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被強迫「賦予」責任的一個稱呼
作者王小北
簡介一個正在開發自己的美少女
前幾天看到一個帖子:
貼主是代孕來的,就是自己父母親的精子卵子結合形成一個胚胎植入到代孕者的子宮裡,生物學上,貼主是自己父母的親生孩子。
貼主在帖子里說,就因為自己是代孕來的,所以母親對自己很不上心,反倒是父親關心自己更多,從出生開始,都是父親一手操持他的日常起居,母親則是更多充當一個父親,甚至是旁觀者的身份。母親本來是打算丁克的,是被家人勸著,才到國外代孕生下貼主,貼主家庭條件好,想要什麼母親都會滿足,給足了空間,就是不肯提供母愛。
在我看來,其實無關代孕不代孕。是這個社會,給母親太多的責任,難道我負責生,你負責照顧就不行?
假如你不用心在家照顧孩子,你會被隔壁的叔叔阿姨姑姑嬸嬸說,連個孩子都照顧不好,真是辛苦他老公在外賺錢養家了。
又假如你出門賺錢養家,又會有人說,賺那麼多錢幹嘛,孩子沒了母愛還錯過孩子的童年,有這樣當母親的嗎?
我是一個母親,但我首先是個人。
我曾經跟一個男性朋友面對面很嚴肅的談論過一個話題:
其實,我們生孩子真的是為了傳宗接代,雖然我鄙視這樣的想法,但是我個人也是這麼想的。這種思想禁錮,是很可怕的世俗觀念和封建思想的根深蒂固。
不追究歷史,我想很多人都是這樣想的,沒人養老送終,多丟臉啊!
養兒防老啊!養兒防老啊!但是到了真正死亡的那一刻,你連誰都不想麻煩了。我們孑然一身,到了彌留之際,只想所有都簡簡單單,塵歸塵,土歸土。
上個星期,有個新聞特別熱:
丈夫患肺癌去世,妻子堅持打掉腹中五個月的嬰兒。
這個新聞一出,我以為有很多「人」譴責這個准媽媽,雖然潦草有幾說如果有感情,我想是不會打掉的。其他的基本都是,這是別人的選擇和自由。
是的,這是一個女人的選擇和自由,所以請尊重她。
那麼作個假設,把角色返回來。如果是懷了8個月的准媽媽患了癌症,在選擇之際,她選擇活下自己,而讓孩子死去,那麼是不是會引來很多譴責?
我想是的,她會被譴責到面目全非,所有的鍵盤手都會來攻擊她,說她不配做一個母親,說一個8個月的嬰兒已經是一條生命了!!
但我想,一個活著的人想活下來有什麼錯?她不活著,她還怎麼再做母親?
只是把父親和母親的角色換了一下,就有那麼接受不了嗎?
所有的世俗條例下,女人就該生孩子,生完孩子就該照顧孩子,假如這些做不到,那就不配做一個母親。
那麼母親這個詞,責任真的太過於重大了!
搞清楚,生孩子是女人獨有的權利,權利不是義務,孩子是兩個人的,照顧孩子的責任,照顧家的責任,應該兩個人承擔。
即使做了母親,也是有追求自己想要生活的權利。
即使做了母親,也依舊需要甜如蜜糖的愛情生活。
我是一個母親,但我首先是一個人。
願天下所有讓人尊敬的母親,都能活出自己想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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