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少非法移民到美國後,卻不遵守美國的法律!網友們神回復,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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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少非法移民到美國後
卻不遵守美國的法律?
A君提問了一個問題
我實在不明白了,就好比你去鄰居家作客,你進門之前難道不應該敲門或者按門鈴才能進嗎,當主人示意送客的時候,難道你不應該主動告辭么?這難道不是做人的最起碼的禮數?怎麼我在新聞上看他們一個個理直氣壯的,好像美國欠他們綠卡似的?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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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君回復: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很多人沒有理解到,這事很大程度上不怪非法移民。而是怪美國人太虛偽。
簡而言之,美國人需要低端勞動力,即需要非法移民這樣的工人,但是美國人又不願意讓人家正式移民過來,因為太低端。
所以,如果正常點,那就發低端工人的工作簽證嘛,只能工作賺錢,沒移民權利那種,各種福利待遇都沒有那種。比如中東國家也好多巴基斯坦、印度工人,菲佣什麼的,有什麼問題了?不用搞非法移民啊。
但好像美國人又覺得那樣太不要臉了。不符合燈塔帝國的高尚節操。
所以呢,就默認人家非法移民過來,不給人合法身份,然後隨時想驅逐就驅逐。
說白了,就是當婊子又立牌坊。
SIOE君回復:
個人感覺,非法移民們其實並沒有試圖理直氣壯的爭取什麼。非法移民都在美國做什麼,開計程車,洗碗,摘果子,掃廁所,搬東西,為了一點點美元的收入。
他們其實很清楚自己的非法身份在美國不可能擁有什麼樣的社會地位。反而是一部分美國人和美國媒體試圖把非法移民描述成出身貧寒而擁有美國夢的一類人,試圖在精神上把非法移民提升到國民一樣的待遇。
企圖把反對非法移民直接等同於反對任何移民,然後說這是有悖於美國基本價值。說到底,美國人的美好生活,很大程度上受益於在華爾街、矽谷和科研機構等等拚命的合法移民(非移民工作者)們,和在社會最陰暗的底層被剝削的非法移民們。
沒有了他們,已經滿身負債的美國人立刻就可以體會水深火熱的生活是種什麼感覺。
我是個好律師君回復:
對於按部就班F-1,OPT,H1-B,然後EB排期若干年最後千辛萬苦拿到綠卡的華人來說,只有我們才是堂堂正正的「合法移民」。
無論是對於拖家帶口從美墨邊境混進美國的墨西哥人,還是法拉盛到處發傳單的偷渡客,在我們眼裡都是不折不扣的「非法移民」。
可是實際上,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非法移民」和「合法居留」之間的界限非常模糊。以《移民以及歸化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Act第208章Asylum(庇護申請)為例,法律提供了兩種申請庇護從而獲得長期合法居留權利的方式:
主動申請庇護(affirmative asylum):該方式要求申請人在海關入境的時候主動提出要求美國提供庇護;申請人也可以在到達美國一年之內,在美國境內提出庇護申請。主動申請庇護對於申請人是否合法入境並沒有規定。
舉個例子,A辦了個商務簽證來美國,逾期滯留,A可以在入境一年之內向移民局申請,我不想回去,回去要被迫害,你們給我庇護吧!逾期滯留是違反移民法的,可是逾期滯留申請庇護不違反移民法,申請過程中滯留美國也算是合法居留,A算是合法移民還是非法移民?
