍在不斷更新,涉及到《地下城與勇士》遊戲內容中相似的部分不斷擴大,涉嫌侵權的《阿拉德之怒》遊戲的註冊用戶數量仍在不斷增長,訴訟期間遊戲用戶投入到遊戲虛擬財產的價值也必將隨之不斷加大,從保護不特定遊戲玩家的利益考量,也有必要通過行為保全制止這部分損失擴大。」長沙中院在裁定書寫道。

綜上,2017年12月28日,長沙中院作出裁定,責令上述4家公司立即停止對《阿拉德之怒》遊戲的下載、安裝、宣傳及運營行為;行為保全期間,不影響為該遊戲用戶提供退費等服務。

訴中禁令能有效遏制訴訟中的侵權現象

北京外國語大學法學院教授叢立先告訴法治周末記者,類似長沙中院此次對於《阿拉德之怒》手游運營方作出立即停止下載、安裝、宣傳及運營行為的訴中禁令,一般而言需要考慮4個條件。

「首先,法院需要考慮申請人是否擁有相應權利、在本案中勝訴的可能性;其次,要考慮被申請人一方的行為是否可能對申請人的權利造成損害結果繼續擴大、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害;再次,要衡量採取保全措施的結果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雙方的影響,並要求申請人提供合理的擔保;最後,還要考慮訴中禁令是否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如長沙中院裁定行為保全期間不影響為該遊戲用戶提供退費等服務,就是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角度出發。」叢立先表示。

資深遊戲產業律師、北京達曉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吳一興指出,遊戲作品作為一類特殊的保護客體,涉及遊戲的侵權案件往往具有侵權行為隱蔽、固定證據困難、損失證明難度大、後期執行難等特點;尤其是目前的市場環境下,侵權作品的開發者和運營者更多地追求的是短期經濟利益,再加上遊戲作品的運營周期縮短、迭代速度加快,維權者通常是「贏了官司,輸了市場」,甚至是拿著生效判決找不到可執行對象。

「在此情形下,法院積極引入訴前或訴中禁令的做法,有助於加強權利人的維權信心,也能有效地遏制訴訟中侵權作品繼續侵佔市場,避免損害結果的進一步擴大。」吳一興表示。

客服稱法院裁定是虛假信息

長沙中院的一紙裁定,迅速引發媒體的廣泛關注和報道,也在《阿拉德之怒》手遊玩家群體中掀起了不小的風波。

在有關《阿拉德之怒》手游的論壇中,不少玩家都在討論訴中禁令裁定會對這款遊戲的運營產生什麼樣的影響,一些玩家稱因擔心《阿拉德之怒》關服、停止運營而不敢充錢,考慮要求運營商退費,甚至還有一些玩家動起了低價賣號的念頭。

與玩家的人心浮動相比,《阿拉德之怒》官方則顯得十分淡定。法治周末記者體驗後發現,《阿拉德之怒》手游目前依然能夠正常下載、註冊、運行,似乎並未受到長沙中院裁定的影響。

法治周末記者在該遊戲中詢問在線客服目前是否可以正常遊戲、充值,是否會受到被起訴侵權的影響時,在線客服表示,遊戲將會一直運營及更新,玩家可以放心遊戲。

「對於近期某個無良遊戲商的惡意競爭行為,不斷散布關於我們遊戲的虛假信息,我們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廣大玩家的權益!」該在線客服表示,針對目前在玩家中傳播的有關《阿拉德之怒》的一些不實消息,官方將高度重視並進行嚴厲打擊,「行業競爭難以避免,尤其是面對《阿拉德之怒》運營以來的火爆和持續的熱度,對手的惡意競爭和詆毀行為也讓我們感到十分震驚。」

法治周末記者繼續詢問玩家是否可以退款、《阿拉德之怒》是否提供了玩家退款的渠道時,其在線客服告訴記者,「我玩過的遊戲沒聽過有退款的」「我覺得是以訛傳訛」,並表示目前沒有玩家退款渠道。

法治周末記者在網上搜索後發現,在此之前,已經有玩家向《阿拉德之怒》運營方申請過退款,但被告知「沒有收到退款通知」「是合法運營的遊戲」,對於玩家反映的法院責令其停止運營的新聞稱之為「散播的虛假消息」。

運營方拒不履行裁定應被追責

叢立先表示,長沙中院的裁定書已經生效,《阿拉德之怒》遊戲運營方的上述做法,已經涉嫌拒不履行生效裁定,權利人、充值玩家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也應當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阿拉德之怒》遊戲運營方拒不履行生效裁定的行為追究責任,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叢立先還指出,如果法院最終認定《阿拉德之怒》遊戲構成對《DNF》的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玩家還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阿拉德之怒》運營方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做法進行索賠。

吳一興則進一步指出,《阿拉德之怒》運營方在對玩家的回復中表示「某個無良遊戲商的惡意競爭行為」「散播虛假信息」等類似言論,可能涉嫌侵犯騰訊公司的名譽權,或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玩家如因為運營商提供的錯誤信息而繼續充值,鑒於《阿拉德之怒》極有可能在判決生效後停止運營,由此將導致玩家的遊戲數據喪失和已充值款項無法消費或退還,後果應由運營商來承擔。」吳一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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