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劊子手:古代酷刑,用這些動物處死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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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扔給鱷魚吃掉 眾所周知,公元前7世紀,亞蘇巴尼巴爾,亞述國鼎盛時期的國王,就曾經把他的囚犯扔給巨犬。埃及人也做過同樣的事情,只不過他們更喜歡用鱷魚罷了。
2、用狗將人咬死 最具凌辱性的莫過於用狗來行刑,然而在全世界卻廣為流傳,在中東、日本、非洲,甚至在歐洲。
3、用馬匹將人拖死 日耳曼人有一種刑罰是專門用來對付女囚的,他們把女囚掛在野馬上,直至把她拖死。墨洛溫火和法蘭克人偶爾也用類似的刑罰。
4、用馬匹分屍致死 也有歷史學家說布魯娜奧是被分屍而死。這無關緊要,因為分屍刑就是用四匹馬拴住四肢,使之與軀幹分離,也屬於動物行刑的一種。法國和英國經常用此刑處死殺死長輩的罪犯。
5、關進獸籠或競技場被猛獸咬死 整個古羅馬帝國時代都非常流行觀看猛獸吃人,這是法典所允許的,並且成了競技場和雜技場最為引人入勝的節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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