被動申請庇護(defensive asylum):該方式針對的完全是【非法移民】,而且是【已經進去遣返程序的非法移民】INA規定,申請人可以以「遣返回去我要被迫害」為理由推翻遣返程序,並且獲得合法身份。
在這個過程中,申請人雖然是「非法移民」,但是他/她卻是【合法】留在美國境內的。
這個時候還需要指出美國移民法執行中的另一個問題:案件積壓。以被動申請庇護的過程為例,非法移民被移民局抓到之後首先會獲得移民局出具的NTA(notice to appear 法院傳票一張),非法移民需要在規定的日期(通常在3-6個月之後)去移民法庭報到,然後留下姓名地址,安排正式上庭的時間(通常在3-4年之後),即使移民法官判決申請人不符合庇護標準,應當執行遣返,申請人還可以向BIA上訴,如果輸了BIA的上訴,申請人還可以繼續向聯邦地方法院上訴,如果再輸了還可以向聯邦巡迴法庭上訴。
整個程序走下來,少說也有10年,這10年里,申請人雖然是【可以被遣返的非法移民】,但是始終是【合法居留】在美國的。
如果整個程序走完了,判決還是要遣返,怎麼辦呢?申請庇護還有一條,如果個人情況發生改變,可以再申請一次!反正申請庇護是免費的,再申請一次,又可以拖上幾年。
現在移民法庭有52萬例積壓案件,現在一個移民法官一年可以審理800個案子,美國一共有300個左右移民法官。也就是說,移民法庭要處理完手頭所有的積壓案件需要兩年零三個月。如果川普要遣返300萬非法移民,那麼他需要面對很嚴重的實際執行問題:
如果不廢除移民法中給予非法移民申請庇護的條款,那麼很多進入遣返程序的非法移民都會申請庇護以獲得合法留在美國的機會,會有更多案件進入移民法庭。如果廢除了非法移民申請庇護的條款,那麼美國也就沒辦法指著法拉盛那些發小廣告的偷渡客對天朝的人權狀況表示憂心忡忡了。。。
提這個問題的人和很多呼喊law and order的人來說,在他們心目中美國邊境應該是戒備森嚴的柏林牆,不符合標準的就關在牆外,連蒼蠅都不能飛過來;CBP(邊防局)就該是是美利堅合眾國的第一道防線,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進一個,誰知道那一個是不是ISIS呢;至於ICE(移民及海關執法部門)最好有東德的秘密警察的本事,悄無聲息地,把非法移民一一揪出來,全部遣返。。。
但是實際上,在邊境巡邏的移民官員更多的是「燈塔國人道主義歡迎小分隊」,給偷渡客先提供水和食物,有的還會在巡邏車裡給偷渡客里的小孩子準備玩具,而偷渡客早就準備好了「被迫害」的故事,就等著拿到NTA之後慢慢熬遣返程序。而ICE能做的也相當有限,只能把重點放在優先遣返罪犯。
川普的移民行政令手筆很大,要求給予移民局,CBP,ICE更多的自由度,擴大了優先遣返的範圍,要求聘用更多的執法人員。。。但是遣返更多人要錢,聘用更多執法人員也要錢,聘用更多移民法官來審理移民案件還是離不開錢,國會會不會掏錢給這個政策買單,我覺得不太可能——有多少美國人願意多交稅,自掏腰包來遣返街角墨西哥餐館洗盤子的?沒有錢,CBP,ICE的執法自由度就是個擺設,雖然現在【理論上】可以遣返更多的非法移民,但是實際上可以遣返非法移民的資源並沒有增加。所以我的估計是CBP,ICE的官員大概只能揣著「自由度」繼續按照以前的方針重點關注罪犯罷了……
Zhu君回復:
很簡單,因為這個世界上存在一類奇葩的生物,叫做白左。他們是一群從小衣食無憂,沒吃過苦,不知道世界長什麼樣,缺乏人類常識,卻長著聖母心的白痴。
這些人,才是那些偷渡者的最大支持者,所以那些偷渡者才如此的猖獗。
在他們眼裡,什麼法律這些都是狗屁,除非你是單單針對通過勞動致富的白人或者合法移民。
在他們眼裡,宗教都是落後守舊的,當然宗教僅限於基督教和猶太教,某和平教是他們心裡的聖母教。
在他們眼裡,合法移民就應該守法,違法後就該被遣返,但非法移民不論幹了什麼,都該留下來得到保護。
在他們眼裡,黑人如果被黑人殺了不算什麼,但要是被白人殺了那就是天大的事。在他們眼裡,黑人和南美人是少數族裔,應該享有優先入學的特權,但同為少數族裔的亞洲人就不行,因為你丫的是努力的學霸。
在他們眼裡,難民對其他族群犯罪了,是少數人乾的,要包容,但其他族群對難民犯罪了,那就是十惡不赦了。
太多了,懶得一一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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